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电力电柜及变压器改造施工项目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1)】所列项目
1.4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1.5 工期: 15 日历/天。(以正式开工日期为准)
1.6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2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2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2.4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厂区内管理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约定的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2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三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预算项目总价包干【详见附件一】
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6.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剩余 元(大写: 元整)如无质量问题于60天内付清。
6.4乙方承诺以上工程项目保用2年,保证在电柜输出线前端的所有用料和人工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增加工程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 附件一:《XXX公司电力电柜和变压器改造工程报价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XXXX有限公司
电力电柜和变压器改造工程报价表
| 名称 | 数量 | 小计(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