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卫生站:
为规范村级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及我乡(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结合我县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评任务,特签订本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在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规范,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医疗垃圾处置,按要求分类收集、销毁和登记。
二、严格执业行为管理
村卫生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等违法活动,一经查实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村卫生站发生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根据责任大小,除依法承担一切赔偿费用外,还应承担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其它合理费用。卫生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行为与卫生院无关。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村卫生室的一切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站长的工作安排,支持好站长的工作。坚决杜绝明合暗分的行为出现,若在检查或接群众举报中出现明合暗分的现象,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严格处罚。
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一)协助卫生院为本辖区内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进行重点人群随访,更新健康信息。
(二)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开设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发放宣传制品不少于2000份,每期要留有底册、图片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及时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协助卫生院按时按质完成计划免疫工作。
(四)填写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100%以上,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治疗管理率达95%以上。
(五)协助卫生院对孕产妇建册、筛查、产前健康管理、产后访视等。建立保健手册,进行孕产期保健指导和一般体格检查。督促适龄孕妇补服叶酸。
四、新农合及药品
(一)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不滥用抗生素、激素;及时收集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数据。
(二)积极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解释、筹资、门诊报销等工作。
五、我县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评工作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使用管理,并执行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中医药相关标准法规。其中中药饮片配备不少于100种、中成药不少于50种。
(二)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针灸器具、刮痧板、艾条等中医常用诊疗设备。
(三)接受县中医医院和卫生院的中医药业务知识指导,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参加卫生院组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中医药知识培训,并认真做好笔记,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席早退。
(五)做好本卫生站复评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六、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和指令性任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卫生院存档一份,卫生站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XX卫生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村卫生站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0一二年 月 日
(时间签在2012年2月10—15日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