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发挥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根据《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拟定此方案。
一、思想品德评定的意义
1、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使其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2、在对学生进行行为训练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实现从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向道德信念的转化。
3、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批评、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
4、坚持思想品德评定的民主化,发挥班、组等学生集体和家长在思想品德评定中的作用。把自我评定作为学生思想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发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评价的能力。
5、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中的主导作用。学校各任科教师,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参与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政教处负责评定结果的审核。
6、在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周密严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评定结果准确、客观,符合学生实际,同时又便于应用,具有可行性。
二、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指标体系
我校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质量指标体系主要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德育大纲》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实际而确立。
三、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方法
我校对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结果,由行为规范得分,操行评语两部分组成,其评定方法如下:
(一)行为规范得分评定方法:
1、学生本人是行为规范得分评定的主体,学生对照思想品德评定指标体系,经自己评定分数,学生自我评分每学期进行一次。
2、行为规范得分的计算为:
行为规范得分=基础分+加分+奖励分-减分
3、基础分。分值为20分,凡能熟记《行为规范细则》,并理解其意义的学生可得基本分。
4、加分。由朝阳市第七中学思想品德考核评价表计算分数,每学期进行一次,加分的标准是:凡评价表中等级为优秀的学生加5分,良好的加3分,其他等级不加分。
5、奖励分。得分标准是:
(1)被评为校、区、市、省级三好学生的,依次得4、6、8、10分。
(2)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和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分别得8、10分。
(3)在道德行为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的学生可酌情加4到8分。
凡属同一类型的评定不得重复加分。
6、减分。只对较严重的过失行为减分。
(1)受过学校大会点名批评的学生每人次减2分。
(2)受过警告处分的学生减4分。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视情节减6至10分,减分由班主任掌握,确定减分后,通知学生本人。
(二)操行评语评定方法:
1、操行评语由班主任负责撰写。
2、写操行评语要依据学生行为规范得分,学生评议小组意见,班主任日常观察和检查记录,任课教师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学生家长意见。
3、操行评语内容包括学生的优点、缺点及今后努力的方向三部分。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的优点,又要指出不足。
4、对犯有错误,受过学校处分的,要在评语中说明其性质及处分意见。
5、对受到校和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学生,其事迹及表彰情况应写在评语中,并注明行为规范奖励分数情况。
6、操行评语的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处理。
1、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情况,要与智育、体育情况在寒暑假前通知学生家长。
2、将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成绩填在中学生登记表相应栏目中。
3、思想品德等级评为优秀者,可获得评选三好学生的提名资格。
4、学生思想品德等级为“优”和“差”的学生,学校将其材料归入档案。
朝阳市第七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