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月 日
序号 | 评分标准及要求 | 考核标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重一车间 | 重二车间 | 重三车间 | 金工车间 | 准备车间 | 六车间 | 特容车间 | ||||||
1 | 进入车间员工(包括外包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的,每发现1人次扣1分;3人次以上全扣。 | 10 | ||||||||||
2 | 安环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必须准时参加,未到的人员每人次扣1分;每月一次安全例会未参加者扣5分; | 5 | ||||||||||
3 | 每天由车间班组召开班前会,着重强调安全问题,各车间填写会议记录,月底上交安环科,不按要求执行的车间,本项扣3分。 | 5 | ||||||||||
4 |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未经指定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的;每发现1人次扣1分;3人次以上全扣。 | 5 | ||||||||||
5 | 氮气试压产品试压后进入筒体作业,须到安环部门开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筒体并有人监护;未办理或没有监护的每发现1次进入筒体本项不得分。 | 5 | ||||||||||
6 | 气体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有泄漏空排的;发现1次扣1分。 | 5 | ||||||||||
7 | 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若占用绿色通道须到安环部门办理手续;未办理的发现一次全扣,办理后超出占用时间,1天扣一分。 | 5 | ||||||||||
8 | 职工在生产中不正确穿戴劳防用品;每发现1人次扣1分;3人次以上全扣。 | 5 | ||||||||||
9 | 正确使用设备,杜绝违章操作;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每发现1次扣2分。若发现安全附件不全或损坏未上报仍然使用设备的,每次扣1分。 | 5 | ||||||||||
10 | 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每次扣2分。 | 5 | ||||||||||
11 | 氧乙炔距离相隔不到5M、离明火距离不足10M的;每发现1次扣1分;3次以上全扣。 | 5 | ||||||||||
12 | 登高作业使用工具牢固可靠,不得使用破损竹梯,发现一次扣2分;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安全带; 发现1次扣3分。 | 5 | ||||||||||
13 | 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电线破损漏电,私拉乱接,发现1次本项不得分。 | 5 | ||||||||||
14 | 吊装时其他作业人员必须与吊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未做到每发现1次扣1分。发现歪拉斜吊每次扣2分; | 5 | ||||||||||
15 | 对安环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 5 | ||||||||||
16 | 不配合安全管理、抵触安全管理行为的;每次扣2分。 | 5 | ||||||||||
17 | 发生工伤事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环部门每次扣3分;隐瞒不报、推卸责任或有意破坏、伪装事故现场的本项不得分。 | 5 | ||||||||||
18 | 由于违章作业,引发轻微伤工伤事故扣5分,严重事故扣10分。 | 10 | ||||||||||
评分合计 | 100 | |||||||||||
评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