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厦门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厝里人泉州地接同业服务中心)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宗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销售的 产品,在 月至 月内向甲方营业场所内输送顾客。
二、经双方协商乙方通过组织接待来泉旅游游客至甲方指定营业场所,由甲方负责现场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所派工作人员,在接待中就要提前宣导甲方的企业及产品文化,甲方按现场销售总额给予乙方______%的提成。
人数(位) | 奖励 (元/位) | 总人数 消费额度(元) | 总人数消费额度 奖励(%) | |
1、停车奖励
每车 | 甲方单方面给予乙方所派司机停车奖励 (元/车) | 备注 |
消费总额度 | 甲方单方面给予乙方所派工作人员奖励(%) | |
地陪 | 旅行社 | |
五、经双方协商的奖励及提成付款方式为:
六、若乙方所输送游客在甲方营业场所内确因甲方原因受到的身、心伤害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只负有协助义务。
七、其他补充:
1、
2、
3、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签章):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