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采暖设备
技术规范书
有限公司
2011年7月
编 审 程 序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1、 定释
2、 适用范围
3 、配暖负荷
4、 壁挂电暖器技术要求
5、 温控系统技术要求
6、 技术资料
7、 技术服务
8、质量要求
9、质量保证
1 定义和解释
1.1 买方:工程
1.2 卖方:
1.3 技术规范书:是买方对所需设备有关技术要求方面的书面文件。
1.4 壁挂电暖器:指买方所需的在建筑内墙壁上挂装的电加热设备。
1.5 温控系统:指与1.4、1.5款电暖器相配套使用的,可以控制室内温度的装置。
1.6运行耗电量:指该风电场在一个采暖季运行本文件中所述电采暖设备所需的电量(度)。
1.7技术服务:指就本文件中所述电采暖设备的组装、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以及其它文件中规定的卖方应提供的监督、指导、和对买方人员的培训。
1.8 技术资料: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技术文件及有关资料。
1.9 工地(现场):指工程现场。
2 适用范围
2.1 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调试、性能考核、现场开箱、安装指导、试运行和交接验收。
2.2 以图纸和文字完整地标出不属于其供货范围但又是合同设备安全运行所必须的其他项目。
2.3任何元器件,如果在合同中未专门提到或遗漏,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设备为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或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是必要的,或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卖方应予以提供。
3 配暖负荷及供货范围
3.1 配暖总负荷:280kW,其中:综合楼:280kW,主控楼:68KW,生活消防水泵房:30kW, 35kv配电室 18kW,材料库及汽车库:27kW。以上负荷仅为参考。由于施工图设计尚未开展,具体热负荷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3.2配电电源:电采暖配电为的配电系统,电采暖配电柜由卖方提供,买方只负责提供两路380/220V电源至卖方所提供的电采暖配电柜,电采暖配电柜内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投标方提供三家,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
卖方其它设备所需的交流电源(综合楼、35kV配电室、泵房等所有电采暖动力控制系统)由卖方所提供的电采暖配电柜内引接,买方不负责提供电源。所有回路开关加装漏电保护装置,房间内利用网络温控器控制电采暖温度,电采暖专用配电柜由卖方提供。所有房间温控器及全套控制线均由卖方提供。
卖方负责整个风场升压站电采暖设计(包括房间内配线),电采暖专用配电柜与各房间的就地电采暖配电柜之间动力电缆及房间内部的电采暖配线由买方提供。各房间的就地电采暖配电柜与均由卖方提供。
主要供货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及产地 | 备注 |
| 1 | 壁挂红外辐射式电暖器 | 台 | 20 | |||
| 2 | 壁挂红外辐射式电暖器 | 台 | 15 | |||
| 3 | 壁挂红外辐射式电暖器 | 台 | 14 | |||
| 4 | 壁挂红外辐射式电暖器 | 台 | 2 | |||
| 5 | 壁挂红外辐射式电暖器 | 台 | 4 | |||
| 6 | 壁挂红外辐射式电暖器 | 台 | 1 | |||
| 7 | 温控器 | 台 | ||||
| 8 | 配电箱 | 面 | ||||
| 9 | 电缆 | m | ||||
| 10 | 控制柜 | 台 |
4 壁挂电暖器技术要求
4.1 散热形式:采用远红外辐射散热,对空间全方位加热。
4.2 材质:采用铝镁合金,满足相应国家规范要求。
4.3发热材料:采用发热电缆为发热体,并带有限温保护。
4.4表面处理及颜色:金属氧化镀膜,钛金色或银白色,不得采用静电喷涂表面处理。
4.5 安装形式:壁挂安装,离开墙壁30mm以上距离,距地面150mm以上。
4.5 传热介质:电暖器散热不得以油、水等任何液体为介质。
4.6 过温保护装置:电暖器内应设有过温保护装置,以出示“检验报告”为准。
4.7 电气强度(耐压):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压为1250V。
4.8 泄露电流:在1.06倍额定电压(233.2V)下,泄漏电流≤0.75mA。
4.9 接地电阻:接地端子与接地金属部件间的接地电阻≤0.1Ω。
4.10电热转换效率:不低于95%。
4.11表面温度:80-85℃。
4.12红外辐射法向全发射率:红外辐射法向全发射率≥0.85。
4.13 功率偏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间 的偏差在+5%或-10%之间。
4.14使用寿命:电暖器主体可使用20年
4.15电暖器不应发出有害射线。
4.16电暖器的重量:4kg—16kg。
4.17 蓄电池室采用防爆电暖器,其防爆等级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浴室和水泵房内的电暖器采用防水电暖气,其防水等级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5 温控系统技术要求
5. 温控形式:以计算机为控制主机,能够实现将全站房间集中控制的温控系统。各房间内安装网络通讯温控器,在控制主机上进行温控设置,系统自动运行,计算机屏幕实时显示当前温度、设置温度、运行状态等参数。
5.2 人机界面:以液晶屏显示,以建筑图形为主界面,直观操作。
5.3 精度:温度控制精度应不小于+2℃,并应有温度纠正功能。
5.4 手动备用系统:在自动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时,应有手动备用系统,该系统应可以分别开启各房间电暖器供暖。
5.5 密码设置:该系统应设密码,无密码不得进入该系统,保证设置参数不被随意更改。
5.6 其他功能:该系统还应有工作休息日设置、24小时分时段设置、各房间温度设备等功能。如买方需要,还应有数据查询、报警信息等功能。
5.7 应将辅助建筑与主控制楼一起实现控制。
5.8 应用实例:该类型温控系统必须有三个工程以上运行实例。
6技术资料
6.1 卖方应提供与设备相符的中文说明的技术资料。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验收报告及测试数据等。
6.2 包装箱中应装有设备的出厂试验报告、安装图纸(包括电气原理接线图)、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证明书等,这些文件均应装在专用的密封袋内。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和设备的系统编号。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如有要求)进行电采暖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
7.2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如有要求)对买方现场的电采暖配电等工程进行指导。
7.3 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操作、维护的技术培训。
8 质量要求
8.1本文件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卖方应提供符合有关标准和本技术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
8.2 本文件并未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应低于最新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8.3 设备、元件等的设计应该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能可靠和安全地运行。设计内容也应该包括能保证操作和维修人员安全的必要设备。
8.4 设备应该能在正常的负载和电压变化时可靠地运行,同时可以在设备上标明的参数值的允许变化范围内也应该能正常工作,而这些非正常情况在运行时是不可避免的。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9.2 卖方应保证文件中所指设备是全新的、完整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并按特定的标准设计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选型符合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并且卖方还应保证合同设备不存在由于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由于卖方的任何行为所造成的缺陷。
9.3 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9.4 如果发现由于卖方责任造成任何设备缺陷或损坏,或不符合本技术文件的要求,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