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年前我还是一个婴儿,不过已经是一个的个体,是具有人格权的“人”。从出生这一刻起,我已经开始受到保护!我和其他人一样有国家尊重和保障我的各项权利。
6岁那年,我上小学了。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我学习唱国歌,我也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天安门。当时还迷糊的我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都是规定的内容。
18岁这年,我考上了大学,来到了从小就想来看一看的北京。除了生活的新鲜劲儿,我还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一次体会到的“存在感”。与此同时,我真切地感受到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而且,即便是刚刚进入大学还没有稳定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父母也可以不再供养我了,但我已经可以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了。
22岁这年,我大学毕业了,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在招聘会上,我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了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曾经的“熊孩子”如今也要自己打拼了。作为新员工努力地工作着,一年后,我终于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了,兴奋地踏上了去往云南的旅程,并在那里遇上了我的另一半。
相处几年后,我和男朋友结婚了,还贷款购买了一套60平米的新房,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我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也更懂得孝顺父母。
生活中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的存在,真的是贯穿了我们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