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AMI标准)
| 污染物 | 允许的最大化学污染物的浓度(mg/L) |
| 钙 | 2(0.1mEq/L) |
| 镁 | 4(0.3mEq/L) |
| 钠 | 70(3.0mEq/L) |
| 钾 | 8(0.2mEq/L) |
| 氟 | 0.2 |
| 氯(自由态) | 0.5 |
| 氯胺 | 0.1 |
| 盐 | 2.0 |
| 硫酸盐 | 100.0 |
| 铜、钡、锌 | 每种0.1 |
| 铝 | 0.01 |
| 砷、铅、银 | 每种0.005 |
| 镉 | 0.001 |
| 铬 | 0.014 |
| 硒 | 0.09 |
| 汞 | 0.0002 |
| 锑 | 0.006 |
| 铍 | 0.0004 |
| 铊 | 0.002 |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制度
一 透析用水
透析用水的水质情况每年至少测定一次,需符合AAMI标准;每天检查反渗水电导度(允许范围<50us),以上检查结果要登记并保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新安装的水处理系统或怀疑水处理系统有问题时要提高检测频率;如果确定水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要停止使用。
二 透析液
透析液必须由浓缩液加反渗水配制。购买的浓缩透析液和透析粉剂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A液不得自行配置;B液必须由专人负责配置,现配现用,一人一用,且有人员进行核查,并签字登记;在线血液滤过或血液透析滤过治疗时B液必须用干粉。
三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要求
(一)透析用水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水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
(二)透析用水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三)透析液每月进行1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 /ml;
(四)透析液每三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五)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
血液透析室要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包括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在院患者转出。
(一)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严格询问病史,进行乙肝,丙肝及艾滋病等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宜给予乙肝疫苗接种。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 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应对透析患者进行上述感染指标复查,慢性乙肝感染患者每年进行上述指标的复查。
(二)血液透析室各区域划分明确,保持空气清新,地面、物体表面保持清洁,遇污染时及时消毒,清洁区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每季度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培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医护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配备手卫生设施。
(四)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健康体检,必要时接种疫苗。
(五)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单,对透析治疗区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六)按照设备要求3个月对反渗机和供水管路进行消毒和冲洗(消毒和冲洗方法参使用说明书)。每次消毒和冲洗后测定管路中消毒液残留量,确定在安全范围内。
水路中消毒剂的最大允许残留浓度
| 消毒剂 | 合格标准 |
| 甲醛 | <5ppm(5mg/L) |
| 过氧乙酸 | <3ppm(3mg/L) |
| 游离氯 | <0.5mg/L |
(八)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2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隔日使用需要重新消毒。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在消毒有效期限内使用,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九)浓缩透析液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肝素、促红细胞生成素等药物现用现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