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人:
审批人:
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一、工程慨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建设地点:
1.3建设单位:
1.4设计单位:
1.5施工单位:
2、工程特点
3、编制依据
3.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3.4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3.5当地建委及质监站对桩基工程的有关规定。
3.6本工程设计图纸和监理规划。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资料审查
1.1建筑物场地工程地质资料和必要的水文资料;
1.2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内的地下管网、地下构筑物、危房等的调查资
料;
1.3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施工参考资料。
1.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对于图纸上不清楚的问题进行甄别
和更正,使施工人员明了设计要求。
1.5测量控制先行:测量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要复核基线、水准点和桩
位的正确性,检查坐标基准线和水准点的保护措施是否牢固可靠。
1.6对开工报告进行认真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桩基工程)由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各项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施工单位,其审查内容包括:
2.1施工平面图:标明桩位、编号、打桩流水、水电线路和临时设
施的位置等。其中打桩流水应综合考虑下列原则后确定:(1)根据桩的密集程度与周围建筑物的关系:若桩较密集且距周围建筑物较远,施工场地较开阔时,宜从中间向四周进行;
若桩较密集、场地狭长、两端距建筑物较远时,宜从中间向
两端进行;若桩较密集且一侧靠近建筑物时,宜从毗邻建筑
物的一侧开始由近及远的进行。
(2)根据桩的入土深度,宜先长后短。
(3)根据管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
(4)根据建筑物高层和低层的关系,宜先高后低。
2.2确定打桩机械,选用桩锤、配套设备以及施工工艺。
2.3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2.4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冬、雨季)施工的技术措
施。
2.5管桩运至现场并正确堆放。
2.6 试打桩。
2.7 有关管桩荷载、试打桩的施工工艺试验资料及附近工地的试验
参考资料。
2.8有关应急措施。
3、资质和设备审查
3.1审查进入施工现场该项目的管理班子、机构成员、技术人员的
职务、职称证件、人员数量、岗位班次等准备工作。
3.2审查持证上岗人员的证件(含培训证),如机械操作工、电工、
电焊工、测量人员等,无证不准上岗操作。
3.3对总包单位所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信誉进行审查确认。
3.4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材料、设备进场情况(含设
备的完好程度,桩机和桩锤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合格机械不得
使用)应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单,所用表格见监A—07、
监A—07—2。管桩的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三、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值
1、桩锤的选择
1.1打桩锤的选择,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其合理性直接影响到成桩
质量。
1.2打桩锤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保证桩的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能顺利或基本顺利地将桩下沉到设计深度;
3)打桩的破损率能控制在1%左右,最多不超过3%;
4)满足设计要求的最后贯入度最好为10~20㎜/10击;
5)每根桩的总锤击数宜在1500击以内,最多不超过2000-2500击;
6)桩的入土深度及桩自重大小;
7)施工区域土质、岩性和布桩状况;
8)保证冲击压应力不超过桩身砼极限强度的50%。
1.3在一般土质情况下,可按锤重与单桩总重的比例来进一步选锤,锤
重与桩重之比一般取0.5。
1.4一般情况下,要遵循“重锤低击”原则。
2、管桩沉桩
2.1施工前应检查进入现场的成品桩,接桩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
施工。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施工,应采取防风措施。超过6级
大风或雨天时,不宜采用此办法施工;在0℃以下焊接施工时,应
采取预热措施。
2.1.1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
2.1.2检查外观应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应均匀,桩顶处无孔
隙;
2.1.3用钢尺检查桩位,允许偏差为±5mm;
2.1.4用钢尺检查桩管壁厚度,允许偏差为-5mm;
2.1.5用钢尺检查桩尖中心线,允许偏差应﹤2mm;
2.1.6用水平尺量桩顶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10mm;
2.1.7用钢尺检查桩体弯曲,允许偏差值应﹤1/1000L(L为桩长);
2.2沉桩前必须处理架空(高压线)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排水
应畅通,并满足打桩所需的地面承载力。
2.3成品桩必须堆放在施工起吊半径内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严禁在场
地上以直接拖拉桩体的方式代替运输。成品桩堆放不宜超过四层。
2.4检查桩机安放的平稳度和垂直度,保证桩锤、桩帽或送桩应和桩身
在一个中心线上,第一节底桩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应为5-10㎜;锤与桩帽、桩帽与桩之间应加设弹性衬垫,如硬木、麻袋、草垫等。
2.5按规范规定确定打桩顺序。
2.6根据打桩深度、桩架高度、运输及装卸条件,选择桩单节长度,应
避免桩尖接近硬持力层或桩尖处于硬持力层中接桩。
2.7打入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一的规定
项项目允许偏差(mm)
盖有基础梁的桩
1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100 150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1/3桩径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3桩径
1/2桩径
2.8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
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2.9打桩过程监理人员坚持旁站,做好记录,应加强邻近建筑、地下管
线等的观测、监护,认真检查桩的贯入度情况、桩顶完整情况、焊接桩质量、焊后的停歇时间。本工程还应对焊接头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
2.9.1接桩焊缝质量:
○1上下端部错口
(桩外径≥700mm)允许偏差或允许值≤3mm
(桩内径<700mm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2mm
○2焊缝咬边深度用焊缝检查仪检查允许偏差值≤0.5mm
○3焊缝加强层高度用焊缝检查仪检查允许偏差值2mm
○4焊缝加强层宽度用焊缝检查仪检查允许偏差值2mm
○5焊缝外观应无气孔、无焊瘤、无夹渣、无裂纹。
○6焊缝探伤检验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9.2接桩时,焊结束后停歇时间用秒表测定应不小于2min。
2.9.3节点弯曲矢高用钢尺量应<1/1000L(L为两节桩长)。
2.9.4桩顶标高用水准仪检查允许偏差值±50mm
2.9.5停锤标准用钢尺量或按沉桩记录应满足设计要求。
2.9.6上下节平面偏差用钢尺量允许偏差<10mm
2.10桩停止锤击的控制原则
2.10.1依据设计要求。
2.10.2桩端(指桩的全端面)位于一般土层时,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
2.10.3桩端达到坚硬、硬塑的粘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石类风
化岩时,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可作参考。
2.10.4贯入度已达到而桩端标高未到时,应继续锤击3阵,按每阵10
击的贯入度不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加以确认,必要时施工控制贯
入度应通过试验与有关单位会商确定。
2.10.5当遇到贯入度剧变,桩身突然发生倾斜、移位或有严重回弹,桩顶
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打桩,并分析原因,
采取相应措施。
3、成桩检测及验收
3.1成桩结束后,测量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复核、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桩
位、标高测量结果。
3.2监理人员及时检查、校对桩的打入深度、停锤标准、桩位及垂直度。
3.3监督、检查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基桩检测或荷载试验。
3.4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桩基验收资料和竣工申请报告。桩基验收资
料包括下列内容:
3.4.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及材料代用通知单;
3.4.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3.4.3桩基竣工平面图;
3.4.4桩身质量检测报告和单桩承载力试验报告;
3.5监理工程师提出施工质量评估报告。
3.6由业主组织质监站、设计院、施工方、监理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四、施工注意的质量问题
1、打桩时桩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
2、桩身断裂:由于桩身弯曲过大、强度不足及地下有障碍物等原因造
成,或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断裂没有发现而致。
3、桩顶破碎:由于桩顶强度不够及钢筋网片不足、主筋距桩顶太小或
桩顶不平、施工机具(桩锤)选择不当等原因造成。
4、桩身倾斜:由于场地不平,打桩机底盘不水平或稳桩不垂直,桩尖
在地下遇见硬物等原因造成。
5、接桩处拉脱开裂:连接处表面不干净,连接铁件不平、焊接质量不
符合要求、接桩上下中心不在同一条线上造成。
6、桩顶偏位:测量有误、插桩对中偏差,先施工的桩被挤动,接桩不直、桩中心线成折线形,桩尖遇坚硬障碍物等原因造成。
7、沉桩达不到设计要求:勘探资料有误,设计选择持力层不当,沉桩
时遇到坚硬障碍物,桩锤选择不当、施工机具问题,布桩密集或打桩顺序不当,使后打的桩无法达到设计深度,并使先打的桩涌动上升等原因造成。
五、安全控制要点
1、对邻近的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线等都要认真查清情况,
并研究采取适当的隔震措施,以免震坏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而发生事故。对危险而又无法加固的建筑物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可以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和邻近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
2、清除妨碍施工的高空和地下障碍物。平整施工范围的场地和压实打
桩机行驶的道路。
3、预制桩堆放的注意事项:
3.1起吊和搬运吊索应系于设计规定之处,起吊时应平稳,避免摇晃
和震动。
3.2堆放时,应按规格,桩号分层堆置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支点应
设于吊点处,各层垫木应搁置在同一垂直线上,最下层垫木应适
当加宽,堆放高度不应超过四层。
3.3开工前要检查机具并加润滑油以利操作,桩架起落准备工作完成
后,当班人员重新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操作。
3.4工作时司机不得擅离岗位,精神要集中,开机时先启动操纵机构,
起锤后应将保险装置固定可靠,下班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动机盖好。
3.5打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时,应随时将桩架调直,把路轨
垫平或调平。
3.6在打桩过程中,应经常注意的打桩机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止,并及时纠正后方可继续进行。
3.7打桩时,严禁用手去拨正桩头垫料,同时严禁桩锤打到桩顶即起
锤或刹车,以避免损坏桩机设备。
3.8工作中,使用规定的各种联系手势或信号,全组工作人员均应服
从指挥人的指挥。所发信号不明,应立即反映,以免引起事故。
司机对任何人所发的危险信号均应听从。
3.9在施工现场必须作好防风,防雨防雷,防火,防止机具散失的
一切工作。
3.10钢丝绳安全系数可参照下表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工作条件安全系数K 滑轮或卷筒的最小直径D
缆风绳 3.5
人力驱动 4.5 ≥16d
机械驱动
工作条件轻便 5 ≥20d 工作条件中等 5.5 ≥25d 工作条件繁重 6 ≥30d 超重吊索6—10
载人超重机14 ≥30d
注:表中d为钢丝绳直径。
4、桩机施工安全要求:4.1桩机的组装和移动安全要求:
(1)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机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应拉紧缆风绳,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把手指伸
入孔内。
(2)安装履带式柴油打桩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钳夹紧,并设置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
撑杆后,溜方可拆除。
(3)桩机移动必须先将桩锤落下,左右缆风绳应有专人操作同步收放,严禁将锤吊在顶部移动桩机。
(4)电动机打桩移动时,电缆应有专人移支,弯曲半径不得过小,不得强力拖拉,防止履板碾压。
(5)桩机转向时,步履式桩机横移液压缸的行程不得超过100cm。(6)移动塔式桩机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其他锚必须牢固,缆风绳附近10m内不得站人。
(7)横移直式桩机时,左右缆风要有专人松紧,两个卷筒要同时绕,度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m 。注意防止侧滑倾倒。
(8)纵向移动直式桩机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机底盘平行。称动桩机钢丝绳的空端
不得拴在吊装滑轮上。
(9)用卷扬机副卷筒移动桩机时,一根钢丝绳不得同时绕在二个卷筒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翻转解。
(10)绕卷筒应戴帆布手套,手距卷筒不得小于60cm。
(11)移动桩机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4.2打砼预制桩安全要求:
(1)利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方向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吊桩时要慢起,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
(2)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3)起吊时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要平衡,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
(4)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5)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6)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
(7)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时,用力不宜过猛。
(8)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和更换。
(9)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10)熬制胶泥要穿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锡焊,防止熔穿泄漏;胶泥浇注后,上节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11)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12)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13)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