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目的。 有效推动本公司滞存材料及成品的处理,以达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减少资金积压及物料管理困扰。 2.范围。 本公司所有呆滞废料。 3.定义。 3.1 滞料: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已无使用机会,或有使用机会,但用料极少存量多且有变质疑虑,或因陈腐、劣化、革新等现状已不适用需专案处理的材料。其形成原因如下: 3.1.1 销售预测值高造成储料过剩(BTN材料)。 3.1.2 订单取消剩余的材料(BTO材料)。 3.1.3 工程变更所剩余的材料。 3.1.4 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 3.1.5 仓储管理不善致使材料陈腐、劣化、变质。 3.1.6 用料预算大于实际领用。 3.1.7 请购不当。 3.1.8 试验材料。 3.1.9 代客加工余料。 3.2滞成品: 3.2.1 凡因品质不合标准、储存不当变质或制妥后遭客户取消、超量制造等因素影响,导致储存期间超过6个月的的成品,需专项处理。滞存原因分类如下: 3.2.2计划生产(BTN): A.正常产品库存超过6个月未销售或未销售完。 B.正常品库存虽未超过6个月但已发生变质。 C.与正常品同规格因品质或其他特殊因素未能出库。 D.每批生产发生的次级品储存期间超过3个月。 3.2.3订单生产: A.订单遭客户取消超过3个月未能转售或转售未自完。 B.超制。 C.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 3.2.4其他: A.试制品缴库超过3个月未出库。 B.销货退回被列为次级品。 3.3 物料控制部门设定呆滞料处理小组,专门预防及跟踪处理呆滞料事件。 |
4.1 滞料处理工作职责:
4.1.1 物料控制部门:
A.6个月无异动滞料明细表的填制。
B.滞料库存月报表的编制。
4.1.2 滞成品处理部门:
A.请购时查看有无滞料可以利用。
B.追查滞料6个月无异动的原因.拟定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
c.留用部分的督促。
4.2 作业程序:
4.2.1 仓库部门于每月5目前,依类别将6个月无异动的物料填制报表。
4.2,2 滞料处理部门接到报表后,追查滞存原因及拟定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
4.2.3 仓库部门接到滞料处理报告表后,应在料账卡上注明处理方式。
4.2.4 若滞料处理方式属于出售、变换,即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4.2.5 工程部门接到滞料处理表后,应立即依拟定的处理期限进行处理:
A.在开发设计新产品时应优先考虑呆料的利用。
B.对于存量过多的呆料得由开发部研究使用此呆料于现有机种的可能性或为现行使用零件之代用品。
C.对于已淘汰机种所造成的器材料必须维持必要数量的修复零件。
4.2.6 逾期仍未处理完毕的,应注明原因并重新拟定处理方式,经物料控制部门批准后继续处理。
4.2.7 为防止呆料的发生,物控主管核定请购单时特别要注意请领数量,对于即将淘汰的产品应特别注意。
4.2.8 拟报废方式处理的,应由物料控制部门开具物料报废单,经批准权限的人员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4.2.9 淘汰旧产品时应有完善计划以尽量避免呆料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