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南安市美林街道溪州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扶茂工业区溪州村新村建设综合配套区商住楼1#楼、2#楼、3#楼建设挖孔桩分项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义务
1、乙方自愿承担该工程人工挖孔桩土石方的开挖,护壁砼、桩身砼的浇筑、模板的安撤、钢筋的制作安装。护孔内抽水、成桩后砼封底。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挖孔桩所需的各种工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雨用具、彩条布、潜水泵及排水管、滚筒、钢丝绳、送风设备、空压机、水钻、爬梯、护壁模板、支撑架管)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含爆破)。
二、甲方义务
1、提供“三通一平”施工现场;
2、提供不含措施项目的原材料;
3、提供工程施工图纸;
三、工程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数量 支,工程桩长、方数以实际计算为准,工程总计 元。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中途不借支,待挖孔桩全部竣工验收后付清全部工资。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对护壁严格按照图纸厚度,施工规范和现场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2、乙方挖孔桩的深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后,方能验收。否则,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若因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一切损失。
五、进度要求
1、从动工之日起,乙方在 天内全部完工。
2、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环保要求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甲方及上级单位的、法律、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含受伤、残疾、死亡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乙方自行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一切防护用品后,方能上岗作业。
七、其它要求
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若无故不服从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2、本协议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十、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工期完成,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中途停工,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挖孔桩工资,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甲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