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发展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领先科技成果转化,做强做大一批创新型企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12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12年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分为三类: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自主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在东湖高新区登记注册和纳税,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2、申报单位原则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企业研发科技人员和每年投入研发经费的比例保持较高水平。
3、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较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并将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优先支持已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
4、企业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自筹资金额度是区拨经费的4倍以上。
5、申报项目应当在东湖高新区范围内实施,符合国家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6、项目技术领域属于东湖高新区重点发展的光电子信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等产业领域。具体参见附件一《东湖高新区2012年度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领域》。
7、项目申报材料真实,不存在造假、侵权或剽窃行为。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立项资格以及企业未来三年申报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的资格;已立项项目追回财政支持资金。
8、每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近三年已获得东湖高新区财政支持且未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9、申报企业存在上年度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不能按时验收情况的,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申报企业存在上年度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未通过验收,且整改后仍不能达到预定目标情况的,取消当年及未来两年项目申报资格。
(二)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围绕东湖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具备创新整合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实施产业化前期或产业化过程中具有行业带动性强、产业化前景广阔项目,推动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领先技术产业化。重点实施光通信、激光、光伏和半导体(含光伏太阳能、集成电路和半导体照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地球空间信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现代服务等专项。
除满足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外,申报重大科技专项还需要: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市场营销体系较完备,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且本年度依然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项目自筹资金额度是区拨经费的5倍以上。
2、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至少已经取得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具备产业化开发条件的重大中试科技成果。
3、项目带动性强,有利于东湖高新区产业链延伸和创新集群形成。项目实施能够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实现新增产值亿元以上。
4、重点支持以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多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法人联合申报的,要确定牵头单位,签订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统一制定项目建议书。牵头单位项目实施责任承担单位。
5、重点支持有创投、风投参股的企业。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发掘创新资源,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活动主体。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加大高新技术研发投入,开展创新成果应用而实施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含东湖创业中心、留学生创业园、中科院武汉技术转移育成中心、大学科技园)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支持技术含量高,对区域产业链形成有带动作用,市场前景好的研发类项目;或技术水平高、项目成熟、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形成较大经济规模的产业化类项目。
(四)自主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以提高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发挥科技资源优势,探索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加快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行业和专业性共性技术平台和区域产业技术研究开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大企业、转制科研机构或新型产业组织,整合资源,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1、支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协会、行业咨询等机构建设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2、重点支持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以及对形成产业集聚区有重要作用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及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三、申报办法
1、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需编写东湖高新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议书(附件二)并提交相关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附件三)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附件四)需提交项目登记简表、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
2、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胶装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企业同时需提交根据申报材料内容所制订的《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合同》一式四份并签字盖章。
3、请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申报材料格式文件的电子文档。
4、申报受理截至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逾期提交材料的项目视作初审不合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地 址: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8楼820室
联 系 人:李晶 电话:67880527
E-mail :muxiao820@qq.com
附件:
一、东湖高新区2012年度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领域
二、东湖高新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
三、东湖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材料
四、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材料
五、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合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