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我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根据麻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麻城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卫字[201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健康快速发展。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实施对象与范围
3.我院经编制、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位基本情况
4.我院全称为麻城市木子店中心卫生院,隶属于麻城市卫生局,是国家一级甲等卫生院(股级事业单位)。我院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经费形式为差额拔款。经市编制部门核定,我院编制数为86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质控办、财务科、总务科、公卫科、药械科、合管办、外妇科、内儿科、门诊注射室、门诊部、中医科、医技科等16个科室。
5.目前我院在册正式工作人员84人(包括空挂3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含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3人,其他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66人,含副高级1人,中级27人,初级38人;工勤人员10人,含高级工6人,中级工4人。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6.我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拟设岗位职数86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5.8%;专业技术人员人数77名,占单位岗位总量.5%;工勤人员4人,占单位岗位总量4.7%。专业技术岗位中:专业技术主系列医、药、护、技共设岗位7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93.5%;专业技术辅助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6.5%。
(一)岗位类别设置
7.岗位说明: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机构、人员组织、管理、协调、调度等事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技岗位为主体。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如: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工程等。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8.岗位的设置:
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依据市人社局和卫生局相关指示精神。原则上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2%,管理岗位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工勤技能岗位不高于单位总量的10%。三位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等详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等级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确定。
10.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规定和我院目前现状,高级1个(1.3%),中级25个(32.5%),初级51个(66.2%),其中卫生专业达93.5%,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个(6.5%)。
11.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技工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技工结构比例按技工总量分为三级1个(25%),四级3个(75%)。
(三)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12.卫生事业单位中,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1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的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名称。
五、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4.我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条件: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7.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19.我院在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聘任为中级岗位中上一个岗位等级,必须在下一个岗位等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聘为初级岗位中上一个岗位等级,必须在下一个等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
20.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已有规定的除外),按照本方案和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从事业务相关的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人员;
(2)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中,技术领先,业绩突出,为单位在成本节约等方面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院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具体任职人员须报黄冈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2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设置程序和步骤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3.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
(二)宣传发动(8月9日—8月15日)
24.按卫生局统一部署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5日分别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广泛宣传,动员全员参与,用电话和邮寄《木子店中心卫生院给在册不在岗人员的一封信》等方式搞好在册不在岗位人员的联络工作,做到落实无盲区。按时上报《麻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作员岗位现状汇总表》、《麻城市事业管理人员表》、《专业技术人员表》、《工勤技能人员表》。
(三)制订岗位设置方案(8月16日至8月25日)
25.卫生院依据《麻城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参照人员结构比例,结合我院实际,实行按需设岗,按编定岗确保三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符合上级要求。
26.岗位设置方案按程序报卫生局审核,同时上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表,编制岗位说明书。
(四)竞聘上岗(8月26日至9月5日)
27.明确竞聘对象范围。竞聘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前持卫生局调令来院报到的工作人员。
28.填写竞岗申请书。竞聘对象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同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竞聘上岗申请书》。
29.组织竞聘上岗。在人社局、卫生局的指导下,按照有关竞聘上岗工作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
30.上岗人员公示。上岗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卫生局审核确认并办理相关认定手续。
31.签订聘用合同。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每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岗位及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制度。
(五) 准备材料,迎接审核验收(9月6日—9月15日)
32.院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整备以下材料:(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经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3)《麻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和《岗位聘用人员情况审核表》。等待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迎接审核验收。
(六) 确定岗位工资 (9月16日—9月25日)
33.凭人社局核定的《麻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根据所聘岗位从下一个月起确定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七、工作要求
34.院在在岗位设置至聘用的全过程中,实行公开、公正、切实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这项改革,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顺利实施。
35.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相关、坚持原则,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确保本项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36. 目前我院在册正式工作人员84人,其中停薪留职6人,不明原因脱岗2人,空挂3人,内退3人,今年到龄退休3人(今年退休手续还未办,包括内退中1人)。后4种人如何办理,是否通知竞聘,特别是空挂3人我院无任何资料无法通知,这几类人我院如何安排竞聘工作。
37. 目前我院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中工勤技能岗位有10人,其中5人有专业技术职务(中、西药师5人),1人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竞聘中这6人如何设置岗位。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