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6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估计相同。
(2)以银行存款向关联企业捐赠10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3)甲公司当年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成本为1400万元,2×16年年末其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4)2×16年甲公司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100万元,罚款尚未支付。税法规定,违反环保规定的罚款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16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16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
(3)编制甲公司2×16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
(1)事项(1),2×16年度固定资产会计上计提的折旧额=600×5/15=200(万元),税法上计提的折旧额=600/5=120(万元),应纳税调增80万元(200-120);
事项(2),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000万元;
事项(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所以2×16年度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00万元(1800-1400),应纳税调减;
事项(4),违反环保规定的罚款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100万元;
甲公司2×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0+80+1000-400+100=2780(万元);
甲公司2×16年度应交所得税=2780×25%=695(万元)。
(2)
事项(1),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200=400(万元),计税基础=600-120=48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万元(480-400),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80×15%=12(万元);
事项(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800万元大于其计税基础14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00万元(1800-1400),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400×15%=60(万元);
综上考虑:
甲公司2×16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为12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为60万元。
【提示】递延所得税计算时用的所得税税率为以后年度适用的税率,与当年适用的税率无关。
(3)甲公司2×16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
所得税费用 74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
甲公司2×19年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25万元,与之对应的预计负债贷方余额为1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无期初余额。甲公司2×1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476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且预计在未来期间保持不变;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19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19年7月,甲公司向非关联企业捐赠现金250万元。
资料二:2×19年8月,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保修费用150万元,同时冲减了预计负债年初贷方余额100万元。2×19年年末,保修期结束,甲公司不再预提保修费。
资料三: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9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至资料三,计算甲公司2×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2)根据资料一至资料三,逐项分析甲公司每一交易或事项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如无影响,也明确指出无影响的原因)。
(3)根据资料一至资料三,逐笔编制甲公司与递延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不涉及递延所得税的,不需要编制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一至资料三,计算甲公司利润表中应列示的2×19年度所得税费用。
(1)2×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4760+250-100+90=5000(万元);
2×19年度的应交所得税=5000×25%=1250(万元)。
(2)
资料一,对递延所得税无影响。
分析:非公益性现金捐赠,本期不允许税前扣除,未来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抵扣,未形成暂时性差异,形成永久性的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料二,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分析:2×19年年末保修期结束,不再预提保修费,本期支付保修费用150万元,冲减预计负债年初余额100万元,因期末不存在暂时性差异,需要转回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100×25%)。
资料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2.5万元。
分析:税法规定,尚未实际发生的预计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待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可以抵扣,因此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9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2.5万元(90×25%)。
(3)
资料一:
不涉及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资料二: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资料三: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
贷:所得税费用 22.5
(4)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5000×25%=12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25-22.5=2.5(万元);2×19年度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1250+2.5=125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