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加强对工作期间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的管理,明确工作期间公司的要求和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出入本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物品的搬入:
3.1.1 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3.1.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主管或服务中心。
3.2、物品的搬出:
3.2.1 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在《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的存根上签字认可,服务中心确认手续完毕出具《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服务中心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通过确认无误后,服务中心可在使用人办妥手续后放行。
3.2.2 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房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公司市场部办理手续,市场部按照其提供的情况确认后服务中心再出具《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公司或单位租用的员工宿舍中员工搬出物品,需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方能办理。
3.2.3 道口岗亭当班安保员按《道口岗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安保交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须交回服务中心存档(保存期一年)。
3.2.4 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安保主管或服务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