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规范员工出勤行为,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出勤管理。
3、职责
3.1 行政管理中心
a) 负责对公司总部各职能中心及各事业部考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b) 负责员工的日常考勤数据、请假、加班、出差、休(调)假的记录及每月考勤数据的核实、汇总。
3.2 各事业部及大区
负责事业部内部员工月度考勤的记录、汇总、确认、提报,及权限范围内请假、出差、加班等行为的审核、批准。
3.3 各职能中心
负责权限范围内请假、出差、加班等行为的审核、批准。
3.4 总裁
负责权限范围内请假、出差、加班等行为的批准。
4、定义
无
5、程序
5.1 出勤时间
5.1.1 管理类、职能类员工
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日休息),每天工作7小时:
“夏秋季”(4月1日至1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冬春季”(11月16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1.2 一线员工
一线员工(即管理类、职能类之外的员工)含驾驶员、养殖工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及休息。
5.2 考勤
5.2.1 考勤定义
| 考勤项目 | 考勤符号 | 类别 | 说明 |
| 出勤 | √ | 带薪 | 按规定时间点考勤上班,记为出勤。 |
| 出差 | C | 带薪 | 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出差、外出,记为出差。 |
| 迟到/早退 | L | 扣薪 | 上班打卡晚于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记为迟到,未经手续擅自提前30分钟以内离岗记为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负激励20元/次。 |
| 旷工 | X | 扣薪 | 未办理手续且超过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岗或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记为旷工。员工旷工按3倍日薪/日扣除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按自动离职处理。 |
| 事假 | △ | 扣薪 | 正常办理请事假手续记为事假。员工请事假按1倍日薪/日扣除工资。 |
| 病假 | ○ | 部分扣薪 | 正常办理请病假手续且事后提供有效病明记为病假,无病明记为事假。员工请病假期间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
| 工伤假 | S | 带薪 | 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工伤假、陪护假、婚假、年假、丧假按全额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发放(请假超一定期限影响绩效奖金)。 |
| 产假/陪护假 | B | 带薪 | |
| 婚假 | M | 带薪 | |
| 年假 | N | 带薪 | |
| 丧假 | D | 带薪 | 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1天,在工作地点的省外额外增加1天。 |
| 调休 | T | 带薪 | 加班调休或值班调休,按正常出勤。 |
| 加班/值班 | + | 带薪 | 按规定办理加班申请及审批手续并有实际考勤记录,记为加班;按规定值班时间出勤并有实际考勤记录,记为值班。 |
a) 员工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考勤制度,每天上班及下班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b) 下午上班须在规定时间半小时内打卡,不在有效打卡时间内,视作未打卡;
c) 主观原因未打卡,但能够证明正常参加工作的,按迟到处理;未至行政管理中心说明情况,按缺勤处理,扣1倍日薪/日;
d) 因考勤机异常、停电、紧急任务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打卡的,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联系行政管理中心,说明情况。经确认属实的,按正常出勤;不属实按缺勤处理;
e) 公司全员参与打卡,因工作性质及需要,事业部、职能部门负责人、销售人员除出差外,根据每天到公司时间正常打卡,作为出勤时间记录,由其直接上级负责安排工作及核实考勤,但出差、请假及休假仍应按审批权限正常提前办理手续,发生异常情况(如旷工、失去联络、离职等)其直接上级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行政管理中心。
5.3 加班
a)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b) 工作日延迟下班超过2个小时的,视为有效加班;不足2个小时,不予认可;
c) 员工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或通过企业微信走线上申请),写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管理中心备案后予以认可。未经公司批准认可的行为不视为加班;
d) 员工加班期间应正常打卡考勤,实际加班时间的核算参考打卡记录;
e) 员工应最迟在加班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加班申请单》提交行政管理中心考勤员处备案;
f) 员工加班后,应在两个月内申请调休,报批后执行;超过两个月期限的,视作放弃调休;
g) 公司一级部门负责人及高管,因工作需要不计加班、值班,但给予带薪假每月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5.4 值班
a) 周末及节假日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员工须服从安排。无合理原因未到岗的,视作缺勤;
b) 员工值班日期以公司公布的值班通知为准;
c) 由公司安排值班员工,在正常出勤打卡的前提下,视为加班可调休。
5.5 调休
a) 调休分为加班调休、值班调休和驻外休假,调休时间以半天为基本单位,加班或值班不足半天不予调休;
b) 员工调休须填写《调休申请单》(或线上申请),写明调休类别、调休时间、职务代理事项等,报考勤员核实确认后提交直接领导审核及相关领导批准,批准后提交考勤员备案。获批后,方可执行调休/休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视作缺勤;
c) 员工调休前应安排好工作交接;
d) 员工调休参照5.6条请假审批权限执行。
5.6 请假
a) 员工请假须提前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或线上申请)时应填写完整请假人、请假类别、请假时间、职务代理人、职务代理事项,提交领导审批;
b) 请假审批权限:
| 岗位级别 | 请假时间 | 直属上级 | 间接上级 | 部门总负责人 | 总裁 | 行政管理中心 |
| 基层及以下 | 三天(含)以内 | 批准 | 备案 | |||
| 三天以上 | 审核 | 批准 | 备案 | |||
| 中层 | 三天(含)以内 | 批准 | 备案 | |||
| 三天以上 | 审核 | 批准 | 备案 | |||
| 中高层及以上 | 三天(含)以内 | 批准 | 备案 | |||
| 三天以上 | 审核 | 批准 | 备案 |
d) 员工请假前应安排好工作交接,否则相关责任由请假人承担;单次事假超过5天的,部门负责人必须慎重签批,亲自监督工作安排及交接,因请假造成工作失误,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e) 员工病明应在休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员工连续病假或因同一病因累计病假达20天以上的,应由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病明;
f) 员工须在休假完毕后立即至行政管理中心报备销假;假期届满仍未销假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按旷工处理;
g) 年假不得连休,原则上不得与国家法定假节日合并休息。
5.7 外出
a) 员工外出须提前向上级报备;
b) 员工外出影响考勤打卡,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外出登记表》(或线上申请),经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后,交考勤员备案。未按规定登记,视作缺勤;
c) 擅自因私外出,视作旷工。
5.8 出差
员工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报告单》(或线上申请),交权限领导签字、批准(参照请假审批权限执行),交考勤员备案;未提前备案视作缺勤。
5.9 考勤确认
行政管理中心每月3日前汇总各部门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员工无异议,则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员工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反馈,逾期视作无异议。
5.10 事业部考勤管理
a) 由事业部及各大区指派专人负责部门日常考勤记录;月度考勤结果每月3号前由部门或大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报至行政管理中心。如果未按规定记录考勤、考勤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部门或大区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
b) 事业部各大区,因业务性质需要,在参照总部出勤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强制要求打卡考勤,员工出勤由大区负责人统一安排和监督,但员工请假、加班、出差、休假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报总部批准、备案后执行。
6、参考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加班申请单》 XX-SC-002-F001
《调休申请单》 XX-SC-002-F002
《请假单》 XX-ZD-012-F003
《外出登记表》 XX-SC-002-F004
《出差申请-报告单》 XX-SC-002-F005
8、流程图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