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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1 1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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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xx市xx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太仓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对社会承担的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事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办公室、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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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xx市xx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太仓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对社会承担的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事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办公室、市办公室
xx市xx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太仓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对社会承担的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事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太委办[201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编制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与本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结合,单位实现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转变,职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岗位设置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

岗位设置坚持分类管理,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设置坚持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岗位竞争择优、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单位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核准岗位情况

依据编制部门有关文件批复,本单位相当股级单位,事业编制总数670个。单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605名。结合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经主管部门核准,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并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核准岗位数593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88.51%。经本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670个,核准的管理、专技、工勤技能三类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管理岗位40个,占岗位总量的5.97%。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为九级职员岗,按单位管理层级,设置单位领导岗位6个,普通管理岗位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593个,占岗位总量的88.5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0%∶38%∶52%。单位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卫生系列,主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专业技术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37个,占岗位总量的5.52%。其中高级岗位5个,中级岗位14个,初级岗位10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及岗位等级分布

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查分析,结合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工作量多少、技术含量、难易程度、承担风险等因素,综合平衡,在确定功能、确定岗位的基础上,经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商定,本院岗位等级数为19个,首次聘任605个岗位,具体见下表。

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等级人社局批准

岗位数量

首聘人数备注
管理院长、九级1专技三级
副院长九级4专技四级、五级(2)、八级

九级1专技八级
科员九级1
专技正高72
116
副高86
1716
1724
中级6760
9185
6762
助理级十一154115
十二15452
员级十三84
工勤高级工55
中级工1412
初级工107
普工普工810
见习期52
合计605
五、编制岗位说明书

编写岗位说明书的作用:

1、明确岗位职责

2、可作为人事招聘录用的依据

3、可作为对员工进行目标管理

4、可作为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

5、可减少因感性行为造成的用人偏差

编制岗位说明书遵循以下的流程:

1、在开展编写工作之前,办公室人事部门应和相关院领导进行讨论,使院领导率先树立岗位责任意识,对各项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2、编写过程中,各职能科室、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以及员工应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岗位说明编写工作。

3、办公室人事部门和各职能科室可灵活选用问卷调查法、面谈法、实地观察等方法,进行认真的工作岗位分析和调查,了解每一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条件、上下级关系、任职资格等要素。

4、岗位说明书的编写不是一劳永逸,专业的发展、单位的变革会给岗位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编写出规范的岗位说明书后,还应建立起岗位说明书的动态管理制度,使其不断更新和完善。

六、岗位聘用程序与办法

岗位聘用遵循“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人人有岗、双向选择、集体决定、择优聘用的方法和太仓员会、太仓市《关于印发〈太仓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发〔2003〕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聘用。岗位聘用基本程序如下:

(一)公布岗位及聘用条件

1、聘用条件由基本任职条件和具体聘用条件组成,首次聘任按照市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进行。首次设岗遵循“维持现状、平稳过渡”和“先入轨运行,后逐步完善”的精神,确保现有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岗位。

1.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

(4)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准入控制的条件要求;

(5)各岗位应具有的基本任职年限;

A、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年限

我院为股级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管理岗位的其他具体任职条件,由医院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B、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和年限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3)我院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

①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满四年以上(任职年限指周年,首次聘任以单位聘任年月起至2012年9月底。以下相同)。

②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各专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③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三年以上。④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⑤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各专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六年以上。

⑦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

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各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

⑩专业技术十二级、十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分别按现行各专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C、技能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年限

(1)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工人等级岗位的考评。我院不设置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

(2)技术工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技术工五级岗位。

2.岗位聘任具体聘用条件

根据核准的设置方案结合我院人员结构状况实际,在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确定岗位聘任具体聘用条件,包括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的具体条件。另:除首次聘任外,以后聘任同类别上一等级岗位时以卫生局规定及医院的岗位需求进行聘任,必要时实行竞聘上岗。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医院中层管理工作经验。正职领导岗位必须在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我院为股级单位,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的其他具体任职条件,由医院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满4年以上(任职年限指周年,首次聘任以单位聘任年月起至2012年9月底。以下相同),并符合下列(1)至(6)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3)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同等奖项)或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4)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者;

(5)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上(1)至(4)项相当条件的人员;

(6)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是本地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经主管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组织评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通过。

首次岗位聘用时,已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符合上述(1)至(6)项之一的,具备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3、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按现行各专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4、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并符合下列(1)至(6)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选;

(3)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同等奖项)或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4)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者;

(5)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上(1)至(4)项相当条件的人员;

(6)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是本行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经主管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组织评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通过的。

首次岗位聘用时,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符合上述(1)至(6)项之一的,具备聘任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5、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并符合下列(1)至(5)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市级或县(市、区)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者;

(3)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各类优秀科技人才的;

(4)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上(1)至(3)项相当条件的人员;

(5)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单位业务骨干,本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同行公认优秀人才,并经主管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组织评审通过的。

首次岗位聘用时,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任职不满5年的,工龄需满19年(含)以上。符合上述(1)至(5)项之一的,具备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6、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按现行各专业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7、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满6年以上,并符合下列(1)至(5)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市、区)级各类优秀科技人才;

(2)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含同等奖项);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市级或县(市、区)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者;

(4)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上(1)至(3)项相当条件的人员;

(5)任现职以来,其它经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或主管部门认定的条件。

首次岗位聘用时,已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任职不满10年的,工龄需满24年(含)以上。符合上述(1)至(5)项之一的,具备聘任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8、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并符合下列(1)至(4)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市级或县(市、区)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者;

(2)任现职以来,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四等奖(含同等奖项);

(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单位业务能手,工作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单位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

(4)任现职以来,其它经单位评选的优秀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或单位认定的条件。

首次岗位聘用时,已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任职不满5年的,工龄需满17年(含)以上。符合上述(1)至(4)项之一的,具备聘任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9、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按现行各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10、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并符合下列(1)至(4)项之一的。

(1)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市级或县(市、区)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者;

(2)任现职以来,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四等奖(含同等奖项);

(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工作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

(4)任现职以来,其它经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评选的优秀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或单位认定的条件。

首次岗位聘用时,已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符合上述(1)至(4)项之一的,具备聘任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1、专业技术十二级、十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分别按现行各专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12、破格条件。岗位管理制度入轨运行后,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规定,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又获得上一等级所列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科技成果、科研项目奖励的主研人员,各级立项的重大课题、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及主要技术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当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掌握标准为: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3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放宽2年。

(3)获得市、县(市、区)级奖励的,可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13、见习期满或执行初期工资结束时,仍未取得相应的执业或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继续从事见习(初期)岗位工作,不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

14、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通〔2001〕66号)文件精神,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1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其他条件,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各级岗位的知识、技能、责任、风险以及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16、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分别按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意见》(苏人工考[1995]2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升级考核实施意见》(苏人工考[1997]1号)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人员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医院办公室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等。 

(三)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等程序

(四)考核评议、竞争上岗或能力水平评价认定 

1、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考核评议,确定可直接聘用的拟聘人选;2、对照上岗条件,需要通过竞聘上岗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竞聘上岗,产生拟聘人选;3、对有关岗位,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能力水平评价认定的,由专门组织进行评价认定,产生拟聘人选等程序。

(五)讨论决定人选

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根据以上程序,决定各岗位人选。

(六)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七)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人员聘用合同或变更聘用合同。

医院将在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后,及时向门备案。经组织、门及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审核认定后,兑现相应等级工资待遇。

七、实施步骤

公布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1、2012年11月8日—2012年11月15日,完成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拟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提交职代会通过。

2、2012年11月19日--2012年11 月25日,公布岗位聘用条件,编写岗位说明书等。

3、2012年11 月19日--2012年11 月25日,工作人员申请应聘。

4、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1月27日,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等程序。

5、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1月28日,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考核评议,确定可直接聘用的拟聘人选;对照上岗条件,需要通过竞聘上岗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竞聘上岗,产生拟聘人选;对有关岗位,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能力水平评价认定的,由专门组织进行评价认定,产生拟聘人选等程序。

6、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1月28日,讨论决定人选。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根据以上程序,决定各岗位人选。

7、2012年11月28日--2012年12月4日,结果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8、2012年11月28日--2012年12月4日,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

八、组织领导

(一)医院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 xx(院长)

副组长:xxx(副院长)、xxx(副)

组  员:xxx(副院长)、xxx(副院长)、xxx(副院长)、xxx(工会)、xxx(财务主管)、xxx(院长助理)、xxx(党政办主任)、xxx(护理部主任)、xxx(财务科长)、xxx(院感科长)、xxx(总务科长)、xxx(设备科长)、xxx(大内科主任)、xxx(大外科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做好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的宣传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拟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负责编制、审核《岗位说明书》等;

4、广泛听取意见,对竞聘人员实施考核、考评、资格审定,负责组织具体的聘用工作;

5、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审核备案工作;

6、上报各类审核资料;

医务科:1、协助办公室做好岗位设置工作;2、负责编制医疗、医技、药剂等人员岗位的说明书;3、开展相关专技岗位绩效考核。

护理部:1、协助办公室做好岗位设置工作;2、负责编制护理人员岗位的说明书;3、开展护理专技岗位绩效考核。

总务科:1、协助办公室做好岗位设置工作;2、负责编制工勤人员的岗位说明书;3、开展工勤专技岗位绩效考核。

(三)各部门、各科室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拟出本部门、本科室各级各类岗位说明书,报办公室。

九、有关要求

(一)岗位设置管理是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开展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动员。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精神,首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各科室要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准确领会,正确对待改革,坚持集体讨论,听取职工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三)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擅自提高岗位等级,不突破结构比例。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首次岗位聘用中,确保现有人员按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的岗位聘用。坚持高等级岗位向工作难度高、任务重、责任大、技术要求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四)加强岗位考核,细化岗位考核细则或办法,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聘用人员调整岗位、晋升岗位职务等级和进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太仓市xx医院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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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医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xx市xx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太仓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对社会承担的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事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办公室、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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