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煎药室必须有中药师具体住院或门诊病人的中药煎药与管理工作。
2.煎药人员领取中药剂时,应核对病人姓名、科别、地址、床号、日期、剂数无误。
3.煎药要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医嘱,按规定浸泡后,根据药剂性能选择火候、时间,进行煎煮。
4.煎药时应坚守岗位,防止药汁煎干,保证药液质量。药材必须煎煮二遍,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药渣应保存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5.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用药的煎煮,要按医嘱执行,确保煎药质量。
6.打印的煎药卡或标识从领药时起,必须紧随药袋、浸泡容器、煎煮容器和盛药容器转移,每个工序都有操作人员在签名。
7.内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药瓶要严格分开使用。煎好的内服药与外用药必须标记清楚或有醒目标识。
8.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计算公式计算加水量,复核确认加水量是否适合。
9.汤药送抵病房或药房,应请护士或收药人核对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收,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10.煎药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做好个人卫生。
11.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煎药室,不得进行与煎药工作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