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 袁岑 日期:2014年 05月 16日
审核: 日期:2014年 05 月 16日
批准: 日期:2014年 05 月 16日 | |||||
修订记录 | |||||
日 期 | 修订状态 | 修改内容 | 修改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
3.职责
3.1装修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过程进行巡查,监督违章装修的整改情况及装修验收。
3.2日常巡查人员负责每日对装修户进行巡视检查。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日常巡查人员监控要求
4.1.1每天对装修户巡查1次并记录在《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内,《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须张贴于装修现场。
4.1.2监督《装修管理责任书》复印件与《装修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张贴。
4.1.3检查施工场地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装修现场有无违规作业。
4.1.4检查装修工人进出所管辖区是否佩带有效证件,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
4.1.5监督装修垃圾是否放置于指定地点,垃圾是否在晚上18点以后进行清运,并是否在当日内清运出小区。
4.1.6监督装修施工按规定时间作业,并督促无留宿证明的施工人员及时离开。
4.1.8监督施工人员只能使用货梯、按指定的通道进出及搬运材料等。
4.1.9监督装修队在搬运物品时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并对垃圾堆放现场及楼道及时予以清扫。
4.2装修管理员监控要求
4.2.1每2天巡查一次,并在《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内记录。
4.2.2如出现违规行为,须开具《装修违章通知书》并要求其及时整改。
4.2.3动火作业前,须检查操作人员有无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予以落实。
5.相关文件
YJKF-GL03 《装修管理程序》
6.质量记录和表格
YJKF-GL03-01-1 《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
YJKF-GL03-01-5 《装修违章通知书》
YJKF-GL03-01-7 《物资搬运放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