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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30 22: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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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5)福建省质安总站办公室编2011年10月10日http://www.fjgczl.com/E-mail:53704368@qq.com 【质量监督】泉州市质监站开展建筑钢筋质量专项抽检   泉州市质监站于8月至9月对所监督工程使用的钢筋质量(包括检测钢筋力学性能、重量偏差和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开展了专项抽检。共抽检36个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5个、市政工程11个。共抽检102组钢筋,其中盘卷热轧光圆钢筋16组、热轧带肋钢筋86组。经检测,力学性能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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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5)福建省质安总站办公室编2011年10月10日http://www.fjgczl.com/E-mail:53704368@qq.com 【质量监督】泉州市质监站开展建筑钢筋质量专项抽检   泉州市质监站于8月至9月对所监督工程使用的钢筋质量(包括检测钢筋力学性能、重量偏差和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开展了专项抽检。共抽检36个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5个、市政工程11个。共抽检102组钢筋,其中盘卷热轧光圆钢筋16组、热轧带肋钢筋86组。经检测,力学性能检测合格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15)
福建省质安总站办公室 编 

2011年10月10日

http://www.fjgczl.com/E-mail:53704368@qq.com 
 
【质量监督】
泉州市质监站开展建筑钢筋质量专项抽检
    泉州市质监站于8月至9月对所监督工程使用的钢筋质量(包括检测钢筋力学性能、重量偏差和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开展了专项抽检。共抽检36个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5个、市政工程11个。共抽检102组钢筋,其中盘卷热轧光圆钢筋16组、热轧带肋钢筋86组。经检测,力学性能检测合格率为97.1%,钢筋的重量偏差和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全部合格。对钢筋力学性能不合格的热轧带肋钢筋,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做退场处理及重新采购(新采购的钢筋经抽检合格)。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质量监督】
福州市质监站召开2011年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通报会

    10月28日,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召开2011年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通报会,会议由邱杰总工主持,站领导、总工办、各科室科长、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项目及部份保障房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邱杰总工通报了2011年第三季度红色通道项目及其情况,传达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2011年差异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张奋强副站长传达了《福州市转发福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做了说明。

(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
泉州市质量监督站开展受监工程混凝土试件管理专项检查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8月中旬起开展受监工程混凝土试件管理专项检查,采取抽查施工现场、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联动机制,主要查阅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台账,混凝土试件取样、制作、标养、送检及交货检验试件管理等执行情况。共抽查14个单位工程,其中8个房屋建筑工程和6个市政工程。根据检查结果,对不按规定取样、制作、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或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及委托检验的11家施工单位,要求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对不按规定对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标养、同条件养护、送检全过程跟踪监管的6家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违规记分;对不按规定受理委托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交货检验混凝土试件检测的7家检测机构及不按规定组织三方在混凝土交货卸料地点取样、制作、标识试件,存在为施工单位代办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及送检的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给予通报。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质量监督】
南平市质监站对市管在建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进行抽查抽测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关于对市管在建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进行抽查抽测的通知》(南建质【2011】08号)要求,采取随机取样进场钢筋、回弹现场混凝土强度、实测实量构件尺寸、查看现场等方式,于8月22~26日对市管在建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进行抽查抽测。一是实体混凝土质量抽测83个构件强度, 其中73个构件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达到设计强度等级,10个构件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等级5MPa以内,合格率为87.95 %。二是钢筋试样现场抽取24组,全部合格。三是现浇混凝土结构实测项目允许偏差合格率不高,尤其板厚合格率不容乐观。共检查了15个单位工程,发出督促改正通知书7份,对未能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和未能履职的项目经理和总监进行动态记分,共18人次,共记90分。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质安站做好检测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追查工作
    为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及构件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做好检测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追查工作,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质安站责令建设单位牵头,要求监理、施工等单位全面检查不合格材料的使用部位,对已经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工程部位由建设单位明确落实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区站,对未使用的建筑材料全部清退出施工现场,使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得到及时处理。并采取三措施:一是钢筋及其连接件质量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在检测(复检)合格的条件下,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检测不合格的连接件采取全面复查整改;二是水泥、砌块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场使用前,必须在监理(业主)见证下取样送检,对检测不合格的水泥严禁使用,全部清退出场,对已使用的工程部位进行拆除处理。三是砼试件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建设等参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实体进行回弹或取芯,确定其实体砼的强度等级。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质安站)

【质量监督】
南平市质监站对市管项目混凝土质量提出三要求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市管项目的混凝土工程质量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现场施工的监管。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严格按照闽建建[2008]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生产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混凝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预拌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混凝土运输过程与施工现场,任何人不得随意加水,严禁将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用于工程。用于工程验收的混凝土要按规定进行坍落度检测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试件制作和标准养护,施工单位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替制作试件或留有无标识的混凝土试件。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养护、检测过程进行监理,特别是加强对梁柱节点、墙柱上下层施工缝等部位的监控。二是提高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各施工单位要提高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的操作水平,监理企业在施工方案的审批、原材料的报审、各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时的旁站等环节要加强监控,特别是层高较高、截面尺寸较大的竖向构件。梁柱节点、混凝土施工缝等部位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混凝土交接部位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三是加强结构实体检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未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或检测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且未经处理的,监理单位不得组织该工程的相关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市站要实行检测现场抽查、检测结果复测等监督制度,复测部位(检测点)原则上选取于检测机构检测的同一或相邻部位(位置)的全部或部分构件,复测结果与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差异较大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
省住建厅决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质量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安委[2010]12号)等文件精神,经会省、安监局同意,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闽建建〔2011〕51号),决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和工程质量远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远程监控系统”)。

    “远程监控系统”适用范围:凡2011年11月1日以后发出招标文件,且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施行“远程监控系统”:(一)房屋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单位工程;(二)构筑物:高度70米及其以上的高耸构筑工程;(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分离式立交桥及单孔跨径50米及其以上或长度超过100米的桥梁单位工程;隧道和地铁轻轨单位工程;日处理2万吨及以上的给水厂和日处理1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四)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施行“远程监控系统”的其他单位工程。

    “远程监控系统”安装与运营维护:(一)安装(拆除)程序。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具有同等信息技术条件的通信运营商(以下简称“通信运营商”)办理安装(拆除)相关手续,并报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通信运营商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安装(拆除)相关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拆除)工作。(二)设备及安装要求。“远程监控系统”配套设备应符合闽建建〔2011〕51号文附件1的要求。现场摄像机等设备的安装具体位置、数量,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具体项目施工(若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可由总承包施工单位统一实施)、监理单位确定,并由施工单位具体编制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专项方案后报监理、业主审批,危险源动工前监控系统必须实施到位。并符合下列要求:1)桩基、深基坑(槽)、地下暗挖、高边坡、爆破、高大模板、外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在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的制高点安装一个智能测距摄像机。2)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大型吊装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在使用前,应在每部设备的正对面或工作面的外围至少安装一个可控摄像机。3)在钢筋加工场使用前,应在钢筋(材)堆场、加工场附近安装一台长焦/巡航摄像机。(三)现场设备拆除。用于监控深基坑(槽)、地下暗挖、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大型装配(吊装)工程和爆破工程等施工安全的摄像机必须在其重大危险源解除后拆除;用于监控钢筋加工场的摄像机必须在钢筋加工任务结束后拆除。(四)运营服务。根据日前省厅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签署的“信息化战略合作协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建立“远程监控系统”信息平台,省厅与通信运营商共同施行“远程监控系统”。通信运营商负责“远程监控系统”软硬件开发、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拆除)以及整个系统日常维护,提供全租用型服务。当设备、线缆、信息平台等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确保信息传输畅通。(五)使用方式及费用。“远程监控系统”使用采用租赁方式,由建设单位与通信运营商签订协议,支付租赁使用费。租赁使用费可以定金方式预付,按实际租赁使用时间进行结算。租赁使用费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每台摄像机租赁使用费=租赁单价×实际租用时间。摄像机租赁单价已包括所有的软硬件配套设施,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通信运营商应采取积极措施降低运营成本,租赁单价不得高于下表所列的指导价。

现场设备租赁单价(指导价)一览表

设备名称

费用(元/月·台)

智能测距摄像机6150
长焦/巡航摄像机

850
可控摄像机570
    “远程监控系统”是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和监管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健全“业主监督、社会监督、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尤其是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建设单位应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的作用,确保“远程监控系统”安装到位,并将监控信息与通信运营商远程信息平台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系统”)平台链接,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工程质量实施远程监控与有效管理,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重点内容详见闽建建〔2011〕51号文附件2。施工、监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项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工程质量防控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质量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化基础工作,确保“远程监控系统”顺利实施,做到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相结合,充分利用“远程监控系统”,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监督执法,履行监管职责。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尽快建立“安全质量网络视频监控中心”。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安全监督】
龙岩市进一步加强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的各项规定,加强龙岩市属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范责任主体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龙岩市安全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要求》强调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租赁、检测、使用过程中各方主体的责任,明确了起重机械的各项管理要求,对检测的真实性、可追溯性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对不同高度的起重机械明确了检测次数,提出了塔吊每道附着安装后及被责令停止使用的塔吊应进行重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等严格监管措施。

(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
龙岩市安全站强化文明标准化施工的监管
    今年,龙岩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全市上下联动,美化市容市貌,改善居住环境。龙岩市安全站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施工现场文明标准化工作,要求所有投融资(包括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及主要路段两侧工地必须创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市安全站申报,由市安全站对临时设施、大门、围墙、场容场貌进行开工前检查,达标的方可准许开工。对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工地,采取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加大对项目负责人的违规记分等措施,促使全市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
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于10月24日至28日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共检查19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15个,其中租赁单位的12个,检查21部施工电梯、12部塔吊,重点查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租赁、安装、检测等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2,发出17份《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记录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4台施工电梯和2台塔吊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对泉州众成机械有限公司、福州市正超机械制造机械有限公司和厦门三联达机械有限公司等安装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擅自进行安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

【安全监督】
德化县规划建设局五措并举力推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
    德化县规划建设局五措并举,全力推动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一是关口前移,从严把关。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前期准备,经实地考核达标后方可开工,目前已实施开工条件审查项目37个。二是分级管理,有序推进。将城区、城郊、乡镇的建筑工地划分为一、二、三级管理对象,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达标率力争100%。三是动态监管,责任到人。所有报监项目全部纳入“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对建造师和总监进行违规记分650分、67人•次。四是专项检查,促进提升。今年以来,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专项检查3次,对城区内在建建筑工地现场考评68个•次。五是奖优罚劣,激强促弱。与安全文明措施费、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企业投标资格等相结合,力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综合信息】
集美区建设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
    集美区建设局于9月份在全区建设系统开展以“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依据《集美区建设局转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集建综字[2011]131号)文件要求,区建设局在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在日常质量工作的基础上,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于9月19日至30日组织检查小组对辖区内20个在建工程基础、主体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建筑、学校、住宅工程和“两超一大”工程,深入开展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行动,重大危险源建档、跟踪。目前已检查了12个项目26个单位工程,共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其中局部停工整改1份,责令限期整改11份。监督抽查26个单位工程的钢筋原材,共97组,并对主体工程混凝土强度进行回弹检测,确保混凝土强度合格。检查中已对总监理工程师1人和项目经理3人进行动态管理记分处理、共记分65分。

(集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综合信息】
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层级检查情况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11年8月至9月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层级检查。检查对象为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重点围绕工程基建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实体抽查抽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现场实体质量安全情况、质保资料、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工作情况等,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抽测在建工程1个(特殊情况除外)。本次检查共抽查了12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出12份工程专项层级检查意见书。通过检查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多数均能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有关责任主体大多数能认识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性,较好地履行各自职责,质量安全行为基本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工程实体抽测结果大部分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得到较好控制。但是,也发现个别县(市、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实体质量存在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和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等问题;施工安全在外脚手架、模板、机械设备等方面存在隐患,文明施工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存在较大问题的3个工程分别要求予以局部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违规记分的处理。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综合信息】
仙游县质安站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为积极响应仙游县委县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落实项目兴县发展战略,改善服务项目措施,提升办事效率的会议精神,仙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办理监督注册、日常监督、初检等环节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具体措施如下:1)“容缺审批”措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材料基本完整,部分材料不全的,在出具补件承诺后,同意先办理监督注册登记和工程初检等,然后再补全材料。2)“一事一测评”措施。在服务项目和日常监督过程中,对每一个办理事项或监督环节,都制定了一事一测评调查表,由群众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按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测评,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3)提前联系告知措施。对尚未办理监督注册登记而即将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县站及时派人主动与项目业主联系,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并制作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告知单,指导项目业主办理监督登记及工程建设的相关事宜。

(仙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综合信息】
福州市质监站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0月10日,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召开全站干部职工参加的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大会,会议由张奋强副站长主持,市建委总工林宝钧同志参加了会议。张副站长传达了福州市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科室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了解项目施工进展、质量安全等情况。林宝钧总工演示并讲解了《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点评》,要求市站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利用联合执法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执法,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综合信息】
古田县建设局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各责任主体行为,按照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古田县建设局于9月26日至9月30日,以校安项目、房产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为主,对县内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共检查了33个建设工程项目,下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共计21份,其中全面停工3个(古田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古田县3万吨/日水厂供水扩建、古田县月爿山保障房1#-7#),局部停工2个(古田县欧诚卫浴1#、2#-A、3#、古田县嘉兴四季),发出质量或安全整改通知书21份159条。对相关建造师、项目总监扣分总计390分。从检查情况看,工程均能按建设程序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有一定的提高,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建立。但企业之间的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不容乐观,仍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古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综合信息】
泉州市质监站通报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情况

    截止今年第三季度,泉州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监工程项目共有1232个,计2565个单位工程,其中房建工程1074个工程项目、2354个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119.7万m2;市政工程158个工程项目、211个单位工程,总长度526.5km。

    本季度全市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共发出446份质量和安全问题责令改正通知单,发现1075条质量和安全隐患,已改正767条,改正率71%。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32人次项目经理、142人次项目总监实施动态考核记分,记分总值为2750分。本季度累计被记分值超过30分以上的施工、监理项目责任人共19人,季度被记分值最高为45分;一个月内被记达30分以上的施工、监理项目责任人有10人,月被记分值最高为45分。晋江市、石狮市、永春县、泉港区、南安市、安溪县等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动态考核记分较好。鲤城区等监督机构本季度动态考核记分值相对较少,与其工程数量和质量安全实际状况不相符。

    根据动态系统统计数据分析:钢筋安装、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及处理等质量问题问题出现的频率较高,较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的问题占所有安全问题的82%,在已发现的262条涉及重大危险源安全问题中,脚手架问题135条、占52%,模板问题7、占30%,施工电梯问题35条、占13%,塔吊问题12条、占5%,重大危险源的问题尤其是脚手架、模板、施工电梯等,安全隐患发生频率大,问题较突出。从动态考核记分问题类型看,主要责任人未能有效组织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及未能有效组织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问题居前,其次是主要责任人无故不在现场、未按规定自查自纠问题等较突出。部分监督机构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改正力度不足,质量、安全问题改正率不高,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问题,有的地区到目前为止改正率还不到50%。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综合信息】
泉港区开展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
    9月22日至30日,泉港区住建局和质监站开展了区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总共检查全区26个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20份,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5份,对1个工程实行局部停工处罚,对4个工程项目的总监及项目经理实行动态扣分,扣分总计60分。检查中还着重对原材料进行抽查,其中,抽查建筑用砂1组,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4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1组,钢筋原材4组,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检查中发现了几个较为普遍的问题:一是大部分工程施工机械没有末级箱及接零保护;二是部分工程文明施工做得较差;三是部分工程内业资料没有放在施工现场而且没有与施工进度同步建档;四是部分工程现场责任人员没有在岗;五是构造柱超高未设拉结筋;六是墙体窗台部位未留设压顶嵌入长度或者长度不足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敦促各建设单位要严格要求,确实履行业主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监管;监理单位要进行全方位监督、全过程跟踪,落实工程有关质量安全规定;施工单位要迅速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泉港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综合信息】
古田县建设局四措施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古田县建设局认真贯彻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校安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校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责任落实。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加强领导,对承建项目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切实保障施工质量安全。同时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解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开展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和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吸取寿宁1.18茗溪桥模板坍塌事故教训,立即淘汰落后的模板木支撑体系和门架支撑体系,特别是高层建筑,要全力推广使用扣件式和碗扣式钢管支撑体系,坚决纠正模板支架直接利用横杆和扣件传力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模板周转次数,切实提高模板工程施工质量。各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在建工程的模板及支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把模板工程作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巡查、检查,发现擅自违规使用木支撑和门架支撑体系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模板及支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整改,并按规定给予项目经理和总监动态记分。同时,各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设备租赁、安装、检测、使用及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在建工程的大型机械设备和外架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落实大型机械设备、钢管架和扣件等维护保养责任。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抽调专家和技术人员,加强巡查、检查,发现大型机械设备存在标准节主旋杆焊接裂缝、地脚螺栓断裂、紧固螺栓松动、安全装置不可靠、附墙装置安装不规范或使用国家和省已明确淘汰产品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认真整改,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对检查发现外架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经审核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钢管和扣件质量不合格、搭设不规范等问题,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还应按规定给予项目经理和总监动态记分。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约谈或立案查处。三是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全力推进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参建各方要依法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同时要按照省厅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用好用足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整体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部位和环节,不按照省厅颁布的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创造质量安全监督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创新安全质量监督机制,实施“两站”联动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对现场施工、人员到位和履职情况的检查力度,特别是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人员要作为检查重点,对各方主体违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

(古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综合信息】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11年8月9日正式成立。区质安站人员采取“扁平化”模式,通过局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和县相关部门人员兼任的方式,搭设区质安站临时内设机构框架。鉴于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和特殊性,按照"边组建、边完善、边开展工作”的原则,区质安站设立房建、交通和综合等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建站初期的相关业务工作,处理综合实验区有关交通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事务。随着区质安站正式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信息》期刊也随之应运而生。《安全质量信息》期刊将以服务工程项目为宗旨,以安全质量监管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宣传,介绍经验,剖析案例,积极、主动地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大开发、大建设提供各个层面、各种类型的专业指导。

(平潭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综合信息】
南平市安全站举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宣贯会
    10月18日,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召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宣贯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共150多人参加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会上南平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高润生副宣贯解读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南平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大队大队长郑敬忠宣贯解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平城区建筑垃圾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南城执[2011]69号)。会上黄敬民站长就《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模板等三个专项整治检查用表及动态管理办法记分的通知》要求作了讲解,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质安总站举办的建筑钢管架,碗扣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的培训班。
(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

【简 讯】

    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结合质量月主题活动,狠抓校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站对思明区演武小学第一教学楼抗震加固工程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实体质量情况与质量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同时,选派监督骨干参与厦门市站组织的《厦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导则》编制工作。

(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简 讯】

    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2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外脚手架工程劳务分包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做好全面自查整改工作。

(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

【简 讯】

    10月25日,龙岩市质监站召开专门会议,传达省厅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的相关内容,结合龙岩市实际情况,对下一阶段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会上强调了要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管理不到位且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项目责任人的违规记分力度,并对如何规范地实施记分提出了具体要求。

(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简 讯】

    10月28日南平市召开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反馈会,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质量安全领导、建工科长、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5个受检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等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质安总站副站长柯国生就省厅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了剖析,给到会人员上了一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专业知识普及课,对各项目部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施工水平,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

【简 讯】

    为充实安全监督人员,更好地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按照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日前择优录用了两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工民建专业技术人员。

(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

【简 讯】

    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2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

(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

【简 讯】

    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结合质量月主题活动,有针对性地对14个在建工程深入开展质量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实体质量与责任单位质量行为,通过加强监督检测管理力度,加强建筑材料和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尤其是加气混凝土产品、构造柱等,严把材料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现各责令整改单反馈100%,所有质量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简 讯】

    为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提高监督人员监督执法和技术业务水平,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52名监督人员分两期于10月10日至12日、24日至26日参加了省质安总站举办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培训班,并参加了培训班统一组织的考试。

(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简 讯】

    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5号令第七条、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督促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今年以来竣工验收的8个校安工程均按省校安办统一格式设置永久性标牌,其他竣工验收的14个工程均按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

(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简 讯】

    9月30日,思明区安全质量监督站结合质量月主题活动,组织全体监督人员召开质量监督专题会议,研讨工程质量监督的要点与技术措施,并针对校安工程及住宅工程等实例分析,梳理平时监督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加强建筑原材和工程实体监督检测,尤其是加气混凝土砌筑、构造柱拉结筋预埋、栏板受力钢筋预埋等重点监督抽查,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简 讯】

    9月份《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采刊得分统计: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信息4条,采用4条,计24分;鲤城区建筑安全监察站提供信息4条,采用3条,计19分;德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思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均提供信息3条,采用3条,计18分;泉港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信息3条,采用2条,计13分;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均提供信息2条,采用2条,计12分;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和新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均提供信息1条,采用1条,计6分。其余质量、安全监督站均为0分。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文档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5)福建省质安总站办公室编2011年10月10日http://www.fjgczl.com/E-mail:53704368@qq.com 【质量监督】泉州市质监站开展建筑钢筋质量专项抽检   泉州市质监站于8月至9月对所监督工程使用的钢筋质量(包括检测钢筋力学性能、重量偏差和抗震钢筋的抗震性能指标)开展了专项抽检。共抽检36个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5个、市政工程11个。共抽检102组钢筋,其中盘卷热轧光圆钢筋16组、热轧带肋钢筋86组。经检测,力学性能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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