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标准要求 | |
| 1 | 保 证 项 目 | 施工 方案 |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脚手架提升超过规定允许高度,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
| 2 | 安全 装置 |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5、升降和使用工况时,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同步控制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 |
| 3 | 架体 构造 |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 5 倍楼层高度,宽度不应大于 1.2m; 2、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 7m,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应大于 5.4m;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 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 1/2; 4、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 2/5,且不应大于 6m; 5、架体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 110 ㎡。 | |
| 4 | 附着 支座 | 1、附着支座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用工况应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升降工况应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 |
| 5 | 架体 安装 | 1、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2、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架体立杆底端应设在水平桁架上弦杆的节点处; 4、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应与架体高度相等; 5、剪刀撑应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应为 45°~60°。 | |
| 6 | 架体 升降 | 1、两跨以上架体同时升降应采用电动或液压动力装置,不得采用手动装置; 2、升降工况附着支座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升降工况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严禁人员在架体上停留。 | |
| 7 | 一 般 项 目 | 检查 验收 | 1、动力装置、主要结构配件进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2、架体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时,应进行分区段验收; 3、架体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架体每次升、降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
| 8 | 脚手板 | 1、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 |
| 9 | 架体 防护 | 1、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2、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 |
| 10 | 安全 作业 | 1、操作前应对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定岗作业; 3、安装拆除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5、荷载分布应均匀,荷载最大值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 |
| 主要依据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6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