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1-1数学知识点
第一章 简单逻辑用语
1、命题: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
真命题:判断为真的语句.假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
2、“若,则”形式的命题中的称为命题的条件,称为命题的结论.
3、原命题:“若,则” 逆命题: “若,则”
否命题:“若,则” 逆否命题:“若,则”
4、四种命题的真假性之间的关系:
(1)两个命题互为逆否命题,它们有相同的真假性;
(2)两个命题为互逆命题或互否命题,它们的真假性没有关系.
5、若,则是的充分条件,是的必要条件.
若,则是的充要条件(充分必要条件).
利用集合间的包含关系: 例如:若,则A是B的充分条件或B是A的必要条件;若A=B,则A是B的充要条件;
6、逻辑联结词:⑴且(and) :命题形式;⑵或(or):命题形式;
⑶非(not):命题形式.
真 | 真 | 真 | 真 | 假 |
真 | 假 | 假 | 真 | 假 |
假 | 真 | 假 | 真 | 真 |
假 | 假 | 假 | 假 | 真 |
全称命题p:; 全称命题p的否定p:。
⑵存在量词——“存在一个”、“至少有一个”等,用“”表示;
特称命题p:; 特称命题p的否定p:;
第二章 圆锥曲线与方程
1、平面内与两个定点,的距离之和等于常数(大于)的点的轨迹称为椭圆.
即:。
这两个定点称为椭圆的焦点,两焦点的距离称为椭圆的焦距.
2、椭圆的几何性质:
焦点的位置 | 焦点在轴上 | 焦点在轴上 |
图形 | ||
标准方程 | ||
范围 | 且 | 且 |
顶点 | 、 、 | 、 、 |
轴长 | 短轴的长 长轴的长 | |
焦点 | 、 | 、 |
焦距 | ||
对称性 | 关于轴、轴、原点对称 | |
离心率 |
这两个定点称为双曲线的焦点,两焦点的距离称为双曲线的焦距.
4、双曲线的几何性质:
焦点的位置 | 焦点在轴上 | 焦点在轴上 |
图形 | ||
标准方程 | ||
范围 | 或, | 或, |
顶点 | 、 | 、 |
轴长 | 虚轴的长 实轴的长 | |
焦点 | 、 | 、 |
焦距 | ||
对称性 | 关于轴、轴对称,关于原点中心对称 | |
离心率 | ||
渐近线方程 |
6、平面内与一个定点和一条定直线的距离相等的点的轨迹称为抛物线.定点称为抛物线的焦点,定直线称为抛物线的准线.
7、抛物线的几何性质:
标准方程 | ||||
图形 | ||||
顶点 | ||||
对称轴 | 轴 | 轴 | ||
焦点 | ||||
准线方程 | ||||
离心率 | ||||
范围 |
9、焦半径公式:
若点在抛物线上,焦点为,则;
若点在抛物线上,焦点为,则;
第三章 导数及其应用
1、函数从到的平均变化率:
2、导数定义:在点处的导数记作;.
3、函数在点处的导数的几何意义是曲线在点处的切线的斜率.
4、常见函数的导数公式:
①;②; ③;④;
⑤;⑥; ⑦;⑧
5、导数运算法则:
;
;
.
6、在某个区间内,若,则函数在这个区间内单调递增;
若,则函数在这个区间内单调递减.
7、求函数的极值的方法是:解方程.当时:
如果在附近的左侧,右侧,那么是极大值;
如果在附近的左侧,右侧,那么是极小值.
8、求函数在上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步骤是:
求函数在内的极值;
将函数的各极值与端点处的函数值,比较,其中最大的一个是最大值,最小的一个是最小值.
9、导数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最优化问题。
选修1-2数学知识点
第一章 统计案例
1.线性回归方程
①变量之间的两类关系:函数关系与相关关系;
②制作散点图,判断线性相关关系
③线性回归方程:(最小二乘法)
注意:线性回归直线经过定点。
2.相关系数(判定两个变量线性相关性):
注:⑴ >0时,变量正相关; <0时,变量负相关;
⑵①越接近于1,两个变量的线性相关性越强;② 接近于0时,两个变量之间几乎不存在线性相关关系。
3.回归分析中回归效果的判定:
⑴总偏差平方和:⑵残差:;⑶残差平方和: ;⑷回归平方和:-;⑸相关指数。
注:①得知越大,说明残差平方和越小,则模型拟合效果越好;
②越接近于1,则回归效果越好。
4.性检验(分类变量关系):
随机变量越大,说明两个分类变量,关系越强,反之,越弱。
第二章 推理与证明
一.推理:
⑴合情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都是根据已有事实,经过观察、分析、比较、联想,在进行归纳、类比,然后提出猜想的推理,我们把它们称为合情推理。
①归纳推理:由某类食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些特征,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或者有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结论的推理,称为归纳推理,简称归纳。
注:归纳推理是由部分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②类比推理:由两类对象具有类似和其中一类对象的某些已知特征,推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称为类比推理,简称类比。
注:类比推理是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⑵演绎推理:从一般的原理出发,推出某个特殊情况下的结论,这种推理叫演绎推理。
注: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包括:⑴大前提---------已知的一般结论;⑵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⑶结 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得出的判断。
二.证明
⒈直接证明
⑴综合法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定理、公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综合法又叫顺推法或由因导果法。
⑵分析法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等),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分析法。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
2.间接证明------反证法
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反证法。
第三章 复数
1.概念:
(1) z=a+bi∈Rb=0 (a,b∈R) z= z2≥0;
(2) z=a+bi是虚数b≠0(a,b∈R);
(3) z=a+bi是纯虚数a=0且b≠0(a,b∈R) z+=0(z≠0)z2<0;
(4) a+bi=c+dia=c且c=d(a,b,c,d∈R);
2.复数的代数形式及其运算:设z1= a + bi , z2 = c + di (a,b,c,d∈R),则:
(1) z 1±z2 = (a + b)± (c + d)i;
(2) z1.z2 = (a+bi)·(c+di)=(ac-bd)+ (ad+bc)i;
(3) z1÷z2 = (z2≠0) ;
3.几个重要的结论:
(1);⑷
(2)性质:T=4;;
(3)。
4.运算律:(1)
5.共轭的性质:⑴ ;⑵ ;⑶ ;⑷。
6.模的性质:⑴;⑵;⑶;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