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内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岗位人员,包含管理人员、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
医院内的岗位职责应遵从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患者利益。
第四条
医院将通过订立、修订本制度,不绝完善各岗位职责,提高医疗服务本领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
管理人员是医院的中层和高层管理者,负责订立医院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划和重点决策,并推动其实施。
第六条
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领导组织本领和决策本领,能够有效协调医院内部资源,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
管理人员应负责订立医院的各项制度和规章,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
第
管理人员应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和发展优秀的员工,推动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水平提升。
第三章 医生职责
第九条
医生是医院的核心力气,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遵守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
医生应负责为患者供应医疗诊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文明和礼貌地对待患者,关怀和照料患者的心理需求。
第十一条
医生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到岗上班,供应医疗服务,并依照科室布置参加值班工作。
第十二条
医生应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和治疗进展,做好病历记录和医嘱,乐观参加学术沟通和科研工作,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第四章 护士职责
第十三条
护士是医院的紧要构成部分,应具备执业护士资格,遵守护理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护理准则。
第十四条
护士应负责为患者供应专业护理服务,帮助医生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和治疗护理,确保护理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护士应关注患者的生活习惯和心理需求,乐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引导,提高患者的健康水平和自我管理本领。
第十六条
护士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到岗上班,参加护理工作,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和整齐,及时汇报患者病情和异常情况。
第五章 行政人员职责
第十七条
行政人员是医院管理的紧要力气,负责医院内部行政管理工作,帮助管理人员订立和推动各项管理决策。
第十
行政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本领和沟通本领,能够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保障医院的运营和秩序。
第十九条
行政人员应负责订立和监督医院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
第二十条
行政人员应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需求,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引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六章 技术人员职责
第二十一条
技术人员是医院的专业技术支持力气,包含试验室技术人员、放射技术人员、药剂师等。
第二十二条
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遵从专业规范和操作流程,保障医院的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三条
技术人员应负责订立和执行相关的技术操作标准和质量掌控措施,进行技术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十四条
技术人员应及时了解技术服务需求和问题,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和引导,帮助医生和护士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效果。
第七章 其他岗位人员职责
第二十五条
医院还设有其他岗位,如:后勤保障人员、信息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二十六条
其他岗位人员应依照医院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医院的运营和秩序,供应必需的支持和服务。
第二十七条
其他岗位人员应保护医院的机密信息和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二十
其他岗位人员应遵守医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培训和考核,不绝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本领。
第八章 职责落实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医院将通过订立岗位职责目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落实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
第三十条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职责的落实和工作的规范进行,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和追责追究。
第三十一条
医院将鼓舞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看法,对优秀员工予以相应的嘉奖和表扬。
第三十二条
医院将不绝完善岗位职责制度,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需求,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