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2 | 资格 审査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 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要求: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 梯〕B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
人员要求 | 配备的电梯维保〔作业工程代码T2〕人员必须具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
企业类似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承当过2项以上〔含2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工程电梯数量在 30部以上的维保业绩。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评 价意见表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 |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 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效劳质量、 平安事故;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和违约行为,无因企 业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 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要 求: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天“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 执行人查询记录截图。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3 | 初 步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报价 | 总价: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木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拦标价〕 |
单价:投标单价报价是否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 制价〔拦标价〕中对应单价 | |||
投标文件的签 署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在规定位置签字 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是否不全或者关键内容 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是否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 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 报价,且未声名哪一个有效 |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是否有瑕疵 | ||
投标人之间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 者同一银行帐户 | |||
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 | |||
工期承诺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工作周期是否超过招标文 件规定的期 | ||
技术要求 | 是否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内容 |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两处以上错漏一致 | ||
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班子成员是否出 现同一人 | |||
投标文件的编 制 | 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 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 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效劳 |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个企业或者同 一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 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 |||
投标文件混装 | 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相互混装 | ||
投标单位名义 | 投标人是否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在投标过 程中是否有行贿行为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 ||
授权委托人 | 不同投标人是否委托同一人投标 | ||
其他 | 评标委员会是否认定投标人出现附件A的否决投标 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详细评审 | |
3. 5. 4 | 综合 评估 打分 法 | 分值构成 | 总分值100分,其中技术局部60分,商务局部40分。 |
投标人最终得 分排名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 审,并按技术及商务局部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 荐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 ||
评分标准 | |||
4.1 | 技术 局部 评审 评分 | 工程效劳方案 和组织措施评 审评分〔总分值20 分〕 | 〔1〕 效劳方案描述具体、全面、合理、针对性强, 组织措施完善的得11-20分; 〔2〕 效劳方案描述缺乏、针对性不够,组织措施不 完善的得1-10分; 〔3〕 无效劳方案和组织措施描述的不得分。 |
工程目标控制 措施评审评分 〔总分值15分〕 | 〔1〕 目标控制措施阐述清晰、明确、全面的得8-15 分; 〔2〕 目标控制措施阐述不清晰,缺乏的得1-7分; 〔3〕 维修保养效劳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不 得分。 | ||
工程组专业人 | 〔1〕实际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
员配备情况评 审评分〔总分值10 分〕 | 配置合理,有良好的工作经验,能充分满足工程需 求的得8-10分; 〔2〕 实际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配置根本合理,工作经验一般,得4-7分; 〔3〕 实际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配置有疏漏,得1-3分; 〔4〕 无实际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安排,得0分。 | ||
企业类似业绩 及工程负责人 类似业绩评审 评分 〔总分值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承当过2项以上〔含2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工程电梯数量在 30部以上的维保业绩的得根本分4分,在此根底上, 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2分。总分值10分,分数加满 为止。 | ||
质量承诺和服 务承诺评审评 分 〔总分值5分〕 | 〔1〕 质量承诺描述具体、全面、合理,有具体的违 约责任承诺的得4-5分; 〔2〕 质量承诺不具体,违约责任承诺不全的得1-3 分; 〔3〕 无维修保养效劳方案描述的不得分。 | ||
4.3 | 商务 局部 评审 评分 | 投标报价评审 〔总分值40分〕 | 〔1〕 4250 元/部/年,住宅低层拦标价:3250元/部/年,超过 拦标价的,投标无效,不再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 所有投标人高层、低层报价之和的平均值为评标基 准价,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1%扣0. 5分, 每上浮1%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2〕 电梯配件拦标控制价为:配件清单中数量暂定 为1,单价不得超过电梯常用配件清单的配件单价, 以电梯常用配件清单单价之和作为评标依据,超过 电梯常用配件清单单价之和的,投标无效,不再对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以最终报价最低者得15分,其它报价者与最低 报价者相比,每上浮1%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 |
2.1评标依据
2.1.1本工程评标、定标方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12号令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昆政办(2021) 36号?昆明市关 于卬发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制订。
2.1.2本方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 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那么。
2.1.3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査、初步评审,并按技术及商务部
分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2.1.4招标人或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对评标过程进行记录,记录应如实地反映评标 的全过程,特别是评标专家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作为重要的应保密的资料存档, 复卬件作为书而报告的组成局部交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1.5木评标方法,总分值为100分,分值保存小数点后两位。
2.1.6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三、评标方法及标准
3.1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拟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后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 保密。
3.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拟、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 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 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 资料。
3.2资格审査评审标准
3.2. 1开标后,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
3.2.2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投标人只有全
部满足评标方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3初步评审标准
3.3.1资格审查后,经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 行评审。
3.3.1在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中,出现评标方法前附表初步评审中情形的, 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 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 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存,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 而造成重大的,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存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 3.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存,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 的投标。
3. 4计算错误的修正原那么
3.4.1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应按下 述原那么:
3.4.1.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3.4.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过失,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4.1.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那么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 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那么 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说明:在评标方法中,所评审的价格均为通过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
3. 5投标文件的澄清
3. 5.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2人以上认为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评 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 会成员需充分考虑投标人澄清、说明的内容。
3.5.2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 5.3投标人澄清、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3. 6投标文件的否决
3. 6.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报价低于本钱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拦标价〕;
〔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据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属本条第〔8〕款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列明评审依据,作出明确决议。
3. 6.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缺乏3个的,应当重新招 标。
3.6.3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公开招标。对于招标失败后 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的工程,曾在本工程招标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参与围标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详细评审
4.1技术局部评审〔总分值60分〕
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4.2商务局部评审〔总分值40分〕
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4.3评分要求和统计原那么:
〔1〕 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 值评分。
〔2〕 统计分数原那么: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5份以上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 计算平均分值为投标人技术局部的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少于5份〔含5份〕时, 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技术局部得分〔分值保存小数点后两位〕。
4.4评审总得分
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后,并对技术、商务局部分别按照招标文 件评分标准打分后,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Z 二 S+J
其中:
Z: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局部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局部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至第三名中标候选 人。假设出现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假设报价相同,那么 以技术局部得分较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假设仍相同,那么由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 方式决定排名顺序。
注: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 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 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AO.总那么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方法〞的组成局部,是对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和木章正文局部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 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
A1.否决投标条件
A1.1投标函未满足第六章“投标函〞要求的;
A1. 2工期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 3. 3条的;
A1. 3质量要求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 3. 4条的;
A1. 4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 4. 1条的;
A1. 5联合体投标不满足投标人须知1. 4. 3条的;
A1. 6有投标人须知1. 4. 4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A1. 7分包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 11条的;
A1. 8偏离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12条的;
A1.9其他材料未满足第六章“其他材料〞的;
A1.10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 3. 1条的;
A1. 11投标保证金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 4.1条的;
A1. 12资格审查文件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 5条的;
A1. 13投标文件格式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 7. 1条的;
A1. 14投标文件签署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 7. 3条的;
A1. 15投标报价未满足投标人须知3. 2. 1条的;
A1. 16低于本钱报价的;
A1.17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A1.1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A1. 1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签字相同的;
A1. 2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A1. 21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A1.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A1.23技术标标书“施工组织设计〞局部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的;
A1. 24 “施工组织设计〞局部采用“暗标评审〞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标识或能够识 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的;
A1. 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A1.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Al.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A1.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
A1.29内容填写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的;
A1. 30复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
A1.31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
A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串通投标的行为:
A2. 1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A2.2相互约定在招标工程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A2. 3投标人事先约定中标者而联合采取行动;
A2.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且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 相差较大;
A2. 5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A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弄虚作假的行为:
A3. 1利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资质证书、印鉴参加投标;
A3. 2伪造或者虚报业绩;
A3. 3伪造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中标后无正当 理由不按承诺配备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
A3. 4伪造或者虚报财务状况;
A3. 5提交虚假的信用状况信息;
A3. 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
A3. 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A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A4.1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A4.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卬章或者签 字;
A4. 3工程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A4. 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根本账户转出;
A4. 5其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