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总则
2.1.1 为加强分包商的HSE管理工作,避免分包商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1.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分包时所选用的分包商。
2.2 职责
2.1 项目部HSE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HSE管理坚持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检查、监督管理。
2.2 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2.3 HSE资质确认
2.3.1 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前,经营计划部门应要求分包商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分包工程负责人)、HSE管理负责人到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或其委托的HSE管理部门进行HSE资质确认。
2.3.2 交验分包商的HSE资质证书、特种人员操作证等,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3.3 交纳HSE保证押金:50人以下交5000元,50-100人交10000元,100人以上交20000元。
2.3.4 持财务部门收讫的HSE保证押金收据,HSE管理部门与分包商签订HSE管理协议。协议内容见《上海市建设工程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2.4 施工前的HSE管理
2.4.1 按照分包商提供的名册,全员参加CIWEHSE部组织的不少于2h的HSE教育、培训,并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4.2 分包商必须建立HSE保证网络,定人员,并报项目部HSE管理部门审查,明确双方现场HSE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2.4.3 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HSE措施、定检查制度,并报HSE管理部门审批。
2.4.4 分包商HSE管理及技术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2.4.5 签定《HSE保证书》,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2.5 施工中的HSE管理
2.5.1 分包商HSE管理台帐要统一和项目部一致,并按项目部统一要求填报。
2.5.2 每周一HSE活动和班前讲话、分包商日常HSE学习、教育等,按项目部HSE管理计划书执行。
2.5.3 对分包商人员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项目部现场HSE管理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并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2.5.4 分包商所使用的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带、安全网、口罩、防护眼镜等器具,必须符合有关部门有关规定且要征得项目部的同意,统一要求。
2.5.5 分包商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要按照项目部《事故处理预防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归口上报,并报给业主和监理备案。
2.5.6 分包商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接受项目部HSE人员的监督、检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5.7 分包商施工中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提供一份人员变动对照表给HSE管理部门,并补办相应的手续。
2.5.8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还要由HSE管理部门审查HSE措施后,方可实施。
2.6 分包商HSE管理情况考核
2.6.1 项目部HSE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分包商,在分包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工程管理、设备、质量等有关部门,对所使用的分包商HSE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见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制度CIWE/HSE/R-04),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备案。
2.6.2 HSE表现较差的分包商,项目部有权取消其“合格分包商”资格。
2.7 记录文件
分包商登记表(CIWE/HSE-F13)
分包商评审记录(CIWE/HSE-F14)
分包商HSE表现评价表(CIWE/HSE-F15)
2.8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在项目部HSE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