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禁止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与顾客发生争吵、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
2、禁止员工当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购物、聊天、看报或电子书、公共区域滞留)。
3、禁止在店面区域内或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追跑打闹等。
4、禁止以不适当的方式招揽顾客。
5、禁止店面所有人员以任何理由工作时间内,不着工服上岗。
6、禁止工作时间内在店面吃东西,公共区域内喝水,在非指定地点就餐等行为。
7、禁止在店面挖耳、抠鼻、剔牙、剪指甲等一切不文雅行为。
8、禁止站立时倚靠柜枱、座椅等。
9、禁止在店面接打私人电话(无论是否有顾客在场)。
10、禁止欺上瞒下,不如实填写、记录公司相关文件。
11、禁止无故旷工、迟到及早退。
12、禁止给同事起绰号,在工作时间内开低级下流的玩笑。
13、禁止以任何原因为理由对顾客告知没货、不知道等。
14、禁止完全出于个人目的挪用或借用店内商品。
15、禁止私自或内外勾结盗窃店面商品、物品。
16、禁止以任何说辞不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管理。
17、禁止店面人员以便装形象长时间滞留店面及上班时间会客待友。
18、禁止顶撞顾客或因忙于其他工作影响接待顾客。
19、禁止代客交款。
20、禁止做出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21、以上规定内容如有违反者,遵循下列办法执行处罚:①初犯者经济处罚50元;②再犯者经济处罚100元,同时做相应岗位调整;③屡教不改者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④性质极其恶劣者(如盗窃店面商品、物品者)解除劳动关系,并转送相关部门处理。
2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正式执行,未尽事宜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