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北临涣煤泥矸石电厂二期工程
2×330MW循环流化床机组
控制及计算机电缆设备
技术规范书
| 招 标 人: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涣煤泥矸石电厂二期工程筹备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编 制 单 位: |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西南电力设计院 |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淮北临涣煤泥矸石电厂二期工程中控制、计算机电缆的招标。它包括控制、计算机电缆的使用条件、性能、安装和试验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与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设备规范
2.1规格
ZR-KVVP2/22: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与护套铜带屏蔽钢带铠装双屏蔽控制电缆
ZR-DJYP2VP:铜芯阻燃双屏蔽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子计算机电缆
ZR-DJYVP2: 铜芯阻燃总屏蔽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子计算机电缆
NH-KVVP2-22: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及护套铜带屏蔽钢带铠装耐火控制电缆
电缆主要技术参数如下表:
| 分类 | 型号 | 额定电压U0/U(kV) | 导体 材料 | 芯线长期允许最高温度(℃) | 绝缘 材料 | 护套 材料 | 屏蔽层 | 铠装 |
| 控制电缆 | ZR-KVVP2/22 NH-KVVP2-22 | 0.45/0.75 | 铜 | 70 1000 | 聚氯乙烯 | 聚氯乙烯 | 铜带 | 钢带 |
| 计算机电缆 | ZR-DJYP2VP2 | 0.45/0.75 | 铜 | 70 1000 | 聚乙烯绝缘 | 聚氯乙烯 | 铜带 | |
| ZR-DJYVP2 | 0.45/0.75 | 铜 | 70 1000 | 聚乙烯绝缘 | 聚氯乙烯 | 铜带 |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1)气压(hPa)
多年平均气压 1013.0
多年最高气压 1044.7(1963年1月7日)
多年最低气压 988.2 (1972年6月11日)
(2)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 14.5
多年最高气温 41.1(1972年6月11日)
多年最低气温 -21.3(1969年2月5日)
(3)相对湿度(%)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70
多年最小相对湿度 3(1977年)
(4)水汽压(hPa)
多年平均水汽压 13.8
(5)降水量(mm)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 847.2
(6)蒸发量(mm)
多年平均蒸发量 1748.7
(7)风速(m/s)
多年平均风速 2.8
多年极大风速 31.4(2001年7月25日)
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主厂房绝对海拔标高(黄海高程):29 m。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电阻接地;
安装地点:户内、户外;
4技术要求
4.1标准和规范
4.1.1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
4.1.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国际单位制(SI)标准和NEMA等国际标准,包括其附录。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GB12706.3-2008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GB12706-2008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GB5023.1-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9330.1-2-200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3956-2008 控制电缆铜导电线芯
GB3957-83 电力电缆铜、铝导电线芯
GB2952-19 电缆外护套
GB2951-1994 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GB3048-200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311-1997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和试验方法
GB6995.1-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识
GB12666.5-90 成束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12666.6-90 电线电缆耐火特性试验方法
JB1173-1999 橡皮和塑料电线电缆试验方法
IEC183 高压电缆的选择导则
IEC227 额定电压450/750V或其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IEC287 电缆连续额定电流的计算
IEC331 电缆的耐火特性
IEC332-3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试验 第3部分
IEC502 挤包的固体电介质绝缘电力电缆(额定电压1kV-30kV)
GB12193 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8191 包装储运标志
如果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低于投标方提供的标准时,投标方可以提出意见,但应得到招标方的许可,投标方可以提供技术先进和可靠的设计或材料,并提供材质分析试验报告,并且有成熟的设计和工艺要求以及工程实践经验。如果投标方采用国际标准,则该国际标准应首先不低于相关的国家标准,而且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得到招标方同意,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关标准的中英文版文件。
4.2各种类型的电缆均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制造,各项性能指标均不应低于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指标,并能在本工程的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地运行,各种类型的电缆使用寿命应不少于30年。
4.3 电缆的导体及导线表面均应光洁,不得有任何缺损。电缆应防潮(湿),防油,防酸。铠装电缆的铠装应为连续的密封的镀锌钢带,铠装的故障电流额定值应与芯线导体相同。
4. 4绝缘要求
标称绝缘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规定标称值的90%-0.1。
绝缘试验在成盘电缆上按国家标准进行。
局放试验在施加交流电压1.5U0时,放电量应不大于40pC。
4. 5电缆导体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低于90℃,短路时允许最高温度不应低于250℃(短路时间不大于5秒)。
4. 6 电缆外护套应具有打印的永久性标志(打印深度不超过15%的外护套厚度),其内容应至少包括如下:
制造厂名称
电缆型号
额定电压
导体规格
导体数量
绝缘材料
护套材料
电缆每米处打上长度标志
制造年份
4. 7 控制电缆的每根芯线的绝缘皮必须有明确的芯线号标,颜色统一,其识别标志必须遵守GB6995《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数字和字母标志所用着色剂应不易退色,且为化学中性,对电缆无有害影响。
4. 8当系统故障时,电流增大可能造成电缆铜屏蔽多次烧熔、烧断或退火时,应对铜屏蔽的热稳定性加以考虑,必要时应适当增大铜屏蔽的截面。
4. 9电缆应适合安装于户内,户外,暴露于空气中、阳光中,敷设于保护管中,桥架中,电缆沟(隧道)中。当要求电缆有铠装时,铠装电缆应可直埋在土壤中敷设。
4. 10 本招标文件中的阻燃电缆是指难燃电缆,阻燃(难燃)等级为C级。“阻燃电缆”必需提供电缆的成束燃烧试验(试验应符合IEC332-3),并符合GB12666.5中C类燃烧标准的合格证明。
4.11电缆按规范要求有足够的填充物,且不亏方不短米。卖方应提出依据,说明全部电缆没有补丁或其他工艺缺陷。
4.12卖方应在投标书中明确交付电缆的通常长度和最短长度。
4.13电缆应适应于夏季的高温环境和冬季的低温环境,多油地区,火灾危险地区,经化水处理地区及虫害鼠害地区运行而不受损坏。
4.14 耐高温控制电缆
4.14.1产品规范和标准(不限于此)
●GB-9330-88
●IEC332-3 耐火试验(耐高温电缆)
●IEEE383 耐火试验(耐高温电缆)
●GB3956-83
●GB12666.5-90 耐火试验(耐高温电缆)
4.14.2 技术要求
4.14.2.1交流额定电压:Uo/U:450/750V耐压试验3000V,5分钟完好。
4.14.2.2工作温度:-40摄氏度~+200摄氏度
4.14.2.3绝缘电阻:在20摄氏度下温度不低于1000兆欧/公里
4.14.2.4导体线芯直流电阻(20度)符合GB3956-83规定。
4.14.2.5元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5 性能保证
投标方应保证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规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6 质量保证
6.1 质量保证
根据本文件,投标方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设备制造由招标方代表监造。产品交货前,对各种电缆规格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由投标方对招标方进行保证。招标方代表在生产厂家对设备进行监造和验收,决不解除投标方对设备技术性能和质量承担的保证。
6.2 进行检查和试验的项目
6.2.1 所供设备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
6.2.2 达到招标方要求的规定值;
6.3 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
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及标准按规定完整并及时提交给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
6.4 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或未达到要求
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或未达到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6.5 投标方负责质量控制
投标方负责对按本技术协议所提供的服务、工艺、流程、产品和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6.6 ISO9000系列标准
投标方该用质量管理计划检查各项目和服务包括分包商的项目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质量管理系统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6.7 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手册供审核批准
投标方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手册供审核批准。开始制造前,投标方提交制造程序表,介绍要进行的检验或试验。招标方代表有权进入制造厂监督制造中的检验或工厂最终检验和试验。凡与规范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在案进行处理。
6.8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各类型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
6.9电缆质量保证期为机组168小时运行后1年。在质保期内由于投标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电缆缺陷或故障,投标方应免费更换电缆,所更换的电缆质保期再顺延一年。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投标方电缆的质量问题而造成故障,投标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电缆并赔偿相应损失。
6.10电缆上标注的长度数据不连续、出现异常时,将按照异常电缆总价格的10%进行处罚,造成施工现场工期延误的,另外追加延误工程量3-5%的罚款。
6.11同种型号电缆在施工结束后剩余超过100米的,投标厂家应无条件原价回收。
7包装,运输和储存
7.1密封和卷盘:电缆工厂试验后,其两端应立即密封以避免潮气及污秽及昆虫进入。电缆卷盘应有适当保护以避免吊装及运输过程中的机械损伤。电缆的电压,长度,导体截面,芯数,重量及净重等应清楚标识在电缆盘上。电缆盘的卷绕方向应用箭头表示
7.2电缆应卷在电缆盘上,电缆伸出侧板的长度应不小于300mm,电缆终端应密封。
7.3电缆盘的直径应不大于3.5M。其中电缆缠绕内盘的直径不小于该盘电缆弯曲半径的倍数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7.4电缆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和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7.5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电缆端头均应有封堵。
7.6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本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规定。
7.7电缆铭牌应符合GB3906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铭牌应用中文和其它文字共同书写。
7.8 电缆的包装必须严格符合买方提供的电缆清册要求(附后)。电缆的电压,长度,导体截面,芯数,重量及净重等应清楚标识在电缆盘上。电缆盘的卷绕方向应用箭头表示,标明使用机组和使用区域。
7.9电缆交货时间以招标方技术协议中最终确认的时间为准,交货地点为施工现场工地。
8检验和验收
8.1概述
8.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8.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8.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8.2.1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8.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8.2.3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8.2.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8.2.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8.3试验内容
8.3.1工厂试验
8.3.1.1型式试验
当投标方的电缆原材料或设计有所变动而使电缆性能可能有变化时,投标方应重新进行试验,并向招标方提供采用新材料(或代用材料)或变更设计后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的型式报告,或者提供该电缆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证明。
出厂试验项目
| 序号 | 试验项目 | 试验方法标准 |
| 1 |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 GB 3048.4 |
| 2 | 局部放电试验 (1) | GB 3048.12 |
| 3 | 交流电压试验 (2) | GB 3048.8 |
| (1) 局部放电试验在1.73Uo时,放电量小于10pC。 (2) 交流电压试验要求3.5Uo,持续5min绝缘不击穿。 | ||
试验必须在每根电缆上进行。在切割或交货长度前的制造长度上进行试验,还是在交货长度上进行,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协商。
8.3.1.3抽样试验
投标方在电缆送到现场后,招标方将抽样送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试验,抽样数量由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抽样试验结果有不合格时,同一批电缆的包装件上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就不合格项进行第二次试验,抽检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担。仍不合格时,除承担二次抽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招标方有权全部退货,由此引起的现场施工工期延误,投标方应负全责,并赔偿一切损失。
抽样试验项目
| 序号 | 试验项目 | 试验方法标准 |
| 1 | 结构检查 | GB 12706.3 表4 |
| 2 | 局部放电试验 | GB 3048.12 |
| 3 | 4h交流电压试验 | GB 3048.8 |
| 4 | 热延伸试验 | GB 2951.18 |
| 5 | 外半导电层剥离试验 | GB 12706.1 |
| 6 | 隔离套工频耐压 15kV/1min | GB 2952.1 |
试验在电缆及附件安装完成后进行。试验项目和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8.3.3试验和验收准则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电缆产品应进行适用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检验、出厂试验和形式试验,以确保材料和工艺符合规范和图纸的技术要求。
应让招标方代表接触确定或评价该规范规定一致性的工作,或让招标方代表见证监督投标方进行的检验或试验。
投标方应提供产品或材料和适用标准中规定的出厂试验和形式试验的技术要求相一致的证明书。
招标方保留最终车间功能性试验期间拥有代表性文件的权利。投标方至少提前60天通知招标方试验的日期。
ZR-KVVP2/22:铜芯阻燃聚氯乙烯绝缘与护套铜带屏蔽钢带铠装双屏蔽控制电缆
ZR-DJYP2VP:铜芯阻燃双屏蔽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子计算机电缆
ZR-DJYVP2: 铜芯阻燃总屏蔽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子计算机电缆
NH-KVVP2-22: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及护套铜带屏蔽钢带铠装耐火控制电缆
9投标方填写的技术数据表
9.1.1技术数据表1
| 序号 | ||||
| 1 | 制造厂名 | 河南恒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 ||
| 2 | 制造厂所在国、地区 | 中国 | ||
| 3 | 制造厂建厂历史及业绩 | 见附件 | ||
| 4 | 电缆生产所采用标准 | GB/T9330-2008 | ||
| 5 | 电缆型号 | ZR-KVVP2/22; ZR-DJYP2VP; ZR-DJYVP2; NH-KVVP2-22 | ||
| 6 | 电缆名称 | 阻燃、耐火型控制电缆、 阻燃型计算机电缆 | ||
| 7 | 适用范围、场所 | 消防具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 ||
| 8 | 电缆载流量及不同环境温度下的修正系数 | / | ||
| 9 | 电缆绝缘水平 | 性能符合GB/T 9330-2008 | ||
| 10 | 电缆主要电气试验指标 | 符合GB/T 3048-2008 | ||
| 11 | 电缆产品特性 | 根据国标生产 | ||
| 12 | 电缆结构参数 | 见附件 | ||
| 13 | 电缆电气参数 | 见附件 | ||
| 14 | 电缆最大的供货长度 | 根据客户要求 |
| 名称 | 填入数据 | ||
| 1.电力电缆(各种型号规格) | |||
| 1.1制造厂 | |||
| 1.2额定电压(U0/U)V | |||
| 1.3 最高允许运行电压V | |||
| 1.4雷电冲击耐压kV | |||
| 1.5工频耐压kV/时间 | |||
| 1.6电缆导体 | |||
| 导体芯数/材料 | |||
| 截面积mm2 | |||
| 额定电流(空气中,环境温度30度) | |||
| 体电阻率 Ω.cm | |||
| 绞合股数 | |||
| 每股截面积mm2 | |||
| 1.7绝缘 | |||
| 材料 | |||
| 厚度 | |||
| 导体绝缘厚度mm | |||
| 金属屏蔽 | |||
| 材料 | |||
| 型式 | |||
| 厚度 | |||
| 1.8铠装 | |||
| 材料 | |||
| 型式 | |||
| 厚度 | |||
| 铠装后电缆直径mm | |||
| 1.9外护套 | |||
| 材料 | |||
| 厚度 | |||
| 外护套后电缆直径mm | |||
| 1.10电缆重量(KG/M) | |||
| 铜重量(KG/M) | |||
| 铝重量(KG/M) | |||
| 1.11 最小弯曲半径mm | |||
| 1.12 试验电压/时间 | |||
| 交流kV/分钟 | |||
| 直流kV/分钟 | |||
| 1.13 阻燃电缆是否通过燃烧试验IEC332-3 C类—方法说明 | |||
| 1.14 耐火电缆是否通过国家现行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
| 1.15 电缆热稳定时间/电流曲线—提供曲线 | |||
| 1.16芯线长期允许最高温度(℃) |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部分差异表如下:
| 序 | 技术规范 | 投标文件 | ||
| 号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10.1投标方提供电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电缆及其电缆包装盘
电缆附件
电缆敷设专用工具
10.2招标方需求的电缆规格明细
| 序号 | 规 格 | 规 范 |
| 1 | ZR-KVVP2/22-0.45/0.75 NH-KVVP2/22-0.45/0.75 | 4x1.5,6x1.5,8x1.5,10x1.5,14x1.5,19x1.5,24x1.5,4x2.5,6x2.5,8x2.5,10x2.5 4x4,8x4,10x4 NH:4x1.5 |
| 2 | ZR-DJYP2VP2 | 2、3、4、5、7、9、12X2X1 |
| 3 | ZR-DJYVP2 | 2、3、4、5、7、9、12X2X1 |
11技术文件
11.1投标方应提供的各种型号电缆的技术文件、安装等所有资料。
11.2 对投标方所提资料的要求
11.2.1 投标方所提供的图纸如有修改,投标方在新版中明确标示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
11.2.2 原则上投标方如有修改相应部分的图纸应在技术规范书签定后一个月之后修改完。
11.2.3 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应标明“淮北临涣煤泥矸石电厂二期工程专用”字样。
11.2.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深度应满足招标方进行阶段设计的要求。这些资料应准确,不能任意修改。
11.2.5投标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
11.2.6 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11.2.7 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和图纸共10份,其中提供设计院2份,招标方8份,同时提供给招标方电子版(光盘)文件一份。
11.2.8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11.3 投标方应提供经鉴定合格的试验报告和安装手册。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此:
(1) 图纸
(2) 设备说明书
(3) 保管要求
(4) 安装须知
(5) 调整和校验须知
(6) 运行手册
(7) 维修手册
(8) 故障诊断步骤
(9) 部件目录
12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
如果现场需要,投标方能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出现的任何问题。电缆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非施工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免费予以更换。
13设备交货进度
交货时间如下(设备运输由投标方负责):
| 序号 | 部件名称 | 交货时间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