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制 人 | 编制日期 | 年 月 日 | |
审 核 人 | 审核日期 | 年 月 日 | |
批 准 人 | 批准日期 | 年 月 日 | |
生效日期 | 年 月 日 | ||
变更记载: 原编号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 变更原因: |
1.1概述
1.2目的
1.3验证小组成员
1.4相关文件
2..验证的准备
3.验证的内容
4.偏差的出现及处理
5.验证评价及结论
6. 再验证周期
7.会审及批准
1引言
1.1概述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是采用薄膜过滤法进行确认纯化水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数测定。确保该方法的可行性,确保制药用水的安全性,满足生产检验的要求同时保证所检验结果的准确度。
1.2 目的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是采用薄膜过滤法,确认该方法合于纯化水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数测定
1.3验证小组成员
小组职务 | 姓名 | 所在部门 | 职务 | 职责 |
组长 | 负责协调小组的行动,跟进验证方案的审批流程,记录小组的行动,协调与其他部门及小组成员内的交流,组织验证数据并文件化。负责方案、报告审批。 | |||
成员 | 负责方案与报告的编写,并组织执行、收集、整理、复核数据,监督实施过程。 | |||
成员 | 负责确认方案与报告的审核。 | |||
成员 | 按照确认方案进行验证。 | |||
成员 | 按照确认方案进行验证。 |
1.4.1 所用仪器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保养操作规程
1.4.2所用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
2.验证的准备
2.1验证前必须对设备所用仪表进行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2.2验证试验过程中所用的标准仪器在使用前和全部过程结束以后要进行校正。
2.3验证试验所用的清洁器具和玻璃容器应按SOP程序清洁并符合要求。
3验证的内容
3.1 仪器设备:
3.1.1薄膜过滤器
3.1 2蒸汽灭菌器
3.1.3电热恒温培养箱
3.1.4电热恒温干燥箱
3.1.5净化工作台
3.2 验证用培养基(表1)
名称 | 生产厂家 | 批号 |
营养琼脂培养基 | ||
营养肉汤培养基 | ||
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 | ||
改良马丁培养基 |
验证菌株 | 代数 |
大肠埃希菌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
枯草芽孢杆菌 | |
白色念珠菌 | |
黑曲霉菌 |
3.4菌液制备
3.4.1接种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于30~35℃培养18~24小时。取经30~35℃培养18~24小时的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在营养肉汤新鲜培养物1ml加入到9ml0.9%无菌氯化钠溶液中,10倍稀释至10-6~10-7约为50~100cfu∕ml的菌悬液备用。
3.4.2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培养基中,于23~28℃培养24~48小时。取经23~28℃培养24~48小时的白色念珠菌改良马丁液体培养物1ml加入到9ml0.9%无菌氯化钠溶液中,10倍稀释至10-5约为50~100cfu∕ml的菌悬液备用。
3.4.3将已培养好的黑曲霉菌,将孢子洗脱。然后,用适宜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孢子数50~100cfu∕ml的菌悬液备用。
3.5菌液计数(每种菌液接种2个平皿)
3.5.1取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菌液(50~100cfu/ml)各1ml,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30~35℃培养48小时,计数;取白色念珠菌、黑曲霉菌的菌液(50~100cfu/ml)各1ml,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23~28℃培养72小时,计数。
3.5.2菌落计数结果(cfu/ml)〔(2个平皿计数取平均值)〕见下表
试验次数 | 10-5稀释 | 10-6稀释 | 10-7稀释 | ||||||
大肠埃希菌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
枯草芽孢杆菌 | |||||||||
白色念珠菌 | |||||||||
黑曲霉 |
3.6.1验证日期: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3.6.2供试品名称及取样点:纯化水;取样点:1 2 3
3.6.3试验组:取纯化水1ml和50~100cfu试验菌加至同一个滤膜中,再加100ml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过滤,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琼脂培养基平板上培养,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计数。
3.6.4供试品对照组:取纯化水1ml至滤膜中,再加100ml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过滤,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琼脂培养基平板上培养,平行制备2个平皿,计数。
3.6.5稀释剂对照组:取0.9%无菌氯化钠溶液100ml和50~100cfu试验菌加至同一个滤膜中过滤,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琼脂培养基平板上培养,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计数。
3.6.6结果见表
试验一:各试验组菌落计数(回收率%) 取样点:
试验时间: 年 月 日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验证菌株 | 平皿号 | 试验组个/ml (回收率%) | 菌液组个/ml | 供试品对照组个/ml | 稀释剂对照组个/ml(回收率%) | ||||
大肠埃希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枯草芽孢杆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白色念珠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黑曲霉 | 1 | ||||||||
2 | |||||||||
平均值 |
结论:本次试验各试验组的菌回收率和各稀释剂对照组的菌回收率均不低于70%,按标准规定,本次试验结果 规定。
复核人: 试验人:
试验二:各试验组菌落计数(回收率%) 取样点:
试验时间: 年 月 日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验证菌株 | 平皿号 | 试验组个/ml (回收率%) | 菌液组个/ml | 供试品对照组个/ml | 稀释剂对照组个/ml(回收率%) | ||||
大肠埃希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枯草芽孢杆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白色念珠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黑曲霉 | 1 | ||||||||
2 | |||||||||
平均值 |
结论:本次试验各试验组的菌回收率和各稀释剂对照组的菌回收率均不低于70%,按标准规定,本次试验结果 规定。
复核人: 试验人:
试验三:各试验组菌落计数(回收率%) 取样点:
试验时间: 年 月 日 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验证菌株 | 平皿号 | 试验组个/ml (回收率%) | 菌液组个/ml | 供试品对照组个/ml | 稀释剂对照组个/ml(回收率%) | ||||
大肠埃希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枯草芽孢杆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白色念珠菌 | 1 | ||||||||
2 | |||||||||
平均值 | |||||||||
黑曲霉 | 1 | ||||||||
2 | |||||||||
平均值 |
结论:本次试验各试验组的菌回收率和各稀释剂对照组的菌回收率均不低于70%,按标准规定,本次试验结果 规定。
复核人: 试验人:
4. 偏差的出现及处理
当出现偏差时应分析偏差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偏差:
检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5.验证评价及结论
5.1 验证评价:试验组、供试品对照组、稀释剂对照组、菌落计数结果的各项内容和指标进行总的评价。
5.2 验证建议:试验组、供试品对照组、稀释剂对照组、菌落计数结果均应符合4项验证合格标准。如有少量数据超过上述标准,则应由验证小组成员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修订验证方案,再实施,直至符合验证标准。
5.3验证结论
验证小组组长: 日 期:
6.再验证周期
6.1在操作中必须随时监控检验环境。
6.2下列情况之一,均须对该方法进行再验证:
——制水工艺发生改变时
——检验环境改变时
再验证应参考上次验证资料制定方案并执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分析和存档。并经批准后投入使用。
7.会审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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