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 单元工程量 | |||||
| 分 部 工 程 名 称 | 施工单位 | |||||
|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 检验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项次 | 工序名称 | 工序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 ||||
| 1 | 01表土及土质岸坡清理 | |||||
| 2 | 02软基和土质岸坡开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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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 各工序施工质量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占 %,且主要工序达到 等级。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 经抽查并查验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资料,各工序施工质量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占 %,且主要工序达到 等级。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注1: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有设计、建设等单位的代表签字,具体要求应满足SL176的规定。 注2:本表所填“单元工程量”不作为施工单位工程量结算计量的依据。 | ||||||
| 单位工程名称 | 工序名称 | |||||||||
| 分部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 施工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项次 | 检验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测)记录或备查资料名称 | 合格数 | 合格率 | |||||
| 主控项目 | 1 | 表土清理 | 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全部清除;水井、泉眼、地道、坑窖等洞穴的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 |||||||
| 2 | 不良土质的处理 | 淤泥、腐殖质土、泥炭土全部清除;对风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滑坡体、粉土、细砂等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 ||||||||
| 3 | 地质坑、孔处理 | 构筑物基础区范围内的地质探孔、竖井、试坑的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回填材料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 ||||||||
| 一般项目 | 1 | 清理范围 | 满足设计要求。长、宽边线允许偏差:人工施工0~50cm,机械施工0~10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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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土质岸边坡度 | 不陡于设计边坡 | ||||||||
|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 主控项目检验点100%合格,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合格率 %,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单元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 经抽检并查验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资料,主控项目检验点100%合格,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合格率 %,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单元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注1:对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有设计、建设单位的代表签字,具体要求应满足SL 176的规定。 注2:本表所填“单元工程量”不作为施工单位工程量结算计量的依据。 | ||||||||||
| 单位工程名称 | 工序名称 | |||||||||||
| 分部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 施工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项次 | 检验项目 | 质量标准 | 检查(测)记录或备查资料名称 | 合格数 | 合格率 | |||||||
| 主控项目 | 1 | 保护层开挖 | 保护层开挖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在接近建基面时,宜使用小型机具或人工挖除,不应扰动建基面以下的原地基 | |||||||||
| 2 | 建基面处理 | 构筑物软基和土质岸坡开挖面平顺。软基和土质岸坡与土质构筑物接触时,采用斜面连接,无台阶、急剧变坡及反坡 | ||||||||||
| 3 | 渗水处理 | 构筑物基础区及土质岸坡渗水(含泉眼)妥善引排或封堵,建基面清洁无积水 | ||||||||||
| 一般项目 | 1 | 基坑断面尺寸及开挖面平整度 | 无结构要求或无配筋 | 长或宽不大于10m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 |||||||
| 长或宽大于10m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30cm | |||||||||||
| 坑(槽)底部标高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 |||||||||||
| 垂直或斜面平整度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cm | |||||||||||
| 有结构要求有配筋及预埋件 | 长或宽不大于10m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20cm | ||||||||||
| 长或宽大于10m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30cm | |||||||||||
| 坑(槽)底部标高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20cm | |||||||||||
| 斜面平整度 |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5cm | |||||||||||
|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 主控项目检验点100%合格,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合格率 %,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单元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 经抽检并查验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资料,主控项目检验点100%合格,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合格率 %,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 单元质量等级评定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 注1:对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有设计、建设单位的代表签字,具体要求应满足SL 176的规定。 注2:本表所填“单元工程量”不作为施工单位工程量结算计量的依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