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建筑实体工程检测事宜进行检测。乙方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报告提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建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5.砼强度检验;6.砂浆强度检验;7.简易土工试验;8.掺和料(粉煤灰)检验;9.沥青检验;10.防水卷材检验;11.墙体材料(强度)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2.砼保护层厚度(钢筋扫描)检测;3.砼楼板厚度检测;4.砌体基本力学性能检测
说明:因施工质量、试件制作等原因产生的各类现场实体检测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计算。
三、合同单价1.本合同按单项(或工程平方米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收费核算;
2.本次各项检测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检测前预付总检测费用的____%-____%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体工程结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项所有报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结清。
五、相关权利和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江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检测,
特订立本合同。
一、检测范围
□见证检测(砼、砂浆、钢筋、砂石、防水材料等)
□市政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物沉降、现场强度、结构性能、钢筋保护层厚度等)
□门窗检测
□建筑水电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
□智能建筑检测
□其它检测:
二、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3)指定取样、送样、见证取样人员保证样品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4)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检测报告;
(2)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
方案;
(3)协助对甲方的技术进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
三、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结构层次房屋性质
建筑面积联系人电话
见证人电话见证号邮编
工程地址工程监督注册号
四、检测程序
1.由甲方将受检产品送到乙方实施检测。
2.需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将业务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5.甲方明确检测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止。
六、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检测费用按苏价服[2001]113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文件执行,标准未明确规定单价的项目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检测费用总数由各项发生的费用累计,计费方法为:
3.检测费用按(月、季等)由甲方支付,每(月、季)末结清该(月、季等)发生的费用。
4.当工程竣工,乙方将检测报告提供完毕,甲方一次将所剩余款一次结清。
5.检测费用汇入本合同指定帐号。
六、补充说明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进行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八、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章):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本合同签订地址:
编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
(2008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2008版)
甲方(委托人)
乙方(检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报建编号:
工程所属区县:
质监站: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机械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基坑监测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其他:。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二条检测标准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
具体检测项目的执行标准见附件一。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
1.本合同各检测项目单价见附件一,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用。
2.本合同各检测项目单价见附件一,总检测费用为元。
3.
。
(二)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支付方式支付检测费用。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检测费用。
2.自乙方提交检测报告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该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检测数量支付检测费用。
4.
。
(三)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见附件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
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
3.。
第五条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运输检测样品。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行留样。
1.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2.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3.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甲方承担相应抽样及运输费用。
4.
。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由甲方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将本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当本合同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方授权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日内向乙方提供附件二所列的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五)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六)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应采用本市统一样式,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甲方应提前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应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见证,并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八)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
(二)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乙方应事先编制检测方案报送甲方。
(四)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五)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六)对于已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项目,乙方应使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并出具带有防伪标记和校验码的检测报告。
(七)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日内通知甲方。(八)在基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及单位工程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对工程检测内容、数量和不合格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第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五)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
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一
委托检测的检测项目、标准及收费一览表序号检测项目检测参数检测标准检测单价
(元)
数量
报告交付
时间
附件二
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备注
合同编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及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签订合同前委托人应验看检测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检测资质证书》和《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中的检测业务范围。
三、查询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名单可登陆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网站(www.shcetia.com)。
四、对于合同有关条款,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的,可另行附页。
五、本合同书中,凡双方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检测合同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检测机构(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及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轨道交通□其他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报建编号:工程所属区县:
受监质监站:
工程造价:万元(币种:)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检测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检测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4.附件: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收费表。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例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检测业务。
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检测单位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订立时间:_ _年__ 月_ 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正本一式_ 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 _份。副本份,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联系人手机: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检测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标准条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检测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检测的条款。
2.专用条件: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3.委托人: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工程检测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甲方。
4.检测机构:承担工程检测业务和检测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本合同乙方。
5.第三人:除甲、乙方以外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6.日: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7.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国的法律和行规、部门规章以及本市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双方应约定检测依据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和方法;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依据的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方法;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依据的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和方法。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测要求,经乙方认可后执行。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四条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开展检测工作。
第五条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按本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建设工程检测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乙方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七条现场检测应遵守工程现场安全等管理制度,承担因自身防范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
第参加建设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提供《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并对检测内容、数量和不合格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第九条除附加协议中另有约定外,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有关材料以及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乙方在提交检测报告后保存检测报告副本10年。其余项目的检测报告副本,保存时间为5年。
第十条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将本工程授权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委托检测前应填写“检测委托单”,明确被检测样品(对象)的信息、检测要求、检测方法、领取报告方式等,确保检测样品(对象)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委托单应采用本市统一格式,甲方可授权监理单位实施具体委托工作。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建设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检测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第十五条按本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
第十六条除附加协议中另有约定外,检测样品运输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后的样品由乙方作废弃处理。
第十七条甲方应保护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的版权,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非本工程的范围使用。
第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甲方在检测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展检测活动之前,将检测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检测业务的报酬
第十九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报酬,按照检测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检测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还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一条支付检测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因乙方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第二十五条累计赔偿金额不应超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
合同生效、变更和中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第二十七条当甲方或乙方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书。甲方提出要求的,应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服务。
第二十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检测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检测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二十九条乙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检测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检测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报酬。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其他
第三十二条乙方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十三条乙方及检测人员不得接受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第三十四条乙方不得参与可能影响检测公正性和性的任何活动。
第三十五条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当检测工作的一部分需要分包时,乙方应确保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并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
第三十六条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因不可抗力导致难以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决定相应解决方案。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 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若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第四十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调解,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提出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检测合同专用条件
第四条委托检测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检测(3)结构材料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5)室内环境检测(6)变形测量(7)节能材料检测(8)节能现场检测(9)建筑机械检测(10)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1)装饰装修材料
(12)其他: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的时限:
序号检测报告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第十二条外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提供乙方开展现场检测工作所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为驻现场检测人员的生活提供帮助。
(2)对于检测人员在工程现场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国家及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分析和处理。
(3)
(4)
(5)
(6)
第十三条甲方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将下列有关文件、资料提交乙方: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备注第十五条甲方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酬金:
1.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支付检测报酬:
(1)本合同各项检测单价见附录,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用。
(2)本合同各项检测单价见附录,检测总费用为元。
(3)
(4)
2.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支付方式支付检测报酬: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履行后抵作检测费),甲方委托检测时,支付检测费用。
(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履行后抵作检测费),甲方在乙方提交检测报告时支付检测费用。
(3)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履行后抵作检测费),以后每日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检测费,在全部检测工作完成后采用“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一次结清。
(4)
(5)
甲方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附加服务酬金:甲方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一条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完成正常服务甲方付给乙方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万元。
第三十九条、四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附件: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收费表
序号检测项目检测参数检测单价
(元)
数量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