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 | 失控点 | 控制点设计 | ||||
| 生产异常处理作业 | 1、出现异常未及时提报; 2、异常解决对口部门不清晰; 3、异常处理人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无结果; 4、异常发生影响到计划达成、交货达成时未通知PMC部、销售; 5、造成异常的部门或责任人无人承担责任。 | 标准: | 问题 | 动作 | ||
| 生产异常提报 | 出现以下异常时,作业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向工段长或车间主任提报,如车间主任不在,可拨打生产异常紧急联系人电话: 1、来料品质异常、2、制程品质异常(同款连续出现5个以上不良品);3、其它原因导致生产无法进行。 | |||||
| 生产主任、工段长、现场检验员 | 1、轻微或简单异常半个小时内可以解决的,由工段长、车间主任、过程检验员内部针对异常,自行分析进行初步解决; 2、车间主任如半个小时内不能解决,填写《异常处理单》,在5分钟内通知对口部门,同时将异常写在工序看板上; 3、影响生产进度时,必须知会PMC部,由PMC部与销售沟通修改交期。 | |||||
| 对口处理部门责任人 | 1、来料品质异常:品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标准技术部经理、生产总监总监、稽核部经理必须到达现场,共同对来料进行判定、处理; 2、制程品质异常: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标准技术部经理、生产部总监、稽核部经理必须到达现场 ,共同对异常进行判定并给出处理意见; 3、设备异常:动力设备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必须到达现场,共同对异常进行分析并给出处理意见; 4、生产线欠料:采购部经理(采购原因)、生产部经理、PMC经理共同协调解决; 5、以上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提前通知提报人并派下属处理); 6、以上人员如无法在4个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给出预计处理完成时间,并将信息提报到总裁办。 | |||||
| PMC经理 | 1、如异常会影响销售订单的达成,必须在4个小时内将信息知会销售部。 | |||||
| 稽核部 | 1、稽核部对造成生产异常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判定,并按规定进行乐捐。 | |||||
| 资料分发 | 提报部门、责任部门、品管部、稽核部、标准技术部以及涉及到的执行部门责任人各一份。 | |||||
| 制约: | 1、品管部、PMC部监督生产部门是否及时提报生产异常; 2、生产部主管、线长监督异常处理责任人是否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处理; 3、销售部监督PMC经理是否及时将异常信息知会销售部; 4、稽核部对整个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稽核。 | |||||
| 责任: | 1、不及时提报、不及时处理、不及时反馈,责任人乐捐10元/项,造成质量损失的按《质量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2、因工作过失造成生产异常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乐捐10元/项,造成质量损失的按《质量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 |||||
| 备注: | 所有的控制卡都必须经过相关人员正式的研讨、会签后才能生效、执行,违者撰写人、审核人各乐捐5元/次。 | |||||
| 会签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