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委员会
根据《沈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第29条 规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由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等方面组成的筹备会。
一、我校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1、筹备工作:
(1)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校党支部及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2)教代会的筹备工作采取分工协作制,工会委员会的各位委员,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确保教代会如期、顺利、的召开。
2、教代会的筹备工作采取分工协作制,工会委员会委员,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确保教代会如期、顺利、地召开。
3、分工:
党支部:全面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工作,通盘考虑并制定本次教代会工作方案,协调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工会:负责教代会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印和装订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教代会提案表的印制、发放、征集和分类整理的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教代会会场的清理和布置。
生活委员:负责购买和发放。
女工委员:负责会议期间的女工工作。
其他委员:负责日常工作
2、筹备工作的日程安排
(1)起草并打印《教代会工作方案》。
(2)就《教代会工作方案》向工会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
(3)校党总支审议、修改并通过《教代会工作方案》。
(4)印制并发放“教代会提案表”。
(5)收集、整理教代会文字材料。
(6)收集、整理《教代会提案表》。
(7)编印和装订《教代会材料》。
(8)整理、布置教代会会场。
(9)召开教代会。
二、教代会代表名单(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特邀代表:(人)
三、教代会文字材料
1、开幕词;
2、学校工作报告;
3、工会工作报告;
4、财务情况报告;
5、教代会提案反馈和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报告。
6、闭幕词(党支部)
●本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根据《沈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第24条 规定教代会团成员由学校管理人员、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实行执行负责制,由校长或党支部任,由执行轮流主次大会;设大会秘书长一人,由校工会担任。本届教代会执行委员由、、、担任;秘书长由龚海波担任。成员:、、、
●附《沈阳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标准》第12条 规定100—300人的单位教职工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教师应约占60%,中层约20%,其他为工作人员。
第35条 大会执行核实代表人数,到会的教职工代表超过总数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
第36条 大会选举和对决议、方案表决时,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做出的决议、决定以及议案非经教代会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更改。
第37条 教代会闭幕后,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贯彻落实大会决议。
姓名 | 备注 | 姓名 | 备注 | 姓名 | 备注 | |||
赵宝娟 | 杜 鑫 | |||||||
关志刚 | 一线教师 18人 | 赵 敏 | 隗凤芝 | |||||
王连大 | 陆 杰 | 袁世喜 | ||||||
龚海波 | 孙翠翠 | 王春艳 | ||||||
杨 丽 | 李 春 | 王艳娇 | ||||||
赵 爽 | 那 芳 | |||||||
刘金菊 | 关宏泽 | |||||||
中层领导3人 | 金洪良 | 张 丽 | 马彦辉 | |||||
吴金英 | 吴新萍 | 石俊伟 | ||||||
曾 祥 | 李 云 | 商丽娟 | ||||||
马 涛 | 关成顺 | 黄书文 | ||||||
施振林 | 吴志涛 | 高彩霞 | ||||||
孙明杰 | 姚丽艳 | 任丽红 | ||||||
杨玉忠 | 施振起 | 刘 敏 | ||||||
王润伟 | 孙艳博 | 金艳杰 | ||||||
于小梅 | 刘立秋 | 洪艳茹 | ||||||
马玉杰 | 安艳妮 | 郑 伟 | ||||||
施艳丽 | 沈云升 | 那春颖 | ||||||
张志勇 | 吴 敏 | |||||||
邰春红 | 王晓蕾 | |||||||
工勤人员4人 | 戴素丽 | 鄂艳丽 | 陈 琳 | |||||
安淑贤 | 蒋红艳 | 吴 娜 | ||||||
果 巍 | 吴 岩 | 张 红 | ||||||
张丽英 | 汤金娜 | 王维则 | ||||||
徐仁莲 | 吴丽芳 | 李 杰 | ||||||
徐树勋 | 吴立涛 | 马贤慧 | ||||||
吴庆魁 | 邓英强 | 王秀萍 | ||||||
吴玉宽 | 洪家琪 | 孟秋月 | ||||||
鄂昆福 | 陶华峰 | 吴 静 | ||||||
韩翠琴 | 戈跃勇 | 姚敬英 | ||||||
崔 健 | 于佳彤 | |||||||
刘 鹏 | 刘丽娟 | |||||||
卢凤姣 | 张宝林 | |||||||
何 强 | 关世海 | 注:请老师在您同意人的后边划“○”;其他不用划。 | ||||||
杨 雪 | 胡忠民 | |||||||
吴冬梅 | 唐淑玲 | |||||||
田荔枝 | 黄素荣 | |||||||
王俊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