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宿舍)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2011年8月 18日
1、租赁房屋坐落在锦溪第二邻里居住中心,1号楼,200间,每间1500 元/月。
2、年租金约为360万
3、以实际套数为准。
4、租赁期限从2012年1月 1日至2022 年 12月 31日。
5、押金100万 。租金含税。
6、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租金人民币按年结算,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见下表:
年限 | 付款日期 | 金额 (元) | 付款日期 | 金额 (元) | 全年合计金额 (元) |
10 | 半年末 | 180万 | 360万 | ||
合计 | 180万 | 360万 | |||
合计总金额大写: 叁佰陆拾万元 |
8、租赁房屋的维修及相关费用负担:出租方除出租该房屋外,其余所有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通讯、维修等均由承租方自己负担,与出租方无关。(如房屋质量问题出租方负责维修,如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包括床、衣厨,出租方负责代修,费用承租方负担。)
9、验收质量方式:现场验收合格,交接钥匙为准。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人为破坏。
10、承租方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提前2个月通知出租方,在交清用期内租金,并承担相当于年租金10%的违约金后,可以提前退租。
11、房屋租赁期间内收取押金为一个季度的房租,合同一年一签,房租半年一交,合同到期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是否要续签,逾期此房屋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12、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该房屋。
a)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b)承租方擅自以房入股,合资联营;
c)承租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d)承租方累计三个月不交租金;
e)承租方无正当理由将承租的房屋空关三个月以上不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改建,装修房屋的,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要与出租方议定今后处理办法,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
14、承租方合同期满退租前,必须结清房租等费用,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出租方点清,如有缺少或人为损失,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15、承租方逾期交付房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承租方延迟交付房屋租金1天,每天按租金3%违约金支付出租方。
16、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本协议即终止。承租方如继续承租,双方需另订合同为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承租方续租。
17、提前终止协议。承租方承租期间,如因建设需要收回该房屋,出租方提前半年告知承租方。(经济损失不作补偿。)
18、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如承租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规定,承租方缴纳的房租和押金出租方不予退还。
19、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属于违约并互不承担责任。
20、约定:基础设施方面,出租方负责做到水电接通,提供床地 只,衣橱 只,凡未涉及到其它设施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红线内绿化护理等由承租方自己负担,与出租方无关。
21、其它约定事项:其他有偿服务收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书,如果价格调整按照出租方新的公司文件收费统一标准为准。
22、以上内容经双方共同认可。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需要补充的以出租方出具补充协议为证。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出租(意向)方 承租(意向)方
单位或个人(盖章) 单位或个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