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培养学生积极向上,好学创新的意识,激发学生竞争精神,培养集体荣誉感,树立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学校决定对原来的流动红旗评比方案作适当修改。修改后的评比方案如下:
一、流动红旗评比分为五项:安全纪律、升旗、课间操、学习风气、劳动卫生。
二、 流动红旗每周评比一次,
流动红旗评比以年级段为单位,评比在各年级段内进行,在次周星期一升旗仪式上颁发流动红旗。
(1)低年段(一、二年级)每周评选2个班。
(2)中年段(三、四年级)每周评选2个班。
(3)高年段(五、六年级)单周评选2个班,双周评选3个班。
三、具体评分细则:
Ⅰ、扣分:
(一)安全、纪律(40分)
1.出现下列情况的一人次扣0.2分:
(1)做危险游戏、在危险地带做游戏(包括攀爬建筑物、窗台、围墙等设施)、玩学校命令禁止的游戏 (2)在楼梯间、走廊奔跑或游戏 (3)追逐打闹
(4)有偷盗、打架之类行为 (5)迟到、早退、逃课 (6)将零食带到校园里
(7)乱扔、乱倒垃圾、随地吐痰、大小便不入坑 (8)损害学校花草树木
(9)围观其他正在上课班级 (10)随意互串班级、互串楼道
(11)其他集体活动时不遵守秩序造成影响的 (12)少先队员进入校园未佩戴红领巾
(13)有不文明语言或伤害他人语言、行为 (14)上下楼不按规定楼道行走
(15)乱涂乱画 (16)放学钟响后仍在校园逗留、放学后随意进入校园
(17)带管制刀具、危险玩具到学校 (18)在上放学途中骑自行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况一人次扣0.5~5分:
(1)故意损坏公共财产、设施 (2)出现安全事故
(2)有妨碍、逃避督查工作,威胁督查人员等影响督查工作的
(3)督查人员有作假行为的
注:此项扣分的依据由监督岗督察人员及行政值周领导提供。
(二)学习风气(10分)
(1)早上到校不进教室学习在室外游荡的一人次扣0.2分
(2)早读课纪律混乱的(以值周领导检查记录为依据)一次扣0.2~1分
(3)有教师反映该班课堂纪律极差的一次扣0.5~2分
(三)劳动卫生
1、要求:坚持一日二清扫
每天下午放学后,各班要安排值日生将本班室内外卫生彻底打扫干净;次日早读课前,必须安排值日生对本班清洁区的垃圾进行清理。
2、卫生抽查评分:(采取常规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评分,评分采取10分制,可保留一位小数,并将评比结果及时公布在公开栏。)
室外(常规检查):值周领导每天早上8:20对各班的室外卫生进行评分,
室内(抽查):每周的抽查不定次数,一般利用课间操时间和下午的课间十分钟对各班室内卫生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计分方法同常规检查,抽查的主要地方为:
讲桌上的摆放;桌椅摆放;课桌抽屉里的学习用品摆放;地面是否有垃圾;教室内是否有因吃零食产生的垃圾;玻璃是否干净;窗台、走廊瓷砖等的卫生状况;墙面是否有脚印或乱涂乱画现象。(发现1个零食袋就记为有1个人吃零食)
3、打扫卫生时将垃圾往其他班级的区域扫、倒的一次扣1分
4、上级领导检查时若区域被点名,扣该班0.5分
若个别班级某一天因特殊原因(如放假)没有参与评比,则按该班该周其余几天的平均值计分。
(四)、两操(含升旗仪式)(20分)
集合时要做到静、齐、快,不得有嬉笑、推拉、打闹等不尊敬国旗的行为。升旗时少先队员要行队礼,并保持严肃、安静,做操要认真,动作有力、整齐。解散时要按广播口令依次进行,不得奔跑、推挤。进行曲播放完毕必须站好队伍,迟到一人扣0.2分;同时各班必须有老师到场监督学生,无老师监督的一次扣1分。
课间操时由值周领导对各班学生进行评分,并将结果及时公布在公开栏。
(五)、其他
1、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班级由学校酌情扣分。
2、监督岗人员迟到1人次扣该班0.2分,随意离岗、早退、缺岗一人次扣该班0.5分
Ⅱ、奖励分:(各项奖励分直接计入每周最后总评分)
1、好人好事一次加0.1~2分(若有作假者,一经查实,一人次倒扣0.5分)
2、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名次的:
(1)个人一等奖,按校级、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加1、2、4、6、8分,二等奖依次减半加分,三等奖再减半。
(2)集体一等奖,按校级、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加3、5、8、10、15分,二等奖依次减半加分,三等奖再减半。
3、个人获得表扬、表彰的一次给该班加0.2~2分
4、集体获得表扬、表彰的一次加0.5~5分
5、向大队部工作提出“金点子”并被采纳的加0.5~2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班当周流动红旗评比资格。(若有些行为在当周未能及时发现、调查清楚,则在下一周取消评比资格。)
(1)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 (2)出现偷盗、打架、敲诈等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的(包括在校外)
(3)严重故意损害学校花草树木、公共财产和设施的
(4)集体活动时不遵守秩序,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 (5)将零食带到校园达5人次的
(6)少先队员进入校园未佩戴红领巾达10人次的
(7)严重妨碍督查工作,威胁督查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8)在学校调查学生违纪事件时有说谎、隐瞒或夸大事实、包庇他人等不据实交代,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
1、班级内有偷盗、辱骂教师、故意毁坏学校公共设施等事件发生,取消当周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2、扣分项目允许交叉重复扣分,各项扣分扣完该项总分为止;奖励分项目不重复加分,选择最高项加分。
3、若几个班分数相等无法比较时,将全部评选。
4、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恰当的地方可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后修改。
5、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此方案未涉及到的情况,由大队部酌情处理或者经行政会商讨后处理。
复兴镇中心小学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