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1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确保京新高速临白段工程实现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目标,特制定《中国中铁京新高速临白段六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以总公司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集团公司的标准化安全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安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明确目标、分级负责、奖惩到位的安全管理原则,构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精细化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4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中铁京新高速临白段六工区管段。
第二章 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70号)。
2.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
2.3《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4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2.5中国中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规章和制度。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3.1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
3.2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杜绝火灾、火工品及锅炉压力容器爆炸责任事故;单位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
第四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4.1.1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双宝
副组长:马爱国 刘福营
组 员:金增宝 王 斌 苏永昌 常 盼
4.1.2工区安全生产领导组是标段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对本标段安全生产负总责。工区下设安质部和工程部为安全日常管理部门,工程部门是工程施工安全的技术保障主体;安质部门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落实主体。
4.2安全生产职责
4.2 .1安全生产领导组职责
4.2.1.1贯彻落实生产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京新高速临白段六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审议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2.1.2主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4.2.1.3主持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的建立与实施。
4.2.1.4主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的制定与实施。
4.2.1.5主持突发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4.2.1.6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所有生产作业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安全措施资金使用情况等,均纳入检查范围,不留死角。
4.2.1.7依据权限主持或协助上级有关单位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4.2.1.8组织召开每月安全生产分析、总结会议,并制定、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质部职责
4.2.2.1根据职责建立获取渠道,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辨、评价、传递、更新,确保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4.2.2.2负责筹备召开各项安全生产会议、编拟会议材料;负责组织安排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本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转,收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相关资料,对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4.2.2.3 负责制定或修改本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体系并负责落实。
4.2.24负责辨识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组织应急演练。
4.2.2.5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4.2.2.6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劳务用工中安全质量和重大伤亡事故。
4.2.2.7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4.2.3 工程管理部职责
4.2.3.1 负责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规程,实现施工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2.3.2 负责编制和审核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及施工安全措施。
4.2.3.3 负责审核各施工队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审查与各施工单位所签合同中施工安全职责的界定。
4.2.3.4 负责汇总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项目计划。
4.2.3.5 有权力和义务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提出,遇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有权会同施工负责人采取应急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工。
4.2.3.6 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事故处理工作。
4.2.4 物资设备部职责
4.2.4.1 负责制定机电设备、物资的管理办法,制定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2.4.2负责建立定期和日常机电设备检查制度,加强对“管、用、养、修”工作的指导,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4.2.4.3负责组织处理机械设备事故、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4.2.4.4负责车辆鉴定、使用、保管和定期校验的管理工作,保证其性能。
4.2.4.5 负责制定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安全技术措施。
4.2.4.6负责控制采购进货渠道,保证成品、半成品、材料、机具的安全性能。
4.2.4.7负责检查督促材料、油料、仓储的防火、防盗、防爆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
4.2.4.8负责检查劳保用品的及时发放,特别是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要及时到位。
4.2.4.9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4.2.5 综合部职责
4.2.5.1 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行文、会议等有关事宜。
4.2.5.2 负责本单位综合治安管理,并协助安质部做好消防工作。
4.2.5.3 受领导指派,参加施工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4.2.6 计财部职责
4.2.6.1 负责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4.2.6.2 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部的落实情况。
4.2.6.3 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2.6.4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4.2.7 试验室职责
4.2.7.1负责原材、试件的检验,消除工程安全隐患。
4.2.7.2负责统计、总结、分析试验资料,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
第五章 基本安全措施
5.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1 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5.1.2 根据年度施工生产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下达实施,确保安全教育培训课时,及时培训、内容满足法规要求。
5.1.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机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及爆破作业等。
5.1.4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人员必须持有铁路局核发的营业线防护安全培训证,持证上岗。不得使用外部劳务人员从事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5.1.5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工作岗位或新的作业区前,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及时间。
5.1.6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5.2安全生产措施费
5.2.1本着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原则,对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措施费)实行计划管理,在概预算中确定的安全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安全措施费计划应由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审核,经理审批。
5.2.2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及重大危险源,要重点研究安全技术措施,防护方案及抢险预警,测算相关费用,纳入安全措施费计划。
5.2.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如计划资金不足时,应以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为原则,经主管领导审批,可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做计划调整,但应纳入安全措施费分账和财务决算。
5.2.4对列入建设项目概预算的安全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财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单独列辅助分账,年终作出统计分析。
5.2.5在全管段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在安全科技方面的投入,开发。工程技术人员要研究和推广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安全措施资金的有效使用。
5.3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
5.3.1各级施工技术部门(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序施工组织要求时内容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编制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时也必须包括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5.3.2开工前工区、作业队、班组、作业人员要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逐级交底。
5.3.3工程技术部门(人员)应当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周围的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由安全监督检查部门或人员监督实施。
5.3.4严格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把看板管理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必须制作规范的看板,看板的内容应切合实际便于操作执行,必须明示出工序中安全控制要点,强调施工衔接中安全控制重点,并经相关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3.5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工序作业指导书的同时,必须将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施工员、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书面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安全监督检查部门或人员负责监督执行。
5.3.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编制专项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5.3.7工程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除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附简图。
5.4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5.4.1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场所与作业区应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场所的选址,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同时应在作业区内及生活区内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水,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确定水源,配备灭火器材及灭火材料。并在作业区、生活区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
5.4.2 工程项目开工前,相关部门应对工地的办公场所、生活驻地及施工区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建档,并编制管理方案,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以降低其危害,避免和减少损失。
5.4.3 施工前对各种地下管线和有关设备要进行详细调查,营业线施工要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请设备管理单位派人进行现场划定防护范围和安全监督。
5.4.4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各种人员、机械设备、物资、进场,参加施工的人员、设备、物资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对无规定合格证和审验手续的人员、机具不得进场。对不严格执行规定和违章使用不合格人员、机具的要对施工负责人予以处罚。
5.4.5 各单位要为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防护服装,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条件、程序、方式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5.4.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需经地方劳动、等机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要达100%。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5.4.7 各单位所使用的劳务工必须纳入员工班组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同员工一样接受教育培训,劳务工在使用前用人单位应与本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4.8雨雪天施工要制定相应施工安全措施,遇暴风、雨电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5.4.9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隧道口、桥梁施工处、基坑边沿、爆破作业区、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要按规定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用具;
5.4.10 隧道施工在穿越交通要道及地表建筑物前应对地表建筑绘制平面图,标出监控点的分布位置。做好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有必要时应对地表建筑物拍照留存。
5.4.11桥梁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高空作业严格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网,并在跨越交通要道及建筑物集中地段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安排专人防护,确保行人、行车安全。
5.4.12 各单位在施工中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音、振动对人和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对冲沟的填充和弃碴要防止雨季时造成水土流失、淤积农田。
5.5 安全监督检查
5.5.1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安全生产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的工作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5.5.2工会组织应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监督。
5.5.3各级安全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部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每月的22-25日,所属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5.5.4各单位安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机械物资部门应对施工现场周边地质地理环境、特种设备使用情况作详细的调查并建立台帐记录,以便在检查中实施重点控制。机械物资部门主责机械运转情况、物资储备场地的安全状态,工程技术部门主责的防洪、防汛、地质灾害,安全部门主责的安全生产综合性监督检查均应建立各自的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章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6.1凡发生生产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时间由事故单位逐级报到项目部,项目部按事故情节逐级报告有关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6.2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重伤3人以上、轻伤5人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安全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一次事故死亡1-2人,重伤1-2人,轻伤2-4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轻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队)组织调查处理。
6.3机电、物资事故由机物管理部门主责处理;造成人员伤害的事故,工会、安全等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6.4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 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部门负责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相关资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
7.1项目部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分部、作业业队、工班组及个人按本办法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给企业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7.2 项目部对各单位的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或未实现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相应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免除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7.3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贡献奖,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予以奖励。
7.3.1对在施工生产中连续100天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200天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一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7.3.2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手段,通过技术革新,科技攻关,明显提高施工现场设施或工艺的安全可靠程度的人员。
7.3.3发现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人员。
7.3.4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分部写出书面材料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审核后,核发奖金,奖金额1000-10000元。由项目部支付,不列入施工单位成本。符合集团公司奖励条件的,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报请集团公司,可重复计奖。
7.4 项目部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单位(包括劳务工)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7.4.1发生一次重伤1人事故的,处罚10000元。
7.4.2发生一次重伤2人以上的,每重伤一人处以罚款15000元。
7.4.3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每重伤一人处以罚款50000元。
7.4.4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的,每死亡一人处以罚款50000元。
7.4.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每死亡一人处以罚款100000元。
7.4.6发生伤、亡事故按上述规定合并处罚。
7.4.7对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单位,造成人员伤亡按损失程度比照上述条款处理。
7.4.8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单位,行政领导及主要责任人,罚款额为处罚总额的2﹪~10﹪。
7.5安全事故罚款由项目部安质部以“罚款通知书”(附表)的形式送达事故单位,事故单位接通知书5天内将个人罚款以现金形式上缴项目部财务部,逾期不缴者,在工程款中2倍扣除,对单位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罚款款项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6 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对事故上报、调查结案的,每件事故加罚5万元。
7.7谎报或隐瞒事故、被举报或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每件事故处加罚10万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8.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之处按上级文件执行。
8.2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附件: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2、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安全质量检查通知书
4、罚款通知书
5、安全管理流程
附件1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经 理
步庆革
常务副经理
兰育国
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游中建、 亢 剑
财务部
秦志刚
安质部
韩志伟
工程管理部
王武海
工经部
国建军
机械物资部
李德启
综合管理部
李正兴
分部经理(梁场场长)
李 杰 王崧霖 刘继国 吴桂民 张国华 陈宝强
作业队长
安全员
班组兼职安全员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组
工
作
保
证
组
织
保
证
制
度
保
证
基
础
工
作
防
范
重
点
、
各级层层负责 包保落实
工程技术部负责安全设
计
安检机构人员配备齐全
、
、
经 理 常务副经理
、
总工程师 安全总监
、
、
抓好安全教育 岗前培训
持 证 上 岗
、
加大技术支持 安全投入
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奖 惩 制 度
、
防范爆炸 坍塌事故
防机械及交通事故
防高空坠落事故
防触电事故
建立群体保安全总体格
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度
安全生产设计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作业交制度
安全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保证体系
防架梁事故
附件:2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附件3:
安全\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单
编号:
项目(工程)名称 | |
存在问题: 限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成,并申请验证,报项目部安质部核备。 检查方: 受检方: 检查人: 接收人: 日 期: 日 期: | |
整改措施:
受检方负责人:(签名) 计划完成日期: | |
复查结果: 复查人:(签名)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
罚 款 通 知 书
201 - 号
单位名称: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发生
(事件、事故),造成了
根据《中铁三局怀邵衡铁路站前9标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对你单位 架子队处以经济罚款 元。对 等个人各罚款 元。个人罚款由该单位财务部门从被罚人工资中扣除以现金形式上缴项目部财务部,单位罚款在当次验工计价中扣除。所处罚款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本通知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项目部财务部一份,项目部安质部一份。
批准人: 签收人: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怀邵衡铁路项目部
年 月 日
附件5:
项目部安全质量体系建设管理流程 | ||||||||||
工作流程 | 管理说明 | |||||||||
1 | 项目经理主持 | 1项目确定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 项目部根据承包合同、业主要求及公司策划,采用综合就高原则确定项目管理目标。 | |||||||
2 | 3建立安全质量 管理体系 2项目成立安全、质量领导小组 | 依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六公司安〔2009〕26号)要求成立领导小组。 | ||||||||
3 | 4分解安全质量目标,明确领导班子、部门、工区、作业队、班组职责 | 项目部根据承包合同、业主要求及公司策划项目组织机构,建立体系。 | ||||||||
4 | 项目安全总监主持 | 依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六公司安〔2009〕26号)中各岗位职责分解目标。 | ||||||||
5 | 5签订安全质量 承诺书 | " 项目经理同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工区、班组及作业队签订。 | ||||||||
6 | 6安全质量管理 体系运行 7实现安全质量 管理目标 | 通过体系中环节各机构履行职责,例如:培训、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控制、安全检查、闭合管理、安全质量会议及上级单位检查等手段。 | ||||||||
7 | " 通过体系运行,过程中监管,化解和消除隐患,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实现项目和年度目标。公司组织对项目考核。 | |||||||||
项目部重大危险源识别工作流程 | ||||||||||
工作流程 | 管理说明 | |||||||||
1 |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 2统计高危物品存量和设备设施的相关参数 3编制高危物品和设备设施清单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5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 项目总工 6制定对策、编制方案 1调查高危物品和设备设施 | " 项目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1-2000)、公司策划及施工图纸、文件,认真细致的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避免缺项、漏项。 | |||||||
2 | 相关参数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 |||||||||
3 | 4辨识重大危险源 | 完整、有序。 | ||||||||
4 | 工程部、机物部配合,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1-2000进行。 | |||||||||
5 | 项目编制清单自留外,报公司安质环保部、机械部、物质部、工管部及战略规划部存档备案。 | |||||||||
6 | 必要时应根据要求,在当地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项目部岗前安全教育工作流程 | ||||||||||
工作流程 | 管理说明 | |||||||||
1 | 1项目开工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教育制度应具备可操作性。 |
2 | 2每年初或新上项目制定培训计划 4选定授课人员及培训时间 3确定培训对象 5编制培训讲义 7整理并存档培训记录 6课堂讲授 | 2.1、新开工项目、复工、转岗、待岗、换岗、新工艺、新工法及新材料使用前要求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2、按培训需求选择不同的培训方法。 | ||||||||
3 | 3.1施行三级培训:公司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组织培训;项目部对工区和作业队培训;工区、作业队对作业人员培训。 3.2不同层级的培训对象应分别进行培训。 | |||||||||
4 | 根据培训对象,满足培训时间的需求。 按照培训目的,确定培训内容。 | |||||||||
5 | ||||||||||
6 | 建立培训人员培训记录,如签到单、讲义、考核试卷等。 | |||||||||
7 | " 存档备案。 | |||||||||
项目部安全质量例会工作流程 | ||||||||||
工作流程 | 管理说明 | |||||||||
1 |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 2确定会议议题 1按月收集整理安全质量资料 | 资料要求真实完整。 | |||||||
2 | 项目经理 | 3确定会议、会序及资料 | 从安全质量管理记录中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议题。 项目办公司按照会议议题,项目机构确定与会范围,准备材料。 | |||||||
3 |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 4策划会议 | 落实会议室,发布会议通知,会议期间,做好各项服务。 | |||||||
4 | 项目安质 | 5通报项目安全质量情况 |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 |||||||
5 | 6部门发言 | |||||||||
6 | 按会序要求发言,办公室做好记录。 | |||||||||
7 | 项目总工组织 | 7制定对策应对 存在问题 | 项目总工根据会议安全质量通报情况及部门反映问题,制定对策应对,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 |||||||
8 | 领导班子成员 | 8工作要求 | 项目领导就会议议题、存在的问题及近期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工作。 | |||||||
9 | 9整理例会总结报告 | 办公室就会议内容做记录,整理成文。 | ||||||||
10 | 项目经理批准 | 10成文下发实施 | 存档备案 | |||||||
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工作流程 | ||||||||||
工作流程 | 管理说明 |
1 | 项目领导审批 | 1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项目机物部制定安全用电和电器防火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 |||||||
2 |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 2现场用电情况核查 | 物资部、工程部参与勘察在建工程的位置、周边环境、地下管道、气象情况和电源取用位置等情况。 | |||||||
3 | 项目总工组织 | 4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布设 3编制临时用电施组 | 满足指导建造适应施工现场选址和用电特性的用电工程,并且知道其正确使用的需要。 | |||||||
4 | 用电方案应经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布设完成后需组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 |||||||||
5 | 5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 |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做好巡检、维修记录。 | ||||||||
6 |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 6现场用电检查与整改 | 工区、班组、物资部、工程部参加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闭合管理。 | |||||||
7 | 7临时用电工程拆除 | 做好拆除记录,具体内容有拆除的人员、地点、部位、内容、处理情况和结果等,同时注明记录时间和记录人。存档。 | ||||||||
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流程 | ||||||||||
工作流程 | 管理说明 | |||||||||
1 | 项目总工组织 | 1选址设计 | 踏勘现场,初选地址;有具有资格的单位设计,出设计资料。 | |||||||
2 | 2编制建库申请 | 按照当地门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提出建库申请。 | ||||||||
3 | 3批准、建设炸药库 | 由具有资格的单位建设。 | ||||||||
4 |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 4投入使用前验收 | 向当地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当地门使用前验收。 | |||||||
5 | 5建立爆破物品各台账 6编制计划及检查表 | 物质部门建立各台账,记录要求完整、真实,并实时更新。 | ||||||||
6 | 安质部和物资部负责,安排检查内容、方法及步骤;通过分析不安全因素,制表列出检查项。 | |||||||||
7 | 7现场检查 8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 9落实整改情况 | 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明确期限。 | ||||||||
8 | 项目安全总监组织 | |||||||||
9 | 整改完毕应进行复检并记录。 | |||||||||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流程 | ||||||||||
工作流程 | 管理说明 |
1 | 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现场人员立即向 项目负责人报告 | 1、采取快报形式上报。 2、上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 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报告。 4、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书面事故材料应包括: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的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 |||||||
" 2 | 应急人员到位 3事故判定 | 上报公司 | |||||||
3 | 应急资源调配 4预案启动 赶赴现场 | 项目负责人应与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上报 | |||||||
" 4 | 现场预案启动 5应急救援行动 | 人员救助 | |||||||
5 | 申请支援 N 6事态控制 扩大救援 | 疏散警戒 工程抢险 | |||||||
6 | 7应急恢复 现场清理 | 医疗救护 | |||||||
7 | 8应急结束 善后处理 解除警戒 | 现场检测 专家指导 | |||||||
8 | 9项目编制事故上报书面材料 恢复生产 | ||||||||
9 | 10上报详细的书面事故材料 |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