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验收标准
为把新建贵广铁路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高速铁路,现根据国家、铁道部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新建贵广铁路的有关要求,试验监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原材料与现场的见证和平行试验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坚持质量第一,数据为准的质量方针,竭诚为施工现场服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试验室的一切规定。特制定本试验监理作业手册。
一、建立试验台帐
中心试验室和各工地实验室要建立试验台帐,各类试验台帐要及时整理、及时登记,并存档备查。主要台帐有:
(一)原材料进场台账、退场台账
(二)原材料见证试验台帐、平行试验台帐
(三)各类施工试验台帐
(四)委托试验台帐
(五)各类报告发送登记台帐
(六)不合格材料台帐
二、制定试验外委制度
(一)外委试验要委托有合同、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
(二)外委试验要建立委托试验台帐
(三)委托试验要填写委托检测项目,使用的试验规程和技
术标准
(四)送样的数量、规格、型号、代表的数量等要在委托试验单中填写清楚
(五)取试验报告时要核查试验报告是否符合委托要求,包括试验数据和试验项目、采用的标准等。外委试验应有申请程序,批准程序。
三、主要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一)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自购原材料前,应对料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取样检验,并通知监理试验室派人员见证和审核,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属于甲供材料的,如发现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物资代理公司,由物资代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协商解决。
2、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频率进行取样检验。对现场试验室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检测,但需提前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核检测机构资质和条件后,方可实施,并由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见证试验。
3、施工单位在使用原材料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报验申请,并提供合格材料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和进场检验报告。属于甲供材料的,应及时向物资代理公司索取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报验申请应及时
审核,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见证或平行检验,如有疑问时加大频率,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如不合格,则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将该批材料清退出场。
4、 材料报验及审批手续作为附件随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一起申报,并得到监理试验室负责人的确认。
5、施工单位对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负责,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若发现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退出场,建立不合格台帐,若发现在工程中已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对使用部位进行验证检测,如不符合标准必须拆除返工。
6、施工单位和监理部或监理试验室对材料质量的检验结果发生异议而又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委托更具有权威的国家级试验机构进行最终仲裁。
(二)混凝土用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1、水泥
(1)技术要求 水泥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掺合料宜为矿渣或粉煤灰。处于严重化学侵蚀环境时(硫酸盐侵蚀环境作用等级为H3或H4)应选用C3A含量不大于6%的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品质应符合表1-1的要求。
表1-1 水泥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 项 目 | 硅酸盐水泥 | 普通水泥 | |
42.5级 | 42.5级 | |||
1 | 抗压强度(MPa) | 3d | ≥17.0 | ≥17.0 |
28d | ≥42.5 | ≥42.5 | ||
2 | 抗折强度(Mpa) | 3d | ≥3.5 | ≥3.5 |
28d | ≥6.5 | ≥6.5 | ||
3 | 凝结时间(min) | 初凝 | ≥45 | ≥45 |
终凝 | ≤390 | ≤600 | ||
4 | 安定性 | 合格 | 合格 | |
5 | 比表面积(m2/kg) | ≥300;≤350(硅酸盐、抗硫酸盐水泥) | ||
6 | 不溶物(%) | ≤0.75型 ≤1.50型 | - | |
7 | 烧失量(%) | ≤3.0 型 ≤3.5 型 | ≤5.0 | |
8 | 熟料中的C3A(%) | ≤8% ≤10%(氯盐环境下) | ||
9 | 三氧化硫(%) | ≤3.5 | ||
10 | 氧化镁(%) | ≤5.0 | ||
11 | 游离氧化钙(%) | ≤1.0 | ||
12 | 氯离子(%) | ≤0.06(预应力砼);≤0.10(钢筋砼) | ||
13 | 碱(%) | ≤0.8 |
② 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2)检验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1-2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水泥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1-2日常检验项目的要求对水泥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水泥进场后, 施工单位通知现场监理试验工程师,现场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全部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在现场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现场监理试验工程师按照施工单位自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并建立见证试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部试验室,由监理部及监理部试验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表1-2 水泥质量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
检验项目 | 进场检查 | 复检 | 日常检验 |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
烧失量 | √ | 每厂家、每品种、每批号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 √ | 下列情况之一时,检验一次:①任何新选货源;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的水泥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 |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每500t(袋装水泥每200t)检验一次,当不足500t或200t时,也需检验一次。 | |
氧化镁含量 | √ | √ | ||||
三氧化硫含量 | √ | √ | ||||
凝结时间 | √ | √ | √ | |||
安定性 | √ | √ | √ | |||
强度 | √ | √ | √ | |||
碱含量 | √ | √ | ||||
比表面积或筛余量 | √ | √ | √ | |||
游离氧化钙含量 | √ | √ | ||||
氯离子含量 | √ | √ | ||||
助磨剂 | √ | √ | ||||
石膏名称及掺量 | √ | |||||
混合材名称及掺量 | √ | |||||
熟料C3A含量 | √ |
(3) 取样方法 在取样和试验前施工单位应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批水泥的清单,提供甲控的水泥合格证和厂家合格的材质报告单以及自检合格的试验报告单。散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样,袋装水泥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的袋中取等量样品,经混合拌匀后用四分法取不少于12Kg的样品。在对取得的样品进行试验检测前将其分为两等份,一份用于检测试验,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备查。
(4)试验方法 烧失量和氧化镁、三氧化硫、氧化钙、碱的含量按GB/T176—1996进行,氯离子含量试验按JC/T420进行,比表面积按GB/T8074进行,细度按GB/T1345进行,凝结时间、安定性按GB/T1346进行,强度按GB/T17671进行。
2、粉煤灰
(1)技术要求 粉煤灰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强度等级不大于C50的钢筋混凝土宜选用国标级或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5.0%,细度不大于20%;强度等级不小于C50的预应力混凝土宜选用国标级粉煤灰,但应控制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大于3.0%。粉煤灰的品质应符合表2-1的要求。
表2-1 粉煤灰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
级 | 级 | Ⅲ级 | |||
1 | 细度45µ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 F类粉煤灰 | 12.0 | 20.0 | 45.0 |
C类粉煤灰 | |||||
2 | 需水量比,不大于% | F类粉煤灰 | 95 | 105 | 115 |
C类粉煤灰 | |||||
3 | 烧失量,不大于(%) | F类粉煤灰 | 3.0 | 5.0 | 15.0 |
C类粉煤灰 | |||||
4 | 游离氧化钙,不大于(%) | F类粉煤灰 | 1.0 | ||
C类粉煤灰 | 4.0 | ||||
5 | 三氧化硫,不大于(%) | F类粉煤灰 | 3.0 | ||
C类粉煤灰 | |||||
6 | 含水量,不大于% | F类粉煤灰 | 1.0 | ||
C类粉煤灰 | |||||
7 | 安定性 | C类粉煤灰 | 合格 | ||
8 | 氯离子含量,不大于% | 0.02 |
表2-2 粉煤灰质量检验项目及频率要求
检验项目 | 进场检查 | 复检 | 日常检验 |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
细度 | √ | 每品种、每料源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 | √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的粉煤灰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粉煤灰。 | √ | 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也需检验一次。 |
烧失量 | √ | √ | √ | |||
含水率 | √ | √ | ||||
需水量比 | √ | √ | √ | |||
三氧化硫含量 | √ | √ | ||||
碱含量 | √ | √ | ||||
氯离子含量 | √ | √ | ||||
氧化钙含量 | √ | √ | ||||
游离氧化钙含量 | √ | √ | ||||
安定性(C类粉煤灰) | √ | √ |
(4)试验方法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氧化钙按GB1596—2005进行; 氯离子含量按GB/T18736—2002进行。
3、矿渣粉
(1)技术要求 矿渣粉应采用水淬矿渣的粉磨产品。矿渣粉的品质应符合表3-1的要求。
表3-1 矿渣粉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 名 称 | 技术要求 |
1 | MgO含量(%) | ≤14 |
2 | SO3含量(%) | ≤4.0 |
3 | 烧失量(%) | ≤3.0 |
4 | 氯离子含量(%) | ≤0.02 |
5 | 比表面积(m2/kg) | ≥400 |
6 | 需水量比(%) | ≤100 |
7 | 含水率(%) | ≤1.0 |
8 | 28d活性指数(%) | ≥95 |
表3-2 矿渣粉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进场检查 | 复检 | 日常检验 |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
比表面积 | √ | 更换料源或每批进货时核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 √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的矿粉达3个月及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矿粉。 | √ | 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也需检验一次。 |
烧失量 | √ | √ | √ | |||
氧化镁含量 | √ | √ | ||||
三氧化硫含量 | √ | √ | ||||
氯离子含量 | √ | √ | ||||
含水率 | √ | √ | ||||
需水量比 | √ | √ | √ | |||
碱含量 | √ | √ | ||||
活性指数 | √ | √ |
(4)试验方法 比表面积、活性指数、含水率、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烧失量按GB/T18046进行;需水量比、氧化镁含量、碱含量按GB/T18736—2002进行。
4、外加剂
(1)技术要求 外加剂宜积极选用聚羧酸系产品。混凝土中不得掺加诸如防腐蚀剂、抗裂剂等无标准不规范的产品。掺入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品质应符合表4-1的要求。同时,进场的外加剂各项技术指标除满足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要求外,还要与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时厂家调配的外加剂的技术指标相一致。
表4-1 外加剂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序号 | 项 目 | 指 标 | 备 注 |
1 | 水泥净浆流动度(mm) | ≥240 | |
2 | 硫酸钠含量(%) | ≤10.0 | |
3 | 氯离子含量(%) | ≤0.2 | |
4 | 碱含量(Na2O+0.658K2O)(%) | ≤10.0 | |
5 | 减水率(%) | ≥20 | |
6 | 含气量(%) | ≥3.0 | 用于配制非抗冻混凝土时 |
≥4.5 | 用于配制抗冻混凝土时 | ||
7 | 坍落度保留值(30min,60min)(mm) | ≥180, ≥150 | 用于泵送混凝土时 |
8 | 常压泌水率比(%) | ≤20 | |
9 | 压力泌水率比(%) | ≤90 | 用于泵送混凝土时 |
10 | 抗压强度比(3d,7d,28d)(%) | ≥130,≥125,≥120 | |
11 | 对钢筋锈蚀作用 | 无锈蚀 | |
12 | 收缩率比(%) | ≤135 | |
13 | 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 | ≥80 |
表4-2 外加剂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进场检查 | 复检 | 日常检验 |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
水泥净浆流动度,mm | √ | √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货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6个月者。 | 同厂家、同编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50t检验一次,不足50t也需检验一次。 | ||
硫酸钠含量,% | √ | √ | ||||
氯离子含量,% | √ | √ | ||||
总碱量,% | √ | √ | ||||
减水率 | √ | √ | √ | |||
均质性 | √ | √ | ||||
凝结时间差 | √ | √ | √ | |||
坍落度保留值 | √ | √ | ||||
常压泌水率比 | √ | √ | √ | |||
压力泌水率比 | √ | √ | ||||
含气量 | √ | √ | √ | |||
抗压强度比 | √ | √ | √ | |||
对钢筋的锈蚀作用 | √ | √ | ||||
相对耐久性指标 | √ | √ | ||||
收缩率比 | √ | √ |
(4)试验方法 硫酸钠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净浆流动度、碱含量按GB/T8077—2000进行。减水率、含气量、抗压强度比、常压泌水率比、对钢筋的锈蚀作用、相对耐久性指数、收缩率比按GB8076—1997进行;压力泌水率比、坍落度保留值按JC473—2001进行。
5、拌合用水
(1)技术要求 拌合用水可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的水时,水的品质应符合表5-1的要求。
表5-1 拌合用水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项 目 | 预应力混凝土 | 钢筋混凝土 | 素混凝土 |
pH值 | >4.5 | >4.5 | >4.5 |
不溶物(mg/L) | <2000 | <2000 | <5000 |
可溶物(mg/L) | <2000 | <5000 | <10000 |
氯化物(以Cl-计)(mg/L) | <500 | <1000 | <3500 |
硫酸盐(以SO42-计)(mg/L) | <600 | <2000 | <2700 |
碱含量(以当量Na2O计)(mg/L) | <1500 | <1500 | <1500 |
凝结时间差(min) | ≤30 | ||
抗压强度比(%) | ≥90 |
2养护用水除不溶物、可溶物可不作要求外,其他项目应符合表5-1的规定。养护用水不得采用海水。
(2)检测频率
表5-2 拌合用水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进场检查 | 复检 | 日常检验 |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
pH值 | √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①任何新选水源;②同一水源的水使用达一年者。 | √ | 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检测试验一次 | ||
不溶物含量 | √ | √ | ||||
可溶物含量 | √ | √ | ||||
氯化物含量 | √ | √ | ||||
硫酸盐含量 | √ | √ | ||||
碱含量 | √ | √ | ||||
凝结时间差 | √ | |||||
抗压强度比 | √ |
(4)试验方法 有害物含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按JGJ63—进行。碱含量按GB/T176-1996进行
(5)检验方法、项目及频率(按表5-2要求执行) 要对拌合用水取样时,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施工单位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至少进行1次见证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若水源水不合格,应要求施工单位另选水源。
6、粗骨料
(1)技术要求 粗骨料宜选用二级配碎石,掺配比例应通过试验确定。粗骨料的品质应符合表6-1的要求。
表6-1.1 粗骨料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项 目 强度等级 | <C30 | C30~C45 | ≥C50 | |
含泥量(%) | ≤1.0 | ≤1.0 | ≤0.5 | |
泥块含量(%) | ≤0.25 | |||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 ≤10 | ≤10 | ≤8 ≤5(预应力混凝土)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 | ≤0.5 | |||
氯离子含量(%) | <0.02 | |||
碎卵石中有机质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深于标准色时,应配制成混凝土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小于0.95。 | |||
紧密空隙率(%) | ≤40 | |||
吸水率(%) | <2%(用于干湿交替或冻融循环下的混凝土应小于1%) | |||
强度(%) (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 | ≥1.5 ≥2.0(预应力混凝土) | |||
坚固性(质量损失率)(%) | ≤8 ≤5(预应力混凝土) | |||
碱活性 | 岩相法 | 矿物组成和类型鉴定 | ||
快速砂浆棒法 (碱-硅酸反应) | 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30%(用于梁体时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20%) | |||
岩石柱法 (碱-碳酸岩反应) | 岩石柱膨胀率小于0.10% |
表6-1.2 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30 | ≥C30 | ||||
岩石种类 | 沉积岩 (水成岩) |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 火成岩 | 沉积岩 (水成岩) | 变质岩或深成的火成岩 | 火成岩 |
碎石 | ≤16 | ≤20 | ≤30 | ≤10 | ≤12 | ≤13 |
碎卵石 | ≤16 | ≤12 |
② 对于压碎指标值不符合表6-1.2规定的粗骨料,可通过试验,建立岩石抗压强度与压碎指标值的对应关系,确认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小于1.5(预应力混凝土为2.0)且混凝土的力学及耐久性能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③ 用于梁体时,压碎指标不应大于10%。
(2)检测项目及频率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表6-2中复检项目要求进行粗骨料选料源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表6-2的要求对粗骨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控制。粗骨料进场后, 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并在监理试验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和平行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和平行试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组、监理中心试验室,由监理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表6-2 粗骨料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进场检查 | 复检 | 日常检验 |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
颗粒级配 | √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料源; 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 √ |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粗骨料400m3(或600t)产品检验一次,不足400m3(或600t)也需检验一次。 | ||
岩石抗压强度 | √ | |||||
吸水率 | √ | |||||
紧密空隙率 | √ | |||||
压碎指标 | √ | √ | ||||
坚固性 | √ |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 √ | ||||
含泥量 | √ | √ | ||||
泥块含量 | √ | √ | ||||
氯离子含量 | √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 |||||
有机物含量(碎卵石) | √ | |||||
碱活性 | √ |
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碎石15份组成一组样品;皮带机上取样:在皮带机的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取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车船上取样: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等量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每组样品40—80Kg。
(4)试验方法 松散堆积密度、紧密空隙率、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吸水率、压碎指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有机物含量、岩石抗压强度按JGJ53—92进行。氯离子含量按GB/T14685—2001进行。碱活性首先采用TB/T2922.1—1998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检验。若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则采用TB/T2922.5—2002对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若骨料含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矿物,则采用TB/T2922.4—1998对骨料的碱—碳酸盐反应膨胀率进行试验。
7、细骨料
(1)技术要求 细骨料应选用处于级配区的中粗河砂(用于预制梁时,砂的细度模数要求为2.6~3.0)。当河砂料源确有困难时,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也可采用质量符合要求的人工砂。细骨料的品质应符合表7-1的要求。
表7-1 细骨料质量检验技术要求
项 目 | 质量指标 | ||||
<C30 | C30~C45 | ≥C50 | |||
人工砂石粉含量 | MB<1.40 | ≤10.0 | ≤7.0 | ≤5.0 | |
MB≥1.40 | ≤5.0 | ≤3.0 | ≤2.0 | ||
含泥量(%) | ≤3.0 | ≤2.5 | ≤2.0 | ||
泥块含量(%) | ≤0.5 | ||||
云母含量(%) | ≤0.5 | ||||
轻物质含量(%) | ≤0.5 | ||||
氯离子含量(%) | <0.02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 | ≤0.5 | ||||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 |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则应按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验,抗压强度比不应低于0.95。 | ||||
细度模数 | ≥2.3 | ||||
坚固性(质量损失率)(%) | ≤8 | ||||
吸水率(%) | ≤2 | ||||
碱活性 | 岩相法 | 矿物组成和类型鉴定 | |||
快速砂浆棒法(碱-硅酸反应) | 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30%(用于梁体时砂浆棒膨胀率小于0.20%) | ||||
人工砂压碎指标值(%) | <25 |
表7-2 细骨料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进场检查 | 复检 | 日常检验 |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项目 | 频次 | |
筛分 | √ | 下列任一情况为一批,每批检验一次: ①任何新选料源;②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 √ |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细骨料400m3(或600t)检验一次,不足400m3(或600t)时也需检验一次。 | ||
吸水率 | √ | |||||
细度模数 | √ | √ | ||||
含泥量 | √ | √ | ||||
泥块含量 | √ | √ | ||||
坚固性 | √ | |||||
云母含量 | √ | √ | ||||
轻物质含量 | √ | √ | ||||
人工砂石粉含量 | √ | √ | ||||
有机物含量 | √ | |||||
人工砂压碎指标 | √ | √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 |||||
氯离子含量 | √ | |||||
碱活性 | √ |
(4)试验方法 细度模数、吸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离子含量按JGJ52—92进行。人工砂或混合砂的石粉含量、压碎指标按GB/T14684—2001进行。碱活性首先采用TB/T2922.1—1998对骨料的矿物组成和碱活性矿物类型进行检验,然后采用TB/T2922.5—2002对骨料的碱—硅酸反应膨胀率进行测定。
(三)钢筋原材料及钢筋加工半成品的试验检测
1、钢筋
(1)技术要求 热轧、冷拔、光圆和带肋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铁路混凝土及砌石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的规定。
表8-1 钢筋力学性能指标
项 目
类别 | 公称直径(mm) | 拉力和冷弯技术指标 | ||||
屈服点 σs(Mpa) | 抗拉强度σb(Mpa) | 伸长率δ5(%) | 冷弯(180o),d弯心直径,a公称直径。 | 碳当量 | ||
热轧带肋钢筋(HRB335) | Φ6~Φ25 | ≥335 | ≥455 | ≥17 | d=3a合格且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 ≤0.5% |
热轧光圆钢筋(Q235) | Φ12~Φ20 | ≥235 | ≥370 | ≥25 | 合格,且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 - |
热轧圆盘条(Q235) | Φ6.5~Φ10 | ≥235 | ≥410 | ≥23 | d=0.5a,且冷弯试验时受弯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 - |
项目
类别 | 公称直径 (mm) | 允许偏差(mm) | 外观质量要求 | 备 注 | |
非预应力钢筋 | Q235 | Φ12~Φ20 | ±0.40 | 无裂纹、结疤、折叠、油污;凸凹及缺损的深度或高度不大于所在部位偏差。 | 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
HRB335 | Φ6~Φ25 | 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及油污,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高度。 | GB1499.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热轧圆盘条(Q235) | Φ6.5~Φ10 | ±0.40 | 应光滑无裂纹、结疤、折叠及油污、夹杂、分层及其他缺陷,对有害缺陷的头尾部分应切除。 | GB/T701-97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
(3)取样和试验方法
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且应立牌标识。除试验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外,施工单位应向试验监理工程师提供拟用于工程的每批钢筋的一式三份工厂试验报告,工厂试验报告应具有法律资格且能制约制造商的保证人(如质量监督部门)签字,具体提供以下资料:轧制钢筋的生产方法;每炉或每批钢筋的鉴定(包括拉力试验、弯曲试验结果);每炉或每批钢筋的物理化学性能。
在检验以前,每批钢筋应具有易识的标签,标签上标明制造商名称及标号,或者其他该批钢筋的证明。钢筋应按《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2651—)的规定进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当钢筋直径超过12㎜时,还应进行可焊性性能试验。
进场后的热轧钢筋每批内任选二根钢筋,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4个试件,一个试件用于拉伸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延伸率),一个试件用于冷弯试验,另两个试件用于可焊性能试验。有反弯和冲击性试验要求的任选一根钢筋切取一组试件。如果有一个试件试验失败或不符合要求,另取两个试件再做试验。如果两个试件中有一个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钢筋不合格。
(5)检验方法 钢筋进场后施工单位抽检合格,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全部质量证明书和施工单位全部试验报告,监理工地试验室按照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至少进行1次见证试验)并登记见证试验台帐。
2、钢筋连接
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附录B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钢筋接头的外观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钢筋接头外观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观察和尺量。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焊接接头和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施工单位做拉伸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增做冷弯试验。监理工地试验室检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并至少一次。
(四)钢绞线和金属螺旋管
1、钢绞线
(1)技术要求 预应力钢绞线质量应符合GB/T5224的规定,钢绞线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先经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表9-1 钢绞线力学性能指标
公称直径(mm) | 力学性能指标 | ||||||
强度 级别 (Mpa) | 屈服负荷(kN) | 极限伸长率 (%) | 整根钢绞线的最大负荷(kN) | 弹性模量Gpa | 应力松弛性能% | ||
标准型 1×7 | 初始负荷 | ||||||
70%公称最大负荷 | 80%公称最大负荷 | ||||||
15.20 | 1860 | ≥234 | ≥3.5 | ≥260 | 195 | ≤2.5 | ≤4.5 |
(2)试验检测 预应力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抽取试件做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和极限伸长率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交货状态的预应力筋每30 t为一批,不足30 t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试验,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试验报告,监理工地试验室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但至少一次。
2、金属螺旋管
(1)技术要求
金属螺旋管质量标准应满足JG/T3013的规定。金属螺旋管的质量指标见表10-1。
表10-1 金属螺旋管质量指标
项 次 | 质量要求 | 备注 | |
1 外观 | 外观应清洁,内外表面无油污,无引起锈蚀的附着物,无孔洞和不规则的折皱。咬口无开裂、无脱扣。 | 其余指标应符合JG/T3013的规定 | |
2 尺寸内径(mm) | +0.5、0 | ||
3径向刚度 | 集中荷载值(N) | 800 | |
均布荷载值F(N) | F=0.31d2 | ||
外径允许变形值/内径 | ≤0.20 | ||
4 荷载下抗渗漏 | 经规定的集中荷载和均布荷载作用后,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不得渗出水泥浆,但允许渗水。 | ||
5 弯曲抗渗漏 | 在弯曲情况下,经规定的集中荷载和均布荷载作用后,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不得渗出水泥浆,但允许渗水。 |
(2)试验检测
检验数量:按批检查,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的金属螺旋管每批不大于50000m。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试验,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试验报告,监理工地试验室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但至少一次。
(五)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1)技术指标 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GB/T14370-2000的规定,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锚垫板应安装密封盖帽。锚具产品应通过省、部级鉴定。
表11-1 锚具的质量指标
序号 | 项目 | 质量要求 | |
1 | 外观 | 表面无裂纹 | 其余指标符合GB/T14370的规定 |
2 | 锚固效率系数 | ≥95% | |
3 | 极限拉力总应变 | ≥2.0% | |
4 | 锚口摩阻 | ≤6% APσcon | |
5 | 喇叭口摩阻 |
表11-2 夹具的质量指标
序号 | 项目 | 质量要求 | 检验数量 |
1 | 外观 | 表面无裂纹 | 按批检验,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的锚具和夹具每批不大于1000套。 |
2 | 锚固效率系数 | ≥92% | |
3 | 极限拉力总应变 | ≥2.0% | |
4 | 其余指标符合GB/T14370的规定 |
检验数量:同一种类、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且连续进场的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每1000套为一批,不足1000套也按一批计。
外观检查,施工单位每批抽检10%,且不少于10套。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试验,且不少于一次。
硬度试验,施工单位每批抽验5%,且不少于5套;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试验,且不少于一次。
静载锚固系数性能试验,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3套);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试验,且不少于一次。
(六)橡胶支座
支座板制作材料应采用普通碳素钢,其质量要求应满足GB700的规定。支座进入工地后,施工单位应根据铁道部现行《铁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技术条件》(TB13-87)、《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2331-2004)、《铁路钢桥铸钢支座》(TB/T1853)以及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客运专线铁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对支座的品种性能、结构形式、外观尺寸和组装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要求才能进行安装。
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施工单位和监理试验工程师全部检查。
(七)防水层
防水层原材料、纤维混凝土保护层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按下表要求执行。
防水层原材料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
序号 | 项目 | 进场检验项目频次 | 型式检验项目 | |||||||
1 | 氯化聚乙烯卷材 | (1)尺寸 | √ | 每批不大于8000㎡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氯化聚乙烯卷材 | √ | 任何新选厂家;转厂生产、生产材料和工艺有变化、用户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 | ||||
(2)外观(包括颜色) | √ | √ | ||||||||
(3)拉伸强度 | √ | √ | ||||||||
(4)断裂伸长率 | √ | √ | ||||||||
(5)热处理尺寸变化率 | √ | √ | ||||||||
(6)低温弯折性 | √ | √ | ||||||||
(7)不透水性 | √ | √ | ||||||||
(8)剪切状态下的粘合性 | √ | |||||||||
(9) 热老化处理 | 外观(包括颜色) | √ | ||||||||
拉伸强度变化率 | √ | |||||||||
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 √ | |||||||||
低温弯折性 | √ | |||||||||
(10)耐化学侵蚀 | 拉伸强度变化率 | √ | ||||||||
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 √ | |||||||||
低温弯折性 | √ | |||||||||
2 | 用于粘贴防水卷材的聚氨酯防水涂料 | (1)颜色 | √ | 每批以甲组份不大于10t(乙组份以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的重量)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聚氨酯防水涂料 | √ | 新选厂家;转厂生产、生产材料和工艺有 | ||||
(2)拉伸强度 | √ | √ | ||||||||
(3)断裂伸长率 | √ | √ | ||||||||
(4)低温柔性 | √ | √ | ||||||||
(5)不透水性 | √ | √ | ||||||||
(6)固体含量 | √ | √ | ||||||||
(7)涂膜表干、实干时间 | √ | √ | ||||||||
(8)潮湿基面粘结强度 | √ | |||||||||
(9)与混凝土粘结强度 | √ | |||||||||
(10)保护层混凝土与固化聚氨酯防水涂料粘结强度 | √ | |||||||||
(11)加热、紫外线、酸、碱处理 | 拉伸强度 | √ | ||||||||
断裂伸长率 | √ | |||||||||
低温柔性 | √ | |||||||||
(12)撕裂强度 | √ | |||||||||
(13)与混凝土、卷材剥离强度 | √ | |||||||||
(14)加热伸缩率 | √ | |||||||||
(15)拉伸时加热、紫外线老化 | √ | |||||||||
(16)耐碱性 | √ | |||||||||
3 | 直接用于防水层的聚氨酯防水涂料 | (1)颜色 | √ | 每批以甲组份不大于15t(乙组份以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的重量)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聚氨酯防水涂料 | √ | 任何新选厂家;转厂生产、生产材料和工艺有变化、用户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 | ||||
(2)拉伸强度 | √ | √ | ||||||||
(3)断裂伸长率 | √ | √ | ||||||||
(4)低温柔性 | √ | √ | ||||||||
(5)不透水性 | √ | √ | ||||||||
(6)固体含量 | √ | √ | ||||||||
(7)涂膜表干、实干时间 | √ | √ | ||||||||
(8)潮湿基面粘结强度 | √ | |||||||||
(9)与混凝土粘结强度 | √ | |||||||||
(10)保护层混凝土与固化聚氨酯防水涂料粘结强度 | √ | |||||||||
(11)撕裂强度 | √ | |||||||||
(12)与混凝土剥离强度 | √ | |||||||||
(13)加热、紫外线、酸、碱处理 | 拉伸强度 | √ | ||||||||
√ | ||||||||||
低温柔性 | √ | |||||||||
(14)加热伸缩率 | √ | |||||||||
(15)拉伸时加热、紫外线老化 | √ | |||||||||
(16)耐碱性 | √ | |||||||||
4 | 聚丙烯腈纤维和聚丙稀纤维网 | (1)直径 | 每批不大于1t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聚丙烯腈纤维和聚丙稀纤维网 | √ | 任何新选厂家;转厂生产、生产材料和工艺有变化、用户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 | |||||
(2)长度 | √ | |||||||||
(3)密度(g/cm3) | √ | |||||||||
(4)抗拉强度(MPa) | √ | √ | ||||||||
(5)弹性模量(GPa) | √ | √ | ||||||||
(6)极限伸长率(%) | √ | √ | ||||||||
(7)DSC分析法 | √ | √ | ||||||||
(8)熔点(℃) | √ | |||||||||
5 | 纤维混凝土保护层 | (1)抗压强度 | √ | 符合TB10210 | √ | |||||
(2)劈拉强度 | √ | 每件预制梁1组 | √ | |||||||
(3)抗冻融循环 | √ | 每批不大于1500m3细石混凝土 | √ | |||||||
(4)抗渗性 | √ | √ | ||||||||
(5)抗氯离子渗透性 | √ | √ | ||||||||
(6)抗碱-骨料反应 | √ | 按同规格同批次抽检一次 | √ |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合格证,观察并进行试验,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合格证、观察并进行见证试验。
(八)路基填料
1、CFG桩用材料
CFG桩用材料包括水泥、粉煤灰、砂、碎石和外加剂,水泥可采用袋装或散装的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碎石粒径宜为5~25mm,砂可采用粗砂、中砂或细砂,粉煤灰可采用Ⅱ级或Ⅲ级粉煤灰。所用的水泥、粉煤灰、粗细骨料、水和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均应按现行规范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500t为一批,当袋装水泥不足200t或散装水泥不足500t时也按一批计。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分别每400m3为一批,当不足400m3时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在水泥库抽样检验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在粉煤灰库抽样检验粉煤灰细度,在料场抽样检验粗细骨料含泥量、筛分试验检验其颗粒级配。各种原材料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工地试验室10%见证检验,对于粗细骨料监理工地试验室还应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
2、砂、碎石垫层和反滤层材料
(1)砂垫层应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用作排水固结地基的砂垫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3%。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每3 000 m3为一批,当不足3000 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l组。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lO%平行检验和1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检验砂子含泥量,并进行筛分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2)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砾石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 mm,含泥量不得超过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碎石,每3 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 m3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l组。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和1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在现场抽样检验碎石最大粒径、含泥量,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及岩性变化情况。
(3)反滤层材料含泥量、颗粒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材料,每3 000m3 为一批, 当不足3000m3 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l组。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和1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检验含泥量,筛分试验检验其颗粒级配,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3、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场时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的土工合成材料,每10000 m²为一批,不足10000 m²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1组。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查验每批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单。抽样检验土工织物的拉伸强度、延伸率、渗透参数或土工格栅的抗拉强度、延伸率。
4、填料
(1)普通填料
路堤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监理试验工程师应检查试验结果,监理工地试验室在每填筑50 000 m³时平行检验一组。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基床以下路堤填料复查项目及频次
填料类别 | 颗粒级配 | 液塑限 | 击实试验 | 颗粒密度 |
细粒土 | 5 000 m³ (或土性明显变化) | 5 000 m³ (或土性明显变化) | ||
粗粒土、碎石土 | 10 000 m³ (或土性明显变化) | 10 000 m³ (或土性明显变化) |
(2)物理改良土
物理改良土外掺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外掺粗粒土、碎石土的检验同普通填料;外掺中、粗砂,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材料,每3000m3为一批,当不足3000 m³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试验。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检验含泥量,筛分试验检验其颗粒级配,并在施工过程中观察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物理改良土应充分拌合均匀,混合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工班每5000 m³为一批,当不足5000 m³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次。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试验并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筛分试验。
(3)化学改良土
化学改良土外掺料的种类及技术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的外掺料,每200 t为一批,不足200 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次。监理工地试验室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检查每批产品的生产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并在料场的5个不同部位等量取样,总计取样不少于12 kg,按有关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4)过渡段级配碎石
填料粒径、级配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碎石颗粒中针状、片状碎石含量应不大于20%;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得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2%,过渡段用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过渡段用碎石级配范围
级配
编号 | 通过筛孔质量百分率(%) | |||||||||
50 | 40 | 30 | 25 | 20 | 10 | 5 | 2.5 | 0.5 | 0.075 | |
1 | 100 | 95~100 | — | — | 60~90 | — | 30~65 | 20~50 | 10~30 | 2~10 |
2 | — | 100 | 95~100 | — | 60~90 | — | 30~65 | 20~50 | 10~30 | 2~10 |
3 | — | — | 100 | 95~100 | — | 50~80 | 30~65 | 20~50 | 10~30 | 2~10 |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监理工程师发现变化应及时通知监理试验工程师进行取样检验。
路桥过渡段级配碎石中掺入水泥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批号的水泥,每200t为一批。当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1组。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
(5)基床级配碎石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要求:
a.采用碎石的粒径、级配及性能应符合铁道部现行《客运专线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暂行技术条件》的规定。
b.基床表层级配碎石与上部道床及下部填土之间应满足D15<4d85的要求。当与下部填土之间不能满足此项要求时,基床表层应采用颗粒级配不同的双层结构,或在基床底层表面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当下部填土为化学改良土时,可不受此)。
c.每一压实层全宽应采用同一种类的填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000m3抽样检验1次颗粒级配、颗粒密度、黏土及其他杂质含量、大于22.4㎜的组颗粒中带有破碎面的颗粒含量;其他项目每一料场抽样检验2次。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试验,每料场至少检验1次。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试验方法按《铁路碎石道床底碴(TB/T27-1998) 》、《铁路碎石道碴试验方法(TB/T2328-1992)》执行。
(6)基床表层级配砂砾石
基床表层级配砂砾石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要求:
a.采用级配砂砾石的级配曲线应接近圆滑,某种尺寸的粒径不应过多或过少,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2%;粒径小于0.5㎜的细集料液限应小于25%,塑性指数应小于6。
基床表层砂砾石级配范围
级配编号 | 通过表层砂砾石级配范围 |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5 | 2 | 0.5 | 0.075 | |
1 | 97~100 | 95~100 | 90~99 | 84~90 | 76~94 | 65~85 | 54~77 | 40~67 | 23~51 | 3~23 |
2 | — | 100 | 90~100 | 80~93 | 65~85 | 45~70 | 30~55 | 15~35 | 10~20 | 4~10 |
3 | — | — | 100 | 90~100 | 75~95 | 50~70 | 30~55 | 15~30 | 10~20 | 4~10 |
4 | — | — | — | 100 | 85~100 | 60~80 | 30~50 | 15~30 | 10~20 | 4~10 |
c.每一压实层全宽应采用同一种类的填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2000m3抽样检验1次颗粒级配、颗粒密度、黏土团及其他杂质含量、细长扁平颗粒含量;其他项目每一料场抽样检验2次。监理工地试验室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每料场至少检验1次。
检验方法:在料场抽样进行室内试验,并在每层的填筑过程中目测检查级配有无明显变化。
(九)砌体石料
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无裂纹,表面的污渍应予清除。砌体工程所用石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料类别、规格和质量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砌体工程所用石料的类别、规格和质量要求
序号 | 类别 | 形状 | 规格和质量要求 |
1 | 普通片石 | 形状不规则 | 石块中部厚度不小于15㎝ |
2 | 镶面片石 | 同上 | 有两个大致平行面,厚度不小于15㎝,其他尺寸大于厚度 |
3 | 块石 | 形状规则,大致方正 | 稍加修整,厚度不得小于20㎝,长度及宽度不小于厚度 |
4 | 镶面块石 | 同上 | 外露面稍加修凿,凹入深度不大于2㎝,尺寸同块石。外露面向内修凿的进深不小于7㎝,但尾部的宽度和厚度不大于修凿的部分。丁石的长度不小于顺石宽度的1.5倍 |
5 | 粗料石 | 形状规则的六面体 | 经粗加工,表面不允许凸出,凹入深度不大于2㎝,厚度不小于20㎝,宽度不小于厚度,长度不小于厚度1.5倍。外露面向内修凿进深不得小于10㎝,且修凿面应与外露面垂直,每10㎝应凿切4~5条纹。丁石的长度应比相邻顺石宽度大15㎝ |
6 | 细料石 | 形状规则的六面体或按设计要求 | 经细加工,表面不允许凸出,凹入深度不大于1㎝,尺寸同粗料石 |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砌体工程所用石材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强度等级应以边长为7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浸水饱和状态下的抗压极限强度表示。石材的其他品质指标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5℃或-5℃ ~-15℃的地区使用的石材,其抗冻性指标应分别符合冻融循环25次或15次的要求,且表面无破坏迹象。
(2)浸水或潮湿地区主体工程的石材软化系统不得小于0.8。
检验数量:同产地的石材至少抽取一组试件进行抗压强度检验。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5℃ 和浸水潮湿地区,应各增加一组抗冻性指标和软化系数检验的试件。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工地试验室见证取样检测和平行检验次数为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10%,均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石材强度、抗冻性、软化系数检验。监理试验工程师检查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四、拌和站、梁场检查标准
(一)拌和站、梁场原材料检查
1、施工单位自购原材料前,应对料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取样检验,并通知监理工地试验室派员见证和审核,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属于甲供材料的,如发现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物资代理公司,由物资代理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协商解决。
2、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频率进行取样检验并通知拌和站现场监理。对现场试验室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检测,但需提前向监理工地试验室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核检测机构资质和条件后,方可实施,并由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见证试验。拌和站现场监理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应尽快赶到现场,对进场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或平行取样检验,对于外观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检验,必要时应抽样送监理工地试验室或监理中心试验室检验。对于外观质量明显不合格的材料可直接拒绝该车或该批材料进场。
3、施工单位在使用原材料前,应向监理人员提交原材料报验申请,并提供合格材料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和进场检验报告。属于甲供材料的,应及时向物资代理公司索取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报验申请应及时审核,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如不合格,则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将该批材料清退出场。
4、施工单位对使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若发现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退出场;若发现在工程中已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必须对使用部位进行验证检测,如不符合标准必须拆除返工。现场监理应对使用的材料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上述情况及时制止并向监理工地试验室、监理组汇报。
5、施工单位和监理组或监理工地试验室对材料质量的检验结果发生异议而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报请监理项目部和指挥部进行复检,属于重要质量问题的报总指备案。
(二)原材料计量质量指标及控制措施
1、搅拌站的仪器设备应在使用前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签发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拌和站电子秤计量系统每半年应检定一次。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按重量计):胶凝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等)±1%;外加剂±1%;粗、细骨料±2%;拌合用水±1%。
2、督促施工单位对电子秤计量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检查电子秤计量系统在空载时系统显示是否归零)。
3、每工作班应至少进行一次复称检验,校验各种材料的称量偏差,拌和站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复称检验过程并做好记录,若称量偏差超过规定的范围,应暂停拌合,待查找原因、排除影响因素后,再次复称合格后方可继续混凝土拌合生产。
4、检查拌和站电子秤计量系统显示的实际称量值和设定值的偏差,若偏差超过规定的范围,应暂停拌合,待查找原因、排除影响因素后,经复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混凝土拌合生产。
(三)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质量、指标及控制措施
1、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控制程序
(1)无论是主体工程还是临时工程,每次混凝土拌合施工开盘前,施工单位均应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在首次使用某一混凝土配合比或同类结构的首件施工时还应通知咨询单位和监理中心试验室。
(2)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拟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材料的检验状态和存储量。经过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方可使用,记录已检验和批准使用的材料的检验报告编号和批准文号,同时记录拟生产的混凝土的使用部位,保证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各种材料的存储量应满足本次混凝土生产的材料需用量,若非特殊情况,同一结构物尽量避免使用不同批次的材料。
(3)检查施工单位砂、石材料的含水率检测记录,对含水率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检测。检查并复核施工单位施工配合比,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修正。
(4)核查拌和站操作人员输入的设定施工配合比与施工配合比的一致性。
(5)混凝土拌合开盘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密切监视开拌初始的前三盘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要求施工单位对前三盘混凝土的拌合物性能进行检测并见证检测过程,如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分析处理,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指标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后,方可持续生产和用于工程。
(6)混凝土拌合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材料的含水率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含水率检测和调整施工配合比。
(7)混凝土拌合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经常对拌合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控制数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定值和施工配合比的一致性、实际值与设定值的偏差,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情况严重的应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拌合施工并向监理工地试验室、监理组汇报。拌合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施工配合比的设定数据不得随意改动,若施工配合比确需调整,应征得监理人员的同意,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另行下发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8)混凝土拌合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对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指标进行见证检验和平行检验。
2、 混凝土拌合物指标及控制措施
在混凝土施工时,搅拌完成的混凝土应质量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应按下表要求取样试验,取样和试验方法应按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规定,取样时间在混凝土出料0.2—0.6h之间。
混凝土拌合物质量指标
检验项目 | 指标 |
坍落度(包括扩展度) | 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偏差不大于±20㎜ |
水胶比 | 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
含气量 | 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
泌水率或压力泌水率 | 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
检验项目 | 频 次 |
坍落度(包括扩展度) | ① 搅拌站首盘混凝土; ② 在浇筑地点每50m3混凝土取样检验一次; |
水胶比 | |
含气量 | |
泌水率或压力泌水率 | 每班至少一次 |
3、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检验
新建搅拌站首次搅拌混凝土或连续使用达到一年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 9142)的规定对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进行检验。监理人员见证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检验过程。检验混凝土拌和物的匀质性时,可在搅拌机的卸料过程中,分别从卸料流的1/4和3/4之间的部位采取混凝土试样进行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拌和物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2、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3、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四) 混凝土施工现场控制指标
(一)混凝土拌合物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指标
在混凝土施工时,应按下表要求取样试验,取样和试验方法应按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物理性能试验规程》(GB/T50080-2002)规定
混凝土拌合物质量指标
检验项目 | 指标 | 施工单位检测频率 | 监理单位检测频率 |
坍落度(包括扩展度) | 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偏差不大于±20㎜ | ①在浇筑地点每50m3混凝土取样检验一次; ②每班或每一结构部位至少2次。 | 全部见证试验并检查全部试验结果 |
含气量 | 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 ||
入模温度 | 冬期施工不低于5℃,夏期施工不高于气温且不超过30℃ | 每工作班 至少3次 | 每工作班至少1次 |
新浇注混凝土与邻接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的温差 | 不大于15℃ | 每部位测温1次 | 每部位测温1次 |
施工过程中应按下表的要求对混凝土力学性能的质量进行检验。取样和试验方法按照《普通混凝土拌合物力学性能试验规程》(GB/T50081-2001)进行。
混凝土力学性能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施工单位检验频次 | |
桩体及墩台体混凝土 | 同条件养护试件脱模抗压强度 | 每班、每一结构部位至少各1组 每100m3混凝土至少各1组 |
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 | ||
56d标准养护试件抗压强度 | ||
梁体混凝土 | 同条件养护试件脱模抗压强度 | 每件预制梁至少各1组 |
同条件养护试件初张拉时抗压强度及弹性模量 | ||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终拉/放张时抗压强度及弹性模量 | ||
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 | 每件预制梁至少2组 | |
标准养护试件28d抗压强度 | 每件预制梁至少4组 | |
标准养护试件28d弹性模量 | 每件预制梁至少各1组 | |
28d同条件养护转标准养护试件抗压强度 | ||
28d同条件养护转标准养护试件弹性模量 | ||
28d标准养护试件弹性模量 |
(三)混凝土耐久性能检测
施工过程中应按下表的要求对混凝土耐久性的质量进行检验。电通量试验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附录H进行。抗渗性、抗冻性试验按GBJ82—85进行,试验龄期为56d。抗蚀系数试验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附录K进行
混凝土耐久性能质量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 施工单位检验频次 |
电通量 | 同标段、同施工工艺、同配合比混凝土至少进行一次抽检。 每5000m3混凝土取样检验一次。 |
抗冻性(当有抗冻要求时) | |
抗渗性(当有抗渗要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