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概况表(A1)
应包括工程的一般情况、构造特征及其他。
一般情况:工程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和建筑层数等。
构造特征:地基、基础、内外墙、梁柱、楼盖、楼地面面层、内外装饰、屋面面层、门窗油漆等。
其他:关键部位、上级对本工程的重要要求和批示等。
2 工程开工报告(表A2)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开工报告,具体内容按《工程开工报告》填写。
3 工程竣工报告(表A3)
工程施工完毕,具备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竣工报告,具体内容按《工程竣工报告》填写。
4 工程停工报告(表A4)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或天灾等特殊情况造成较长时间停工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停工报告,具体内容按《工程停工报告》填写。
5 工程复工报告(表A5)
工程因故停工,具备复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复工报告,具体内容按《工程复工报告》填写。
6 施工进度计划分析(表A6)
合同计划(或建设/监理单位批准的首次总控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对比。
7 项目大事纪(表A7)
内容包括项目开、竣工;停、复工;中间验收;质量、安全事故;获得的荣誉;重要会议;分承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签署;上级检查指示等的日期及简述。
8 施工日志(表A8)
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始施工起至工程竣工止,由专人逐日记载,记载内容保持连续和完整。
9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A9)
当工程施工或进场物资不合格时,检验部门、建设(监理)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下达不合格项的整改通知,并要求处置、整改完毕后反馈并复查,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应如实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A10-1~2)
凡工程发生重大事故,应按表A10-1~2的要求进行记载。其中发生事故时间应记载年、月、日、时、分;估计造成损失,指因质量事故进行返工、加固等而实际损失的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事故情况,包括倒塌情况(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的部位)、损失情况(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倒塌面积等);事故原因包括设计原因(计算错误、构造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滥造、材料、预制构配件或设备质量低劣等)或设计与施工同有问题以及天灾、人祸等;处理意见,包括现场处理情况、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措施、主要责任者及处理结果。
11 施工总结
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特点、性质进行全面施工、组织和管理总结,同时包括新工艺、新材料、新施工方法的采用情况,并应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经验教训。
B类 工程技术资料
1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1)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深化设计等技术文件的报审。在技术文件报审前,施工单位应按内部程序审批,手续齐全。
2 技术交底记录(表B2-1)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的双方应有签认手续。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并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部位、阶段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并有审批手续。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4 图纸审查记录、设计交底记录(表B3-1、表B3-2)
1)图纸审查记录由参加图纸交底的各单位将图纸审查中的问题整理、汇总,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准备。
2)设计交底记录由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会签,并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形成正式设计文件。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是工程施工的正式设计文件,不得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5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表B3-3)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及时办理,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注明原图号,必要时应附图。
2)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洽商,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等有关各方代表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相同工程如需用同一个洽商时,可用复印或抄件。
3)分承包工程的有关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通过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办理。
C类 工程测量记录
1 工程定位测量
包括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标准轴线桩、平面示意图)等,报请规划部门验收。工程定位测量应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1)。
2 基槽验线
包括轴线、四廓线、断面尺寸、高程、坡度等。基槽验线应填写《基槽验线记录》(表C2)
3 楼层放线记录
包括各层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和皮数杆等。
楼层0.5m(或1m)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
楼层放线应填写《楼层放线记录》(表C3)。
4 沉降观测
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和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沉降观测应填写《沉降观测记录》(表C4)。
5 建筑物垂直度观测
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垂直度观测点,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逐层进行观测并做记录和绘制垂直偏差图,建筑物垂直度观测应填写《建筑物垂直度观测记录》(表C5)。
D类 工程施工记录
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D1-1)
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隐蔽检查内容如下:
1)地基验槽:内容包括土质情况、高程、地基处理。
2)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内容包括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
3)预应力结构:内容包括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切断方法、锚具、夹具、连接点的组装预留孔道尺寸、位置、端部的预埋钢板等。
4)施工现场结构构件、钢筋焊(连)接:内容包括焊(连)接型式、焊(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大楼板的连接筋焊接,阳台尾筋和楼梯、阳台栏板等焊接。
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与结构连结的装饰件、连接节点。
5)屋面、厕浴间防水层下各层做法、构造节点,地下室施工缝、变形缝、止水带、过墙管(套管)做法等。
6)外墙保温构造节点作法。
7)玻璃幕墙工程: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幕墙四周、幕墙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
8)直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设备层及不能进人的吊顶内,以及有保温、隔热(冷)要求的管道和设备。检查内容有:管道及附件安装的位置、高程、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和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防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9)埋在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的焊接;均压环、金属门窗与接地引下线处的焊接或铝合多窗的连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电线导管及线槽、桥架等的敷设;直埋电缆。检查内容包括:品种、规格、位置、高程、弯度、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与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10)敷设暗井道和被其它工程(如设备外砌砖墙、管道及部件外保温隔热等)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部件。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风管及配件严密程度,附件设置是否正确;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托、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洁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2 预检工程检查记录(表D1-2)
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预检内容如下:
1)模板:内容包括几何尺寸、轴线、高程、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清扫口留置、模内清理、脱模剂涂刷、止水要求等。
节点做法,放样检查。
2)预制构件吊装:内容包括构件型号、外观检查、楼板堵孔、清理、锚固、构件支点的搁置长度、高程、垂直偏差等。
3)设备基础:包括设备基础位置、高程、几何尺寸、预留孔、预埋件等。
4)混凝土工程结构施工缝置方法、位置和接槎的处理等。
5)管道、设备:内容包括位置、高程、坡度、材质、防腐、支架型式、规格及安装方法、孔洞位置、预埋件规格、型式和尺寸、位置。
6)机电明配管线(包括能进人吊顶内管线):内容包括品种、规格、位置、高程、固定、防腐、保温、外观处理等。
7)变配电装置、高低压电源进出口方向、电缆位置、高程等。
8)机电表面器具(包括开关、插座、灯具、风口、卫生器具等):内容包括位置、高程等。
3 施工通用记录(表D1-3)
施工通用记录用于记录专用施工记录不适用的情况下,对工程施工情况的记录。
4 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D1-4)
某一工序完成后,移交下道工序时,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进行质量、工序要求、遗留问题、成品保护、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5 地基处理记录(表D2-1)
包括地基处理方式、处理前状态、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并应进行干土质量密度或贯入试验资料。
6 地基钎探记录(表D2-2)
应绘制钎探点布置图并进行钎探记录。
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将处理的部位、尺寸、高程等情况标注在钎探两面图上,并应有复验记录。
7 桩基施工记录(表D2-3)
桩基包括预制桩、现制桩等,应按规定进行记录。由分承包单位承担桩基施工的,完工后应将记录移交总包单位。
记录中应附布桩、补桩平面示意图,并注明桩编号。
桩基检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成桩质量检查(含混凝土强度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的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8 混凝土施工、养护测温记录(表D2-4 、D2-5)
混凝土施工时进行混凝土施工记录;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和冬季混凝土施工时,还必须进行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奕有混凝土入模时大气温度和混凝土温度记录,养护温度记录,内外温差记录和裂缝检查记录。
9 砂浆、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表D2-6、D2-7)
委托单位应依据设计强度等级及其技术要求、施工部位、原材料等情况等,分别向试验室提出配合比申请单,试验室依据配合比申请单,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当原材料更换时,砂浆、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重新开具。
10 混凝土开盘鉴定(表D2-8)
现场搅拌的C40以上(含C40)混凝土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中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及标养28天的抗压强度结果是否满足要求等。
11 预应力筋拉记录(Ⅰ)(表D2-9)
包括预应力施工部位、预应力筋规格、平面示意图、张拉程序、应力记录、伸长量等。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Ⅱ)(表D2-10)
对每根预应力的张拉实测值进行记录。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还应附预应力钢丝墩头强度抽检记录、现场混凝土试验报告、现场预应力锚夹具出厂合格证及硬度、锚固能力报告等。
12 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表D2-11)
记录灌浆孔状况、水泥浆的配比状况、灌浆压力、灌浆量等。
13 建筑烟(风)道检查记录(表D2-12)
建筑通风道(烟道)应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试验,要求100%检查,并做好记录。
14 建筑安装专用施工记录
建筑安装专用施工记录的表样及填写说明在下册中说明。
E类 工程试验检验记录
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并记录下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得出试验结论。包括各类专用施工试验记录,如有新技术、新工艺及其它特殊工艺时,使用通用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试验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分部位、分系统进行。给排水、消防、空调水管道均应按管道施工试验记录进行试验和记录。
1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表E1)
施工通用试验记录是在专用施工试验记录下适用的情况下,对施工试验方法和试验数据进行记录。
2 超声波、射线探伤
承受拉力或压力的钢构件、钢结构焊(栓)接的一、二级无损检验,按规范要求抽样,并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超声波或X射线探伤检验报告。
超声波探伤报告、超声波探伤记录见表E2-1和表E2-2;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见表E2-3。
3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1)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2)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应有单位工程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结果,见表E2-4。
按同类、同强度等级砂浆为一验收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f2,m≥f2
f2,min≥0.75f2
式中
f2,m——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各组平均值(Mpa)
f2,min——同一验收批中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Mpa)
f2—验收批砂浆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Mpa)
4)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采用非破损和微破损检查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判定砂浆强度,并应有法定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已判定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确定砂浆或砌体强度。
5)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
4 混凝土试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1)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由试验室签发和配合比通知单。
2)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和相应数量的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冬期施工应有受冻临界强度试块和转常温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4)用成熟度法计算混凝土早期强度时,需由出具配合比的试验室用标准试件各龄期数据,经回归分析拟合成,成熟度(M)一强度(f)曲线f=ae-b/m、或龄期(D)—强度(f)曲线f=ae-b/D等,计算出混凝土强度。
5)应有单位工程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结果,见表E2-5。
同一验收项目、同强度等级、同龄期(28天标养)配合比基本相同(是指施工配制强度相同,并能在原材料有变化时,及时调整配合比使其施工配制强度目标值不变)、生产工艺条件基本相同的混凝土为一验收批。
6)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应有结构处理的有关资料,需要检测的,应有法定单位检测的检测报告,并征得设计人的认可。
7)抗渗混凝土、物种混凝土除应具备上述资料外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8)抗压强度试块、抗渗性能试块的留置及强度统计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9)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的管理。
10)潮湿环境、直接与水接触的混凝土工程和外部有供碱环境并处于潮湿环境的混凝土工程,应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见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材料(构件)检验(试验、检测)报告用表。
5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
凡地下室、屋面、厨房、盥洗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须有试水试验记录。
地下室从里做满水试验,屋面、厨房、盥洗间等蓄水最低线水位不得低于20mm。
地下室满水7天,屋面、厨房、盥洗间等浸泡24h后撤水。
不便做试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的考验,并做好观察记录。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见表E2-6。
6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表E3-1)
水泵、风机、冷水机组、冷却塔、空调箱、空气处理室等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并进行记录。
7 调试报告(表E3-2)
水处理系统、彩暖系统、空调水系统、机械排水系统、压力给水系统、燃气调压系统等全负荷试运行时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全过程各种试验数据、控制参数以及运行状况。
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及水处理等附属装置,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调试,并做好记录。燃气调压装置由燃气管理部门调试。
系统调试前,应完成各项设备的单机(通风机、制冷机、空气处理室等)试运转并进行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的测定的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系统与风口的风量平衡、总风量及风压系统漏风率等)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设计和使用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可另行增加测定内容,如恒温、恒温系统、洁净系统等;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工程,如恒温、恒湿车间、医院手术室、特殊贮藏室、人防工程等,应按专项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以上有关记录还应按劳动安全管理等部门的规定要求填写。
8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
接地电阻测试主要包括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以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并进行记录。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见表E4-1。
9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
绝缘电阻测试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和动力、照明线路及其它必须摇测绝缘电阻的测试并进行记录,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评定前和单位工程竣工评定前应分别按系统回路进行测试,不得遗漏。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见表E4-2。
10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
电气工程安装完成后,按层按部位(户)进行电气器具的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接线正确、电气器具开关状态正常等,通电安全检查应全数检查。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见表E4-3。
11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
建筑电气设备主要包括高压电气装置及其保护系统(如电力变压器、高压开关柜、高压电机等),发电机组、电池、具有自动控制系统和电机及电加热设备、各种音响讯号、监视系统,楼宇自控综合布线、消防、共用天线、电视、计算机系统等。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调整试验记录应符合国家及有关专业规定的内容:各个系统设备的单项安装调整试验记录,综合系统调整试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转记录;大型公共建筑一、二类建筑及重要工程的全负荷试验记录;一般民用住宅工程的照明全负荷24小时试验记录。
每个单位工程的建筑电气各系统的安装调整试验记录必须按系统收集齐全归档,分承包的工程由分承包单位按承包范围收集齐全交总包单位整理归档。各个系统安装调整试验记录整理齐全后单位工程方可申报竣工核定。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见表E4-4。
12 综合布线测试
对综合布线系统进行传输性能测试,内容包括线缆长度、衰减、串扰等数据。综合布线测试记录见表E4-5。
13 光纤损耗测试
对光纤缆的损耗进行测试并做记录,光纤损耗测试记录见表E4-6。
14 视频系统末端测试
对视频系统末端进行测试并做记录,视频系统末端测试记录见表E4-7。
15 管道灌水试验
开式水箱、雨水管道、暗装、直埋地下或有隔热层的排水管道进行灌水试验并做记录。管道灌水试验记录见表E5-1。
16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
输送各种倒挂的承压管道、设备、阀门、密闭箱罐、风机盘管、成组散热器等应有单项强度试验记录。系统完毕后(也可分区、段)进行系统强度试压并做记录。燃气管道、设备和附件以及设计和规范有要求的管道及设备应做好严密性试验。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见表E5-2。
17 管道通水试验
给水(冷、热)、消防、卫生器具及排水系统应有系统(区、段)的通水试验记录。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如条件达不到规定流量时必须进行满水试验,满水试验水量,必须达到器具溢水口处再进行排放。
管道通水试验记录见表E5-3。
18 管道吹(冲)洗(脱脂)试验
给水(冷、热)、采暖、消防管道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应在使用前做冲洗试验;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应按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做吹洗试验。冲、吹洗试验应分段、分系统进行,设计有要求时还应脱脂处理。
管道吹(冲)洗(脱脂)试验记录见表E5-4。
19 室内排水管通球试验
排水干、立管应按系统按有关规定进行100%通球试验,并作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见表E5-5。
20 伸缩器安装
各类伸缩器安装时应按要求进行伸缩器安装记录,内容包括计算数据、预拉伸、实测值记录及安装情况检查。
伸缩器安装记录见表E5-6。
21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
按第每套设备填写一份,该试验应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现场组装的除尘器、空调器安装后,进行漏风试验并做记录。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见表E6-1。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见表E6-2。
22 风管漏风检测
对于新型空调系统如变风量系统、洁净系统等必须做漏风量测试,测试记录要求按系统、风压等级分区段进行漏风测试并作记录。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见表E6-2。
23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通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合试运转时,对各房间内风量进行测量并记录数据。
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记录见表E6-3。
24 管网风量平衡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通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测试和调整管网和系统并做记录。
管网风量平衡记录见表E6-4。
25 通风系统试运行记录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通风空调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对通风机、空调器、空气处理室等的风量、风压及转数进行测定并做记录。
通风系统试运行记录见表E6-5。
26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
对制冷系统的工作性能进行试验并作记录,内容包括管件及阀门清洗、单机试运转、系统吹污、真空试验、检漏试验及带负荷试运转。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见表E6-6。
27 电梯施工试验
电梯安装完成后,对电梯主要功能、安全装置、整机功能、层门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对负荷运行、平层准确度、噪声进行试验和测试并作记录。
电梯施工试验记录见表E7-1~9。
其它施工检验,如幕墙、桩基、吊装、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施工试验、检验记录在下册说明。
F类 工程物资资料
1 工程物资(包括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并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2 质量证明文件的抄件(复印件)应保留原件所有内容,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还应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3 不合格的物资不准使用,并应在《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A5)注明去向。需采用技术处理措施的产品,应满足技术要求,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符合有关规定方可使用。
4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具有鉴定资格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同时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检测。
5 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并做好见证记录。
6 对国家及湖北省所规定的特定设备和材料应附有有关文件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证明,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等。
7 工程物资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半成品供应单位或半成品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1)钢筋资料的分级管理
如钢筋采用场外委托加工形成时,钢筋的原材报告,复试报告等原材质量文件由加工单位保存;加工单位提供的半成品钢筋加工出厂合格证由施工单位保存,施工单位还应对半成品钢筋进行外观检查。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抽样复试,应以同一出厂批、同规格、同品种、同加工形式,每≤1000个接头取样不少于一组(此组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
2)混凝土资料的分级管理
* 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混凝土并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运输单,于45天之内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 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以下资料的可追溯性,以供查询:
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水泥出厂合格证
水泥复试报告
砂子试验报告
碎(卵)石试验报告
轻集料试验报告
外加剂产品合格证
外加剂材料试验报告
渗合料试验报告
混凝土开盘鉴定(搅拌单位使用)
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出厂检查,数值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搅拌单位取样部分)
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搅拌单位测试记录)
* 施工单位应填写、整理以下混凝土资料:
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搅拌单位提供)
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现场检验)
混凝土浇灌记录(其中部分内容根据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内容整理)
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现场部分)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现场部分)
* 如果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方式,施工单位应提供上述附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运输单之外的所有资料。
* 现场搅拌混凝土方式强度等级在C40(含C40)以上或特种混凝土需进行开盘鉴定。
3)混凝土预制构件资料的分级管理
当施工单位使用混凝土预制构件时,由供应方提供钢筋、钢丝、预应力筋、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原材报告、复试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混凝土的性能试验报告等由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单位保存;加工单位提供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由施工单位保存。
8 工程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1)Ⅰ类物资
指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的工程物资,如防火涂料\管材等.
2)Ⅱ类物资
指到场后除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还必须通过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的物资,如水泥、钢筋等。
Ⅱ类物资出厂后应按规定进行复试,验收批量的划分及必试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也可根据工程的特殊需要另外增加试验项目。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出厂一个月后必须进行复试并提供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复试结果有效期限同出厂有效期限。
3)Ⅲ类物资
指除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外,施工完成后,需通过规定龄期后再经检验(试验)方能认可其质量的物资,如混凝土、砌筑砂浆等。
4)在工程物资试验中按规定允许进行重新取样加倍复试的物资,两次试验报告要同时保留。
专项物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9 施工物资资料统一用表见现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材料(构件)检验(试验、检测)报告用表。
G类 施工验收资料
由消防、环保、通讯管线、水电检测、电梯、人防等部门进行验收的应按相应规定要求进行。
1 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G1)
1)表的名称及编号
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表的名称应在装订专用表格时就印好,前边印上分项工程的名称。
检验批表的编号按全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统一为9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6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三个口,检查验收进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为:
前边两个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01~09。地基与基础为01,主体结构为02,建筑装饰装修为03,建筑屋面为0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为05,建筑电气为06,智能建筑为07,通风与空调为08,电梯为09。
第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
第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
其顺序号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B,表B.0.1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
第7、8位数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数量,故留了2位数的空位置。
如地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土方开挖分项工程,其检验批表的编号为010101□□□,第一个检验批编号为:010101
还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子分部工程中有些项目可能在两个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要在同一个表上编2个分部工程及相应子分部工程的编号;如砖砌体分项工程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砖砌体分项工程检查批的表编号为:010701□□□、020301□□□。
有些分项工程可能在几个子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应在同一个检验批表上编几个子分部工程及子分部工程的编号。如建筑电气的接地装置安装,在室外电气、变配电室、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及防雷接地安装等子分部工程中都有。
其编号为:060109□□□
060206□□□
060608□□□
060701□□□
4行编号中的第5、6位数字的分别是第一行09,是室外电气子分部工程的第9个分项工程,第二行06是变配电室子分部工程的第6个分项工程,其余类推。
另外,有些规范的分项工程,在验收时也将其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3个检验批来验收。又如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中的基层分项工程,其中有几种不同的检验批。故在此表名下加标罗马数字(Ⅰ)(Ⅱ)(Ⅲ)……。
2)表头部分的填写
a.检验批表编号的填写,在3个方框内填写检验批序号。如为第11个检验批则填为■■■。
b.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按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规范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验收部位是指一分项工程中的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标注清楚,如二层~轴线砖砌体。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填写单位的全称,与合同上公章名称相一致。项目经理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在装饰、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中,有分包单位时,也应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这些人员由填表人填写不要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
c.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这是这次验收规范编制的一个基本思路,由于验收规范只列出验收的质量指标,其工艺等只提出一个原则要求,具体的操作工艺就靠企业标准了。只有按照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企业标准来操作,才能保证国家验收规范的实施。如果没有具体的操作工艺,保证工程质量就是一句空话。企业必须制订企业标准(操作工艺、工艺标准、工法等),来进行培训工人,技术交底,来规范工人班组的操作。为了能成为企业的标准本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标准应有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执行时间、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表时在“2、”处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上,就能在企业的标准系列中查到详细情况。并要在施工现场有这项标准,工人在执行这项标准。
3)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填写具体的质量要求,在制表时就已填写好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全部内容。但由于表格的地方小,多数指标不能将全部内容填写下,所以,只将质量指标归纳、简化描述或题目及条文号填写上,作为检查内容提示。以便查对验收规范的原文;对计数检验的项目,将数据直接写出来。这些项目的主要要求用注的形式放在表格的背面。
4)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填写方法分以下几种情况,判定验收不验收均按施工质量验收规定进行判定。
a.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
b.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当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
c.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d.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各个子项目质量均符合规定时,采用打“√”来标注;否则采用“×”来标注。无此项目内容的打“/”来标注。
e.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基本达到。定量项目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0%,钢结构为120%,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圈住。
5)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通常监理人员应进行平行、旁站或巡回的方法进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进行察看和测量,并参加施工单位的重要项目的检测。对新开工或首件产品进行全面检查,以了解质量水平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在整个过程中,随时可以测量等。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主控项目、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
6)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应注明“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栏目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逐项检查评定合格,将表填写并写清楚结果,签字后,交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验收。
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判定,其余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注明“同意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填写式样见附表1,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 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G2)
分项目工程验收表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E.0.1.
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验收内容。只注意三点就可以了,一是检查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复盖了有没有漏掉的部位;二是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龄期后能否达到规范规定;三是将检验批的资料统一,依次进行登记整理,方便管理。
表的填写:表名填上所验收分项工程的名称,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注明验收和不验收的意见,如同意验收并签字确认,不同意验收请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填写式样见附表2,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G3)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0.1。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比重88标准增加了内容,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由于单位工程体量的增大,复杂程度的增加,专业施工单位的增多,为了分清责任,及时整修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就是显得较重要,以往一些到单位工程验收的内容,移到分部(子分部)工程来了,除了分项工程的核查处,还有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功能项目的检测;观感质量的验收等。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将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表填写好后,由项目经理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有关勘察(地基与基础部分)、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的要求进行记录。
表的填写:
1)表名及表头部分
a.表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填写要具体,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前边,并分别划掉分部或子分部。
b.表头部分的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全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表的的工程名称一致。
结构类填写按设计文件提供的结构类型。层数应分别注明地下和地上的层数。
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表填写的名称一致。
技术部门负责人及质量部门负责人多数情况下填写项目的技术及质量负责人,只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重量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应填写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及质量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的填写,有分包单位时才填,没有时就不填写,主体结构不应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名称要写全称,与合同或图章上的名称一致。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2)验收内容,共有四项内容:
a、分项工程
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先后的顺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上,在第二格栏内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并将各分项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表后。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填写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结果。核查一下各分项工程是否都通过验收,有关有令期试件的合格评定是否达到要求;有全高垂直度或总的标高的检验项目的应进行检查验收。自检符合要求的可打“√”标注。否则打“×”标注。有“×”的项目不能交给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应进行返修达到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证“同意验收”意见。
b、质量控制资料
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表G.0.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所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项目,按资料核查的要求,逐项进行核查。能基本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可通过验收。全部项目都通过,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并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有些工程可按子分部工程进行资料验收,有些工程可按分部工程进行资料验收,由于工程不同,不强求统一。
c、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这个项目是指竣工抽样检测的项目,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的,尽量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检测内容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表G.0.1-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相关内容确定核查和抽查项目。在核查时要注意,在开工之前确定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检测;逐一检查每个检测报告,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规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审批程序签字是否完整。在每个报告上标注审查同意。每个检测项目都通过审查,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由项目经理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证“同意验收”意见。
d、观感质量验收
实际不单单是外观质量,还有能启动或运转的要启动或试运转,能打开看的打开看,有代表性的房间、部位都有应走到,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将施工单位填写的内容填写好,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验收,在听取参加检查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为主导共同确定质量评价,好、一般、差。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共同签认。如评价观感质量差的项目,能修理的尽量修理,如果确难修理时,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采用协商解决的方法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表上注明,然后将验收评价结论填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意见栏内。
3)验收单位签字认可。按表列参与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的有关人员应亲自签名,以示负责,以便追查质量责任
勘察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设计单位可只签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认,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也必须签认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项目经理亲自签认。
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认验收。如果按规定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
填写式样见附表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G4、G5、G6、G7)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表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G(1、2、3、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五部分内容组成,每一顶内容都有自己的专门验收记录表,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G.0.1-1)是一个综合性的表,是各项目验收合格后填写的。
单位(子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表中的表G.0.1-1 由参加验收单位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表G.0.1-2、3、4则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1)表名及表头的填写
a、将单位工程或子工程的名称(项目批准的工程名称)填写在表名的前边,并将子单位或单位工程的名称划掉。
b、表头部分,按分部(子分部)表的表头要求填写。
2)验收内容之一是“分部工程”,对所含分部工程逐项检查
首先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逐个分部(子分部)进行检查评定。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查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提交验收。经验收组成员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记录”栏。注明共验收几个分部,经验收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几个分部。审查验收的分部工程全部符合要求,由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写上“同意验收”的结论。
3)验收内容之二是“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这项内容有专门的验收表格(表G.0.1-2)也是先由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再提交监理验收。其全部内容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已经审查。通常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也是按分部(子分部)工程逐项检查和审查,一个分部工程只有一个子分部工程时,子分部工程就是分部工程,多个分部工程时,可一个一个地检查和审查,也可按分部工程检查和审查。每个子分部、分部工程检查审查后,也不必再整理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只将其依次装订起来,前边的封面写上分部工程的名称,并将所含子分部工程的名称依次填写在下边就行了,然后将各子分部工程审查的资料逐项进行统计,填入验收记录栏内。通常共有多少项资料,经审查也都应符合要求。如果出现有核定项目时,应查明情况,只要是协商验收的内容,填在验收结论栏内,通常严禁验收的事件,不会留在单位工程来处理。这项也是先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验收记录栏格内填写项数。在验收结论栏内,写上“同意验收”。
4)验收内容之三是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这项内容有专门的验收表格(表G.0.1-3)这个项目包括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分部(子分部)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要核查其检测报告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在单位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抽测项目,要核查其项目是否与设计内容一致,抽测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抽测报告的结论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这个项目也是同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再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程序内容基本是一致的。按项目逐个进行核查验收。然后统计核查的项数和抽查的项数,填入验收记录栏,并分别统计符合要求的项数,也分别填入验收记录栏相应的空档内。通常两个数项是一致的,如果个别项目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则可以进行返工处理达到符合要求,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
如果返工处理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验收内容之四是观感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检查的方法同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不同的是项目比较多,是一个综合性验收。实际是复查一下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后,到单位工程竣工的质量变化,成品保护以及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还没有形成部分的观感质量等。这个项目也是先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程序和内容基本是一致的。按核查的项目数及符合要求的项目数填写在验收记录栏内,如果没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主导意见,评价好、一般、差,则不论评价好、一般、差的项目,都可作为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6)验收内容之五是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验收内逐项进行查对,并将表格中应填写的内容进行填写,自检评定符合要求后,在验收记录栏内填写各有关项数,交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综合验收是指在前五顶内容的均验收符合要求后进行的验收,即按表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进行验收。验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下,由建设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别核查验收有关项目,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现场观感质量检查。经各项目审查符合要求时,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意见。各栏均同意验收且经各参加检验方共同同意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可填写为“通过验收”。
7)参加验收单位签名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都同意验收时,其各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签字,以示对工程质量的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签字的年月日。
5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表G8)
该表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1条的附表,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一般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在开工前检查,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下面分三个部分来说明填表要求和填写方法。
1)表头部分
填写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概况。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填写。
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填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的施工许可证(开工证)的编号。
建设单位栏填写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单位名称也应写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书上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
设计单位栏填写设计合同中签章单的名称,其全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一致。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栏,应是设计合同书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与此一致。
监理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应与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栏应是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也可以是监理以文件形式明确的该项目监理负责人,必须有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专业要对口。
施工单位栏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与签章上的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
表头部分可统一填写,不需具体人员签名,只是明确了负责人的地位。
2)检查项目部分
填写各项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将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附在表的后面供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还。
a、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好的奖励及达不到质量要求处罚办法,以及质量例会制度及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b、质量责任制栏,质量负责人的分工,各项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c、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栏。测量工、起重、塔吊等垂直运输司机,钢筋、混凝土、机械、焊接、瓦工、防水工等建筑结构工种。
电工、管道等安装工种的上岗证,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d、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栏。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建工程,超出范围的应办理特许证书,否则不能承包工程。在有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有管理分包单位的制度,主要是质量、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e、施工图审查情况栏,重点是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如果图纸是分批交出的话,施工图审查可分段进行。
f、地质勘察资料栏: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地质勘察报告,地下部分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
g、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栏。检查编写内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编制程序、内容、有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批准单位、并有贯彻执行的措施。 h、施工技术标准栏。是操作的依据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企业应建立技术标准档案。施工现场应有的施工技术标准都有。可作培训工人、技术交底和施工操作的主要依据,也是质量检查评定的标准。
i、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栏。包括三个方面的检验,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建设单位等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单独搞一个计划,也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为一项内容。
j、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预拌混凝土或安装专业就没有这项内容。
k、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这是为保持材料、设备质量必须有的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
3)检查项目填写内容
a、直接将有关资料的名称写上,资料较多时,也可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
b、填表时间是在开工之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这是保证开工后施工顺利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目的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
c、填写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填写之后,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在后边,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核查,验收核查后,返还施工单位,并签字认可。
d、通常情况下一个工程的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工程只查一次,如分段施工、人员更换或管理工作不到位时,可再次检查。
e、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许开工。
填写式样见附表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6 工程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表(表G9)
该表适用于所有的工程检验批质量的检查记录,是施工现场检验批质量检查时的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