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级(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实施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迁改2014-007
委托方:中铁五局贵州公司贵阳枢纽西南环线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受托方: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
协议签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高等级(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
实施委托协议
委托方:中铁五局贵州公司贵阳枢纽西南环线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洽谈,为保证西南环线铁路顺利施工,必须尽快迁改西南环线铁路Ⅱ标12条高等级(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根据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建设内容
1.1 项目名称:西南环线铁路12条高等级(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
1.2 工程范围如下表:
| 序号 | 里程 | 电压等级 | 与铁路关系 | 铁路左则 | 铁路右则 | 导线数 | 线路名称 | 产权单位 | 迁改方案 | |
| 1 | DK13+469 | 35KV双回 | 交叉 | 55 | 铁塔 | 铁塔 | 5 | 孟闽线I、II双回 | 贵阳市供电局 | 绕行升高 |
| 2 | DK13+807 | 110KV | 交叉 | 11 | 铁塔 | 铁塔 | 5 | 无名线 | 贵阳市供电局 | 平移升高 |
| 3 | DK13+900 | 110KV | 交叉 | 13 | 铁塔21# | 砼杆20# | 5 | 紫孟小线21# | 贵阳市供电局 | 21#退出红线升高 |
| 4 | DK14+097 | 110KV | 交叉 | 50 | 铁塔 | 铁塔 | 5 | 无名线 | 贵阳市供电局 | 升高 |
| 5 | DK14+136 | 35KV | 交叉 | 45 | 砼杆 | 砼杆 | 5 | 中孟线 | 贵阳市供电局 | 电缆过轨 |
| 6 | DK15+900 | 110KV | 交叉 | 18 | 砼杆 | 砼杆 | 5 | 紫孟小线16、17# | 贵阳市供电局 | 平移 |
| 7 | D4K20+185 | 110KV | 交叉 | 15 | 铁塔 | 铁塔 | 5 | 紫孟小线06# | 贵阳市供电局 | 06#退出红线升高 |
| 8 | D4K20+301 | 110KV | 交叉 | 9 | 铁塔 | 铁塔 | 5 | 南牵线07# | 贵阳市供电局 | 平移 |
| 9 | D4K22+760 | 220KV | 交叉 | 49 | 铁塔 | 铁塔 | 5 | 清溪II回 | 贵阳市供电局 | 绕行 |
| 10 | D4K23+500 | 220KV | 交叉 | 34 | 铁塔 | 铁塔 | 5 | 清溪II回 | 贵阳市供电局 | 绕行 |
| 11 | D4K27+240 | 220KV | 交叉 | 42 | 铁塔 | 铁塔 | 14 | 线岩林I回44# | 贵阳市供电局 | 退出升高 |
| 12 | D4K27+900 | 35KV | 交叉 | 63 | 砼杆 | 砼杆 | 5 | 花东线 | 贵阳市供电局 | 架空升高 |
南方电网相关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设计、施工相关标准。
1.4 工作内容:结合地方规划要求,按设计标准组织实施完成西南环线Ⅱ标铁路沿线12条高等级(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包括组织进行迁改设计、方案审查、第三方审价、迁改工作建设和按施工图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对外以及与既有工程产权单位协调,提供竣工资料等工作。
第二条 委托方式及委托建设工程总价
本协议对迁改施工实行总价承包。含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停电损失、青苗赔补、征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以及与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相关的所有费用。
本委托实施工程总价根据预算及第三方审价结果暂定,最终以中国铁路总公司清概批复的单价为依据,按批复单价扣除甲方应缴税款再收取5%管理费后作为乙方承包总价。
第三条 委托要求
3.1 建设工期
为保证站前施工工期,本迁改工程定于2015年6月1日前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工期目标调整时,按调整后的工期目标组织后续工程建设。
3.2 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初验合格率达到100%。
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前述规定要求而发生的所有返工、维修、采取补救措施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工程质量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3.3 建设安全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贵州省制定的有关安全规章、规定和标准,加强建设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4 投资控制
乙方应加强投资管理,建设期间严格控制投资;将工程投资控制在总造价之内,超出铁路总公司清概批复部分,一概由乙方承担。
为了确保本工程资金保证,乙方必须在贵阳市设立专用银行帐户并与甲方、银行签定三方协议接受甲方监管。
由迁改引起的征地拆迁等费用含在工程总造价中。
3.5 技术管理
乙方应严格执行南方电网技术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技术管理,接受南方电网相关部门的技术指导。
3.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规定,主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4.1 负责根据乙方建设资金预算及第三方审价金额并结合年度产值计划和工程进度,及时与建设方对接筹集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4.2 有权对工程质量、人身伤亡和行车安全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4.3 有权按南方电网相关技术文件规定,参与委托迁改工程竣工验收及交接工作。
4.4 根据国家、地方、产权单位相关规定和双方相关会议纪要要求进行配合施工。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5.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南方电网相关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按照本协议约定和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组织建设,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负责。
5.2 依法确定监理、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自觉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
5.3 严格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和南方电网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资产交付、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5.4 按甲方建设管理需求及时开展迁改设计、方案审查、施工,确保西南环线铁路Ⅱ标土建施工进度不受以上12条高等级(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的影响。如乙方迁改工程未按期完成,给甲方的土建施工造成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5 组织委托迁改工程的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文件、竣工财务决算和实施阶段的工程总结。验收合格后,向产权单位移交资产和相关文件资料。
5.6 甲方授予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 关于固定资产构成及移交
6.1 委托迁改工程建成后,由产权方确认固定资产构成。
6.2 经双方确认的固定资产由乙方正式移交线路产权方。
第七条 协议价款支付
协议签订后,待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建设方对该项工程拨款总额的70%,在乙方把该工程全部正式交付产权单位接收后,并上交全部竣工资料及提供正式后,甲方支付乙方建设方对该项工程拨款总额的15%,余款作为质保金及甲方管理费,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清概批复金额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如在该期间,工程出现任何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整改,维护,否则甲方有权利进行质保金扣款)
第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约地起诉。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书自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并最终委托的迁改工程总价结清,双方确认无遗留问题后终止。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