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单价: 135元/m³
2、合同金额以甲方收料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产品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责任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条石厚度最小边不小于 25 cm,每12米长为1方
二、供货方式:
1、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于 12 小时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 0.5 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料之前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料单与甲方对帐,乙方压50立方米作为履约担保,以后货款为2万元结算一次,乙方供货完成,甲方一次性付清。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四、交货地点:
甲方工地现场
五、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六、合同变更解除
因工程原因造成乙方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乙方、甲方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该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立即另行选择队伍,并扣掉乙方的履约担保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须在甲方注册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和甲方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