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国际劳工公约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国家、有关部委、内蒙古省和通辽市市颁布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2.安全施工方针、目标和原则
2.1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项目经理部将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在施工管理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当生产进度、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无条件地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
预防为主:安全生产重在预防。项目经理部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间断地举办不同形式安全生产预防教育活动,提高职工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工程开工前做好安全管理计划,组织进行危险源风险辩识,编制中高度风险清单,进行全员教育,在每道工序开始前,由安质部负责分析可能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2 安全生产目标
实现“七无一创”:无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安全等级事故;无因工死亡或重伤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无火灾及爆炸事故;无责任交通特大、重大、大事故;无中毒事故;无职业病发生;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2.3 安全生产原则
(1)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奖罚并举的经济激励为辅的控制原则。
(2)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5)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原则。
(6)坚持重在控制、适当约束的原则。
(7)坚持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效益兼顾的原则。
3.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本工程拟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职责,严格执行。
3.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如下图所示。
3.2 主要管理人员职责
3.2.1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1)在组织与指挥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主持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主持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和重大事故教训。
3.2.2 项目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当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
(5)制定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有关技术措施。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2.3 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组织落实。
(2)组织项目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分析各专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整改建议,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项目内部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4)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监督项目内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业务工作。
3.2.4 安全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保规。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督促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定期检查作业组安全员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指导作业组安全员的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7)参加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制止违章作业,遇险情有权暂停生产。
3.2.5 作业队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积极协助安全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2)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3)定期对不同的施工作业组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改正。
(4)做好作业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并定期总结,由安全工程师定期检查指导。
(5)协助安全工程师做好事故调查,不包庇、不隐瞒。
3.2.6 作业队长的安全职责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并掌握本工程的安全技术规程。
(2)带领本组人员遵章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发现本组成员身体状况或思想反常,应采取措施或调离危险工作岗位。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发生工伤或事故立即上报。
3.3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结合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本项目施工全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满足宁波市有关部门及业主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4.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照生产法规、宁波市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标段工程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逐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其主,人人有其责”,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主要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将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培训,不合格人员将换岗。
工程开工前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业主及制定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作业知识的考试,合格的施工人员才能上岗。
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将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所有人员都参训、都合格,所有安全作业都培训教育到位。
在全体职工中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项目部每月、作业队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上季(月、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季(月、周)安全生产措施,并在例会上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坚持每周班组安全学习活动,学习安全作业技术规则、措施及各项安规及制度。
开程开工前对所有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技能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并以“师带徒”的形式,在实践过程中熟悉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4.3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下达施工计划时,要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开工或施工前由技术和安全管理专职干部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措施和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作业。
4.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坚持日常(自检、巡检)、定期、不定期和专项(隐蔽过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
(2)工地安全自检、巡检
在工作前,必须对所有的施工工具和安全用具进行外观检查。并对所用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合格,严禁使用,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班组在施工前,工班长和安全员要进行一次行为检查,对有影响施工安全的行为,工长有权责令其改正,否则,不准上岗。
施工过程中,班组安全员和施工小组负责人按照作业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施工结束后,班组安全员和施工小组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施工项目全部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允许作业小组离开施工现场。
队安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对关键部位,关键项目,干部盯岗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项目部安质部门负责该线的全面安全监督检查。
(3)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4)不定期安全检查:指季节性、临时性、专业性、群众性安全检查,如节假日、气候(冬季、汛期、雷雨大风等)可能会给施工带来事故隐患和危害的安全检查,检查重点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些专业,如压力容器、汽车、轨行车、复杂作业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由安质部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6)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落实;重点检查防范惯性事故措施的落实。每次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要求,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在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应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对违章主要责任人必须按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处以罚款;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级安全监察(检查)人员一经发现,有权停止施工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对情况核实清楚后应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交被检单位立即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整改结果待复查。
4.5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应主动向上级报告。事故的调查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找出原因,总结教育,制定切实的防范措施。
(1)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门按时填报工程安全事故统计表,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
(2)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部位或工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用电话或电传、电报,报告上级部门。
(4)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三天之内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①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②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④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处理方案和纠正措施。
⑥预防措施。
(5)安全事故申报程序
4.6 安全管理计划制度
针对施工过程中隐患多的工点或工序,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步进行安全管理计划、安全防护方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和业主审批后执行。
4.7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制定并颁布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规范文件,使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标准化、规范化。
4.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本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参加本项目施工的作业队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4.9 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作业队要严格执行安全周一例会制。每周一由队长主持,技术、安质、物资和各工班长参加,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施工任务,同时对上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并针对本周施工任务和特点,提出安全防范措施。作业队应建立《安全周末例会记录簿》,工班长参加完例会后,应如实填入《班组管理台帐》周末例会记录栏内,并将会议内容及时向全工班人员传达布置。
4.10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作业前由工班长填写《班组管理台帐》里的班组工作日志、安全讲话及安全预想、针对性安全措施等内容。施工班组每天出工前,工班长必须召集全班施工人员整装列队进行点名,工班长或施工负责人根据当日施工作业项目逐项进行预想,讲明有针对性的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应预防措施,可结合部分案例进行简短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员可进行安全补充讲话。
4.11 安全交制度
作业人员向下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及注意事项。
4.12 安全操作挂牌制
把工序和设备的主要安全操作规程悬挂于工地上醒目处,在危险处设置警示牌以进一步提醒作业人员。
4.13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检查制度
(1)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分类
①劳动防护用品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防毒用品、防辐射用品、防机械外伤、烫伤及防脏污用品、防寒用品四类。
②安全器材包括: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口罩等。
(2)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购入时,物资部门应对产品的合格证进行检查保存,要求进行相应的物理电气性能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复印件保存备查。
(3)项目部安全员每半年对料库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进行一次检查,主要对上述物资的合格证、试验报告及保管环境等进行外观检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4)对工班在用的安全器材及工具,队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5)工班在安全器材及工具使用前,应对其外观完好进行自检。并将其状况记录在班组台帐上。
5.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5.1 设备运输安装安全保证措施
(1)用吊车吊装设备时,吊车不得超负载作业,防护支腿支撑牢靠,最大吊重依据其工作曲线选择。
(2)起吊时,吊臂下严禁有人,防止落物伤人。
(3)在设备吊装过程中必须同时设专人进行安全防护,由负责人统一指挥。
(4)拆除安全护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恢复完毕后要检查其安全可靠性。
(5)注意检查尼龙吊带的外套是否完好,如损坏禁止使用。
(6)设备在吊装、运输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防止挤伤手脚。
(7)在起吊过程中安全员应时刻注意吊车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操作员停止操作,急时消除事故隐患。
(8)配备相关人员(电工);对冲击钻的操作人员进行电钻操作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操作冲击电钻。
(9)在打孔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应戴防尘镜和口罩,采用发电机发电的班组还得戴耳塞等安全防护用品。
(10)所有支架安装的紧固采用扭矩扳手进行。
(11)对安装调试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各技术指标。
(12)设备安装时要求轻拿轻放。比较重的设备安装时应两人平抬并采用相应机械设备配合进行。
(13)对于小件工具,如扳手等,需用小绳系住,防止滑落伤人。
5.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配电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临时用电设计执行,不准任意拉线接电。
(2)临时用电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
(3)临时用电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4)临时用电的配电箱必须使用业主建议指定的专用配电箱,以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
(5)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电缆的截面要符合载流要求,不能以小代大,以次充好。
(6)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要设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在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5.3 消防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在运输机械设备上、材料设备仓储地和驻地以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做好易燃、易爆器材领、取、退、管工作,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施工驻地,采用标语、广播、版报等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意识。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的管理,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4)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防火责任者,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消防档案;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培训,提高消防能力和素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在驻地、施工现场和关键部位按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
(5)生活区禁止使用电炉。离开驻地作业时,应将各类电器的插头拔下。节假日对重点防火部位派专人值班保卫,以防发生火灾。
(6)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力而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建设和设施等重大案件,以及隐瞒不报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及主管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法律和刑事责任。
(7)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防发生问题。
5.4 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装置配备
根据现场施工人员作业种类和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防毒用品、防辐射用品、防机械外伤、烫伤及防脏污用品、防寒用品四类。
安全器材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口罩等。
在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工程区内设置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信号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装置:
报警信号。
各类危险信号。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信号装置(标志)不能有效保证安全,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修改或更换该系统。
5.5 编制应知应会安全手册
在开工前一个月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结合工程实际编印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应知应会安全手册,并递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应知应会安全手册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防护衣、安全帽、安全哨、安全信号灯、防护鞋袜及其他防护用品的使用。
消防器材的使用。
临时设施的建造及使用。
汽车驾驶和轨道车的使用。
用电安全。
高空作业的安全。
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
焊接作业的安全。
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
告警知识。
其他有关规定。
5.6 区间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出工前必须坚持早点名安全讲话制度,根据当天的施工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各种记录。
(2)区间施工时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严禁其他人干扰或乱发信号,应配戴上岗证各种防护标志。
(3)作业过程中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精神集中,应随时对工作程序进行检查,并设安全防护。
(4)各类工具材料的传递应用小绳或其它工具,不得抛掷。
5.7 交叉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积极与业主、监理以及各相关施工单位联系,按“顾全大局、确保施工、让顾客满意”的原则,及时解决施工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
(2)组织图纸会审和施工定测,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必要时,请相关施工单位配合。
(3)施工中,要做好对前期工程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成品或半成品。
(4)轨道车上线作业时,要与前期施工单位联系,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和安全协议,相互配合施工,避免同一线路上的轨行车辆冲突,保证施工安全。
5.8 保证行车安全的管理措施
(1)公路运输的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①施工机动车辆在国道或地方道路上运行,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地方和交警部门的管理规定,遵守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
②所有上路司机均有有效、合法的行车证件,机械队应经常组织司机进行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路。
③所有机动车辆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转,做好日常检修和定期保养工作。
④施工所有料具及设备存放不得侵入既有公路路面且不得影响交通。
⑤运输超长、超宽、超重的材料、设备时,事先对既有公路的现状进行调查,需要加宽、加固道路和桥涵时,与当地交通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车辆通过后恢复原状。
(2)轨道运输的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①严格执行轨道占用计划和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②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前编制施工占用轨道计划,以便合理地作好机械作业安排。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轨道车司机的行车安全培训。
④搞好机械的日常保养工作,确保在外施工的机械运转正常、可靠。
⑤地铁工程是多专业同时在一个作业面上施工,轨道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在各车站区域不超过5km/h。
⑥轨道车的行驶过程中要有专人引道。引道人员须经过行车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9 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5.9.1 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2、高处作业必须按规程搭设安全网;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嬉闹,酒后严禁高处作业。
4、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高处作业所有料具应放置稳妥,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采用统一规程的信号等与地面联系。
7、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遇有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8、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9、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佩戴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
10、夜间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11、遇有六及风力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5.9.2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3)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绞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界宜,超出2m,
加设护笼,超过8m,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5.10防止车辆伤害的安全措施
作业车辆在运行途中,施工人员应停止作业,不得在车上走动,作业车连接处严禁坐人,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和开展作业,运行时作业台上放置的料具应有防止脱落的安全措施。
(1)轨行车辆运行时按新线行车要求严格控制运行速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速行驶。
(2)轨道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3)作业车、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放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车上应有留守人员。夜间停放时,还应以双面红色信号灯防护。
(4)作业车、轨道车运行中,当发现制动、走行等有异常时,司机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两端车站,并迅速检查排除。
(5)作业车、轨道车联挂时,制动型式必须相同。联挂工作由专人负责指挥,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性能良好,方可行驶,各车司机间应加强联系。
(6)加强运行车辆状态的控制,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养,逐天填写运转记录。
5.11 送电开通、试运行期间安全保证措施
供电设备系统在受电启动和开通运行期间,须认真执行下列安全措施:
(1)开通送电前,组织安质、技术人员对全线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检查牵引、降压变电所、接触网系统是否还存在影响开通送电的因素,如临时接地线未拆除,绝缘子破损,隔离开关的开闭合状态等,并立即组织克服。
(2)成立严密的领导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各变电所、控制中心等处巡视员配置对讲机和电话,保证联系畅通。
(3)各变电所均设两个以上技工进行巡视,如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开通领导小组,由抢险作业组予以解决。
(4)设供电设备系统各道工序的抢险小组,配备机械设备全部要求状态良好,小组成员工具材料备齐,整装待发。
(5)出现异常情况,迅速通知抢险小组,立即进行抢险,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故障,并记录原因和修复情况。
(6)凡参加变电所、接触网等系统运行、巡视、检修工作的人员,都须经安全技术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参加相应的工作。
(7)所有倒闸作业、验电及装设或拆除临时接地线的操作,都须由2人配合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操作人和监护人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操作人还应戴绝缘手套。
(8)进行供电设备巡视检查时,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巡检。
(9)发现接地故障时,在切断电源前,任何人与接地点的距离必须保持:不得小于4米。
(10)各种检修作业应提前向电调提出作业申请计划。
(11)进行停电检修时,应先用验电器检查设备或线路,确认停电后,及时在供电臂首端和末端加挂临时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12)装设临时接地线的顺序为,先接接地端,再将其另一端通过操作杆接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裸露的导电部分上,此时人体不得接触接地线。拆除时与上述顺序相反。
(13)检修作业结束后,检修领班人应仔细检查工具、材料、人员是否全部撤完,并会同值班员检查、确认达到送电的要求。
6.安全薄弱环节及拟采取的技术措施
安全薄弱环节 | 技术保证措施 |
临时电源老化,接头过多, 处理不当 |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源必须用合格铜芯电缆,长度不够不可用老化电缆代替,接头处用高压胶带缠绕,做到防雨防潮 |
施工现场混乱 | 施工现场要做到清洁有序,废料等要及时清理好,不得有朝天钉现象存在,避免其伤人 |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 | 工程在夜间施工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器具设专人管理;夜间施工时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
高空作业时落物伤人 | 在进行铁塔组立、导线架设及附件安装等工序施工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抛掷物品、工器具、材料等,必须用专用的工具传递 |
人员高空坠落 |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大风或雨雪天气不得高空作业 |
7.1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
在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领导承诺,风险化减,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基本目标。要把控制目标分解成一系列可操作的文件和程序,以实现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目标。定期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出现因劳动力保护措施不力而造成的重伤及其以上事故。
7.2 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采用宣传栏、黑板报、传单、广播等手段,对施工人员进行广泛的预防医学宣传教育,普及疾病的防治常识,增强自我保健及防护能力。
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对施工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素质培训,克服麻痹大意和无所谓的思想,最大限度减低不利因素对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的影响。
7.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施工阶段组建二级劳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和落实劳动保护计划,并对管区劳动保护工作面领导;在施工作业队建立劳动保护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劳动卫生,劳动保护,健康教育,生活区卫生,膳食营养等工作。
7.4 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7.4.1 做好健康宣传
项目经理部和施工作业队驻地采用宣传栏、黑板报、传单、有线广播等手段,对施工人员进行广泛的预防医学宣传教育,普及疾病防治常识,增强自我保健及防护能力。
7.4.2 加强疾病控制和监督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和疾病控制工作,采取消除虫(病)媒病原生物和强化机体免疫等有效措施,做好工地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加强与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管理网络。
除由卫生防疫部门建立严格的疫情监测制度和常规性灭鼠活动外,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保护野生动物的一系列法规,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当地中心卫生防疫站联系,负责各类所需疫苗的采购和组织注射工作。
7.4.3 劳动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劳动保》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方案,做好职工和临时合同工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工作。
根据作业种类和特点,按照国家的劳动保发给现场施工人员相应的劳保用品:防护服装、雨鞋、雨衣、工作服、安全帽、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体温表等;防暑降温、驱蚊、护肤用品等;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对于危险作业,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并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合理安排女职工工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7.4.4 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全面落实劳动卫生、医疗保障及卫生防疫工作,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健全疾病预防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卫生防病管理。
加强劳动卫生设备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部医务室配备必要的卫生设备,定期对职工进行常规身体检查,预防疾病的发生。
开展卫生防病监护工作,杜绝传染病、地方病和疫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对可以在工地治疗的常见疾病、多发疾病进行诊治;对急症和外伤的早期抢救处理。
成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措施及传染病报告制度。
认真做好劳动卫生宣传工作,对参建人员进行疾病预防、自我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熟悉劳动保护、卫生保障方面的制度,增强劳动保护及预防疾病意识。
7.4.5 保证员工的饮食和饮水卫生措施
强化食品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污水、废水及废气的处理符合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的标准。饮用水源尽量接上当地自来水管网。
当条件不允许取用天然水源时,饮用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经化验合格后方可饮用。饮用水的取水点必须在离河岸较远的地点并远离污染源。取水后可用慢砂滤法、缸水混凝沉淀法、消毒法等方法处理。饮用水必须煮沸后饮用。
定期对厨房、餐具、住房、衣物进行消毒,确保施工人员不发生危害身体健康的传染性疾病。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毒的公司职工。
严把食品、蔬菜等和职工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食物采购关,夏季严禁剩余食品过夜或存放时间过长,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员工宿舍内应有通风、取暖或防暑的设施,并有符合要求的卫生设施。在宿舍周围挖防鼠沟,投放防鼠毒饵和灭瘙药物。
营区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对生活垃圾应专门收集后处理,不得随意抛撒。在生活区内要定期消毒,一旦发现有传染疾病发生,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并尽快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
7.4.6 加强职工文体活动
因地制宜的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提供适宜的体育用品,组织员工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开展读书活动、放映健康的录像,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生产中注意员工的劳逸结合,杜绝不良生活习惯,营造积极向上的生活、生产环境,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