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前
1、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符合基坑支护结构设计的工况,不得任意改变。
2、土方开挖作业面及工作路线得设计,应尽量创造条件是系统支撑结构尽快形成受力体系,处于工作状态。
3、土方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各类管线得排列。深度及其它地址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方案。
4、机械开挖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时
1、挖土时,应注意土壤得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塌方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时,应停止开挖,并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开挖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较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挖土机不得在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处停、驶。
4、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5、作业区内各种管线,要查明其走向,用明显标记标示,机械在离电缆1m内严禁作业,应用人工挖掘。
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为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必须停止机械操作并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练习,确保安全。
7、运土车辆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8、卸土时,应在车辆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9、车辆进出道路下,如有地下管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0、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应自上向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
11、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避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2、挖出的土方应严格按设计方案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避免堆积超荷引起土体位移。
13、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
基坑四周必须设1.5m告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专用爬梯。基坑围护栏杆必须随挖随搭设,并刷红白警戒色油漆。
14、夜间施工,应有足够得照明。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应设红灯标志,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15、电源线配置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一机一闸的要求。
16、电源箱要设防雨棚,电缆遇过车道路时,加钢套管防护,照明电源线架空,打夯机的电源线设专人监护,随进程移动。
1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操作人员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制成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三、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土方施工时,应加强对噪声污染的控制,昼间<75dB,夜间<55dB,夜间10点以后车辆禁止鸣笛,在学生考试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2、在土方开挖过程,如发现出土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文物进行现场保护,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部门予以报告。
3、合理利用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对运输车辆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4、在出入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的污染,并设专人沿路途巡视,发现遗漏及时清扫。
5、对于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6、加强对水电的控制,制定出相应的节水、节电措施,并设专人检查、监督。
7、对于施工机械、油料应予以控制,减少资源浪费。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减少油料泄漏事件的发生。
8、现场洗车处应设置沉淀池,并将排水沟排入业主指定的排污通道内。
9、每天配备专人清扫道路,洒水降尘。
10、卸土地点必须堆放在业主指定的地点,并用推土机归垛,垃圾土的遗弃不得随意乱放,必须运到业主指定的处理地点。
11、夜间10:30之前必须停工,以免扰民。
12、现场周围、运输路线、卸土地点的树木绿化不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