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单项检查得分 | 权数 | 得分 | |
1 | 技术管理 | 15% | |||
2 | 质量管理 | 30% | |||
3 | 安全管理 | 30% | |||
4 | 总承包管理 | 15% | |||
5 | 综合管理 | 10% | |||
考评结论 | 总分 | ||||
检查人员 | 检查日期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 | 项目生产经理 | ||||||||
考评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
技术基础管理 | 1、图纸会审签字、签章是否齐全,缺一方签字或签章,扣5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是否及时完成编、审,缺施组,扣30分,施组编审滞后,扣15分,缺方案,扣10分/项,方案编审滞后,扣5分/项。 3、施组、方案存在违反国家标准、局红线管理规定、局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图集、公司质量管理若干规定的情形,视情形扣3-10分/处。 4、施组缺针对性、指导性,视情形,扣5-15分,方案缺针对性、可操作性,扣3-5分。模架方案、外架方案无有效施工图的扣10分。砌筑方案无砌筑砂浆配比、砌块组砌图,扣10分。屋面方案无分格缝布置图,扣5分。 5、施组、方案编制人未向实施人进行技术交底,扣5分/项。 6、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未对施组、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或检查发现问题时,未责令施工员进行纠正的,扣20分。 7、项目实施所需标准、规范无清单的,或依据无效文件(含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未经批准的施组、方案等)进行施工的,扣10分; 8、施工前无技术交底或无技术复核记录的扣10分。 9、试件少取、漏取或资料与进度不同步的扣10分。 10、分部工程验收后2月内,未及时绘制相应竣工图的,扣5分。 11、对可能导致开裂、渗漏质量问题的设计或建设单位指令,项目部应向建设单位发函,陈述利弊、请求纠正,否则扣10分。 | 60 | |||||||
科技创新、创效 | 1、未申报科研课题立项的,扣10分。 2、未编制科研课题实施方案(含研发费用预算方案),扣5分。 3、未编制科研经费归集方案,且未进行交底的,扣5分。 4、未编制局高新技术应用计划,扣10分。 5、未及时有效对科研经费、高新收入进行归集和上报季报的,扣10分。 6、未按项目新技术应用计划组织实施,实施无记录的扣10分。 7、未及时统计科技创效,未按时上报《科技创效季报》的扣10分。 | 40 | |||||||
小计 | |||||||||
考评人员 | 考评日期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生产经理 | 质量主管/质量员 | ||||||||
考评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
质量管理工作 | 1、项目部质量工程师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各岗位质量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扣15分/项; 3、项目部未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扣20分,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不完善的扣5-10分; 4、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扣5-20分; 5、项目发生公司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扣30分; 6、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的,扣20分/项。 | 30 | ||||||||
质量工程师履职情况 | 1、项目质量工程师无质量监督日记或质量监督日记虚假,扣10分; 2、项目质量工程师没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质量隐患,但公司检查发现了的扣5分; 3、项目质量工程师发现质量问题不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扣10分;整改通知单无复查记录的,扣5分; 4、不及时上报质量月报的,扣5分; 5、项目质量员虽然发现了重大质量问题、质量隐患,既不上报也不采取措施,扣10分; 6、瞒报质量事故的,扣10分。 | 10 | ||||||||
实体 质量 | 1、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局《红线管理规定》、公司《质量监督检查若干规定》黑体字条文的视情况扣5-10分/项; 2、违反相关标准、规范非强制条文、公司《质量监督检查若干规定》非黑体字条文的视情况扣1-5分/项。 | 30 | ||||||||
实测 实量 | 按照《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在施项目主要分项工程实测实量管理规定(修订)》进行实测实量,实测实量得分为项目实测实量合格率×30。 | 30 | ||||||||
小 计 | ||||||||||
考评人员 | 考评日期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生产经理 | 项目安全负责人 | ||||||||||
考评 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
支模架系统 | 1、模板方案无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立杆平面图与细部节点图,扣10分/项,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未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意见修改扣10分。 2、后浇带及预留悬臂式后浇梁板的支撑体系未单独设置,扣10分/处,拆模后回顶扣10分/处,无支撑扣10分/处。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未与内架形成整体受力体系,扣10分/处,支撑在外架上扣10分/处。 4、除经专门设计的钢支撑外,水平杆步距超过1.5m,扣5分;立杆底端与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200mm,扣5分;顶托底部的立柱顶端未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扣5分。 5、梁边立杆距梁侧距大于250扣3分/处,梁两侧立杆呈不对称分布扣2分/处,梁下立杆水平连接不够,未与模架系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扣5分/处。 6、大于600mm高的梁底未增加支承立杆的,且梁底支撑立杆未与支模体系同步搭设的扣5分/处。 7、扫地杆、剪刀撑及与结构的连接等构造措施不完整,立杆自由高度超过500mm的,扣5分/处。 8、大模无专用存放区或专用存放支承架扣5分,设置不规范 扣1-2分。 9、未进行教育、交底、验收及监测,并建立台账的扣5分,内容不全扣1-3分。 | 20 | ||||||||||
外架 系统 | 1、外架方案无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立杆平面图、悬挑架钢梁布置图、连墙件平面布置图,扣10分。 2、悬挑架的悬挑梁未采用国标工字钢或工字钢小于16号,悬挑梁置于悬挑构件上而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的,锚环未按设计执行的分别扣10分/处;斜拉保护钢丝绳直径小于14、扣结不牢或不规范或钢丝绳受架管等物件搁置的斜拉保护钢丝绳锚环不符合JGJ/130-2011要求的5分/处。 3、悬挑架体高度超过20m未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4、整体提升架的导轨或导杆与可靠连墙点小于三处扣20分/处,导座锚固不牢扣10分/处。 5、架体构造措施(连墙件、主接点处小横杆、内立杆与结构间距、剪刀撑、之字斜撑等)不符合规范JGJ/130-2011及方案要求扣3分/处,架体变形的2-5分/处。 6、外架水平封闭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作业层和作业层的下一层,悬挑架(爬架)首层,落地架第二层,且中间层不超过10m必须全封闭。否则,扣5分/处。 7、外架内立杆与建筑结构临边间距大于350 扣5分/处 8、外架外立面未全封闭(含高出作业面一步架)扣3分/处,外立面污染或观感差扣1-5分。 9、未进行三级教育、交底、验收、检查分别扣5分、内容不全扣1-3分。 | 20 | ||||||||||
用电 系统 | 1、无方案/方案未经公司审批施工或未按方案执行扣10分/处。 2、电焊机(包括电渣压力焊机)未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扣5分/台。 3、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与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mAs;开关箱漏电动作电流15mA或30mA,动作时间0.1s;违反以上要求扣5分/点,用可调式漏电保护器扣5分。 4、配电箱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处。 5、电缆线拖地无防护、金属丝绑扎电缆线、活动板房电线、电缆未架空或穿管扣3分/处。 6、设备外壳未做保护接线扣5分/处,塔吊、电梯、活动板房无可靠防雷接地或重复接地扣5分/处, 7、开关箱未按标准进行配置和使用扣3分/处,两芯电缆或花线作移动插板电源线扣5分/处。 8、电工无证上岗扣5分/人。 9、未进行教育、交底、验收、检查、摇测分别扣3分、资料内容不全扣1-3分。 | 20 | ||||||||||
高危 设备 | 1、无方案/方案未经公司审批施工或未按方案执行 扣10分,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意见修改 扣20分/处 2、设备基础定位严重偏位或用砂浆找平、用钢板垫平扣2-5分/项 3、安装、顶升、附墙、拆除施工人员人证不符或无证上岗扣5分/人,未定期检查、验收、监测、维护和保养设备扣5分,资料不全扣1-5分,B、C类人员未旁站、开工前未交底扣2分/次。 4、限位、急停、电锁、防坠器等开关失效或超期未作检测和防坠实验扣10分/处。 5、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标准节、附墙固定件螺丝松动或使用非标螺杆扣5分/处,基础积水扣5分/处。 6、附墙架竖向(水平向)间距偏大、未使用标准件、锚固不牢分别扣5分/处。 7、未办理开工条件审查、联合验收、使用备案,租赁单位、安装单位手续不齐全、无效,扣3分. 8、小型设备无验收、无交底、无防护设施投入使用扣3分/处。 | 20 | ||||||||||
其它分部分项、临边、洞口及文明施工 | 1、电梯井口和预留洞口支模层、拆模层未密封扣5分/处; 2、临边、洞口无防护扣5分/处,防护不规范或不标准扣1-4分/处。 3、人员进出、过往通道或作业区无防护棚扣5分/处,防护棚无方案或未按方案搭设扣3分/处 4、作业人员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三宝”,扣2分/人。 5、无消防水扣3分/栋,无灭火器扣1分/处,消防水、灭火器配备不足或失效扣1-3分; 6、宿舍区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力电器或生火做饭取暖 扣3-5分。 7、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桩基施工等专项施工中,违反JGJ59-2011评分表中保证项的,每违反一项扣3分。 8、施工吊篮、操作架(台)无方案或未按方案搭设扣3分/处。 9、现场积水、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材料未分区分类堆码标示扣1-5分。 10、基坑内无排水设施,扣5分。 11、办公、生活场所管理空缺,卫生条件差扣1-5分。 | 20 | ||||||||||
其他 | 1、未进行开工条件审查就施工的扣3分,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策划扣5分;现场标准化未全覆盖的扣3-5分。 2、因人证不符或履职记录不完整等被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停工整改、记不良记录告知的分别扣3分、5分、10分(被下发“不良行为告知”处罚2000元,被下发“停工整改”处罚1000元)。 3、项目安全员无安全监督日记或安全监督日记虚假,扣3分,无安全措施费用投入计划和使用台账 扣5分,现场无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扣5分。 4、对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按要求整改并回复的,扣10分。 5、不及时上报安全月报和台账或瞒报安全事故的,扣10分。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季度考评分数初评为“不合格”的或未及时开展自评的,扣10分且处罚2000元;高于80分的,奖3分。 7、到评审节点,未完成公司下达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创优指标,分别扣3分、5分、10分。 8、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创新且创新标准高于局标准化要求的,并被主管部门或公司推广应用的,奖5分。 | |||||||||||
小 计 | ||||||||||||
检查人员 | 检查日期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生产经理 |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
管理方案 | 1、未编制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扣10分。 2、总承包管理方案未明确专业分包招标计划、招标计划未提前书面发函给建设方的扣5分,方案不能满足总承包管理需要或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扣5-10分。 3、未按总承包管理方案进行有效管控扣 5-10分。 | 30 | |||||||
服务与管控 | 1、分包方进场前是否对其资质情况进行审核,是否与总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建立台账,是否建立台账 5-10分, 2、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是否全部包含专业工程施工内容,且计划合理,(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时间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5分 3、分包单位施工工序是否按总包进度要求进行,节点目标是否满足总包进度要求 3-5分 4、分包方进场及施工前,项目经理未组织对分包方进行交底(管理交底、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交底、资金支付交底、使用总包方设施及资源的交底),否则,扣5-10分。 5、项目总工未组织对分包方报送的方案、技术文件、管理文件进行实质性的评审,扣 5-10分 6、项目生产经理未组织对分包方进场资源、人员、材料、设备进行核查或验收、对分包方资源未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或要求的,扣 5-10分 7、向分包方提供的场地、水电、垂直运输设备等资源是否满足专业分包工程合理组织施工的要求 5分 8、是否对分包方的日常管理、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管控(含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资金、工程资料等)否则扣 5-10分 9、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体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扣 5分,人证及履职不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扣2-5分 | 70 | |||||||
小计 | |||||||||
考评人员 | 考评日期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扣分 | 得分 | ||||
综合 管 理 | 施工 策划 | 未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批或未按策划执行的,扣20分; | 40 | |||||
情况 报告 | 未填报《项目每日情况报告》或《项目经理月度报告》的,扣20分、不按时、不准确、不真实填写的,每次扣1分; | |||||||
项目 自评 | 未组织项目综合考评(自评)的或自评纯属应付或弄虚作假的或严重不实的,扣10分;项目自评发现的重大问题及重大隐患未下发的整改通知单(需注明部位、有实图)扣10分。 | |||||||
相关 活动 | 对局、公司及相关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安全月活动、质量月活动及各类竞赛)不积极参加,扣1-10分/项次。 | |||||||
进度管理 | 进度 计划 | 未制定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及周工作计划的且未及时更新的,扣10分;计划未下达至相关人员和单位扣5分;未落实责任和措施扣1-5分; | 30 | |||||
进度 延误 | 与合同工期相比进度延误,且无有效工期签证,不足一月的,扣2-5分;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扣10分。超过2个月,不足3个月的,扣20分,并以此类推。 | |||||||
进度产值上报 | 未及时上报产值报表,产值计划、形象进度和上报产值及形象进度未完成或不真实的,扣3-5分。 | |||||||
劳 务 管 理 | 进场 验证 | 未实施进场验证或资质、证照不符合要求或验证资料不全的,扣5分。 | 30 | |||||
劳务 考核 | 未组织劳务考核或未建立劳务考核台账或未设置项目劳务管理员的,扣5分;劳务考核台账不齐全的,扣1-3分。 | |||||||
实名制 管理 | 未按月建立“项目部劳务人员花名册”或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入场作业人员信息不能交圈或入场教育、安全或技术交底不能对应的,扣2-5分。 | |||||||
劳务 考勤 | 未按要求进行考勤或考勤记录或签字不真实,劳务队伍未按月报送“工资发放表”的,扣3-5分。 | |||||||
劳务 报表 | 每月未按时向公司报送劳务报表的扣3分/次,报表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扣3-5分/次。 | |||||||
管理绩效 | 一、考评期内发生如下任一情形的,扣20分/次: 1、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向局书面投诉1次;2、劳务队伍在中建大厦1次; 3、记严重不良行为1次;4、被媒体曝光1次;5、因项目部原因,被主管部门或局领导约谈的;6、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含分包单位)的。 二、考评期内发生如下任一情形的,扣10分/次: 1、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向公司书面投诉1次;2、劳务队伍在工地1次, 3、记一般不良行为一次;4、满意度调查出现1项次不满意的;5、因项目部原因,公司总经理被约见的。 三、考评期内发生如下任一情形的,加10分: 1、被媒体表扬的;2、建设单位、监管部门书面表扬或嘉奖的;3、接受建设单位考察,并为顺利承接工程做出积极贡献的;4、接受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或观摩的;5、业主满意度调查,全部为满意的。 | |||||||
小 计 | ||||||||
检查人员 | 检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