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哈尔滨会展新城金色莱茵项目安全部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对所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做认真检查,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和保证安全措施。
2、参加拆除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或酒后作业。
3、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并设专人指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拆除区域。
4、临边部位拆除作业时,应将安全带系在牢固可靠的地方,若使用大锤时,应侧面把钎,操作者之间应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5、空心楼板等较大构筑物应用吊车等垂直运输机具拆除,砼柱拆除应搭设脚手架,自上而下拆除,严禁采用刨挖空脚等方法拆除。
6、拆除下来的砼块或砖瓦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超载堆放在楼板上。
7、拆除前应先切断水、电源,使用的临时电源,必须符合部颁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8、若附近有高压外电线路,必须采取防触电措施。
9、拆除时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处理。
10、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