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适应鹤壁市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经河南省批准,鹤壁市对《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行修编。编制《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
4.《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部,建规【2002】218号);
5.《河南省关于修编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河南省文件豫政文【2007】109号);
6.《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7.《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8.《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9.《鹤壁市淇滨新区总体规划(2001—2020)》;
10.国家、省、市有关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围绕“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突出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筑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突出全域规划,在全市域范围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7年——2020年
近期 2007年——2012年
远期 2013年——2020年
远景 2021年以后
第5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划定的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山城区、鹤山区、淇滨区全部行政辖区以及与城市发展关系密切的淇县所辖的高村镇、庙口乡全部行政辖区,用地面积约为860平方公里。
本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6条规划地域层次
1.市域:包括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淇县、浚县行政辖区,面积2182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城市规划区: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行政辖区范围,及淇县所辖高村镇、庙口乡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86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包括新城区及老城区。其中新城区指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淇河、高村南部行政边界、鹤壁市北部行政边界、钜桥、东杨组团东侧边界所围合的区域,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140.4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指大白线、宝山大道、鹿楼组团南侧边界、鹤壁集组团北侧边界所围合的区域,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100平方公里。
空间增长边界范围总面积240.4平方公里。此范围内编制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4.主城区:新城区。
第7条市域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城市规划区 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由鹤壁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第本规划文本中加粗加下划线条文为指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目标
第9条城市性质
豫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地区中心城市之一,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开放型、创新型、生态型宜居城市。
第10条城市职能
以煤电化材为支撑的新型资源型产业生产加工基地
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新型卫生品系产业基地
以农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食品产业生产加工基地
河南省职业教育基地
河南省特色旅游基地
第11条总体发展目标
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家资源城市转型示范性城市为导向,建设豫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地区中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性城市、开放型、创新型、生态型宜居城市。以加快城镇化为核心,以全域规划、统筹发展为前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在全省率先崛起的目标。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节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12条市域人口规模
2012年市域人口规模达到160万人
2020年市域人口规模达到176-186万人。
第13条市域城镇化水平
2012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6%。
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
第14条城镇发展战略
统筹规划全市域的人口和土地资源,加快提升市域城镇化水平。以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和人口集聚。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有序、职能明确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1.优先完善主城区功能,突破行政,壮大主城区规模。
2.科学引导县城发展,按照全域规划的总体思路,统筹县城发展定位、方向和规模,浚县突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特点,加快发展壮大县城规模,淇县加快与新城区的一体化发展。
3.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集中力量发展3个重点中心镇。
4.丰富城镇发展内涵,提高市域城镇整体竞争力。
5.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2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15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以新城区为中心,以老城区、淇县县城、浚县县城为次中心,依托快速路和区域主干公路,构建 “一轴、三区、四级”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条城市主轴即城市发展南北向主轴,是鹤壁主城区的所在地。该主轴与国家经济发展的南北大动脉京广线平行。
“三区”即西部生态旅游区、中部城镇产业区与东部农业综合发展区3个特色区域。西部生态旅游区依托太行山脉,未来将发展成为以自然山体为背景的特色发展区域;中部城镇产业区是矿产资源集中分布区和城市集中发展区,也是城市发展备用区;东部农业综合发展区主要是,淇县东部和浚县范围,是鹤壁以及全省、全国重要的农业区,未来将继续依托农业发展。
“四级”指四级城镇中心,包括处于一级地位的新城区、处于二级地位的老城区、淇县和浚县县城、处于三级地位的三个中心镇(善堂镇、屯子镇、 小河镇)、处于四级地位的其他一般镇。
第16条市域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到2020年,全市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四个层次规模等级结构。
第一级:市域中心城市1个,即新城区(60万人)。
第二级:市域副中心城市3个,包括老城区(30万人)、淇县县城(15万人)和浚县县城(20万人)。
第三级:重点中心镇3个,包括屯子镇、善堂镇和小河镇(2-3万人)。
第四级:一般建制镇12个(1-2万人)。详见附表1。
第17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分为综合型、工业型、农贸型、旅游型四个类别。详见附表2。
第1重点城区发展指引
新城区
1.发展定位:豫北地区服务中心,市域经济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
2.空间拓展:南拓为主、北拓为辅、适度向东、控制向西。
3.产业选择: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无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商贸、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房地产、职业教育等生活型服务业。
老城区
1.发展定位:重工业基地。
2.空间拓展:适度向西发展,向东发展。
3.产业选择:以“煤电化材”等二、三类工业为主,配套发展煤炭物流产业。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淇县县城
1.发展定位: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域中心城市,工业强县。
2.空间拓展:加快向北发展,适度向西发展。
3.产业选择:食品加工、纺织、精密机械制造等轻工产业。光伏产业、金属镁深加工等新材料产业。
浚县县城
1.发展定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县域中心城市。
2.空间拓展:向北发展为主,向东发展为辅,适度向西发展。
3.产业选择: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医药、精细化工和生物产业,重点扶持旅游业。
第3节 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第19条 城乡一体化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城乡一体化道路。
第20条 城乡一体化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根本措施,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为切入点,以改革机制为动力,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等“六个一体化”,推动人口向社区化集中,工业向园区化集中,耕地向规模化集中等“三个集中”。
第21条 城乡一体化的策略
1.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科学确定城市建成区、镇区和村庄的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建成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5m2/人以内,镇区人均用地控制在120m2/人以内,村庄人均用地控制在150m2/人以内。
2.优化城乡互动的产业形态
统筹市域产业空间布局,充分考虑乡镇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全市域规划5个产业聚集区,其中朝歌工业园区、黎阳工业园区、高村产业园区以食品工业、生物产业为重点培育主导产业之一,积极引导乡镇特色企业入园。
3.构建城乡融合的发展空间
统筹城乡空间体系: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明确城市分区功能定位及发展重点,建立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中心村等有机结合、统一的城乡空间体系。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与其周边建制镇、较集中分布或连绵分布的小城镇应统筹规划其管线综合。分散、单独分布的小城镇,应优化设施布局,衔接区域相关设施,注重资源共享。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按三级配置,即县城、建制镇、中心村。具体配置见附表3。中心城区配置详见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村庄建设实施分类指导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村庄建设工作。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和地理特征分为丘陵村、平原村、城中村、城郊村四类。一类一策,分类指导,分类实施。丘陵村以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为主,发展特色产业;平原村合理引导人口向镇区和中心村集聚,集中建设基础设施;城中村、城郊村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
第4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2条发展目标
与建设豫北地区中心城市相匹配,加强与国家干线和周边地市的联系,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促进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第23条发展策略
1.全面融入河南省综合交通体系,促进鹤壁与中原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促进机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交通设施区域共享,实现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引导城市与区域空间协调发展。
2.积极推广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TOD),优先建设联系市域中心城市与市域次中心城市的快速交通走廊,包括现有地方铁路改造完善的轨道交通,缩短主城区与三个城市单元的时空距离,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
3.重点强化新城区与淇县县城的道路交通联系,引导鹤淇一体化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
4.积极发展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第24条交通结构
结合京港澳高速以及濮阳至山西高速公路的十字形高速公路网络格局和京广铁路、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长治-日照铁路形成的十字形铁路网络格局,鹤壁市域综合交通呈现双十字结构。
第25条市域铁路规划
加快建设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积极推进长治-日照铁路与鹤壁衔接,结合现有京广铁路,规划期末形成“两纵一横”的铁路网络。
第26条市域公路网规划
高速公路:形成以京港澳高速公路为纵轴,以濮阳至山西高速公路为横轴的十字形高速公路网络。
一级公路:改建葛嘴线、浚大线、大海线、东上线、永定线为一级公路。新建安(阳)信(阳)快速通道(新107国道)、大白线东侧延长线(新城区-小屯-善堂)为一级公路。
规划形成“五横五纵”的主干公路格局,其中,“五横”包括一条高速公路、三条省道、一条快速路,分别为:濮阳至山西高速公路、葛嘴线、善大线、大海线和浚大线;“五纵”包括一条高速公路, 两条快速通道,两条省道,分别为:京港澳高速公路、安(阳)信(阳)快速通道、新老城区快速通道、东上线、永定线。
第27条市域公共交通规划
1.由区间快速路和快速公交形成的“双快”网络,强化主城区与其它城市组成单元联系。
2.建立客货分行的道路交通,实现鹤壁市城市空间的整体化和秩序化。
3.逐步将贯穿新城区-山城区-鹤山区的铁路专用线改造为快速轨道交通,同时规划预留新城区到淇县、新城区到浚县的轨道交通用地。
第2客运枢纽规划
依托高速铁路客运站,规划建设一个包括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交客运站一体化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
第29条货运枢纽规划
结合高村、钜桥两大物流组团,在组团内部布置两个一级货运枢纽。
第5节 市域生态保护规划
第30条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07~2012年):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开展生态廊道的建设和修复工作,启动主要河流生态修复工作,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以上,采空区生态修复工作逐步进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和生态化改造全面展开,人均生态赤字维持在2hm2/人。
中远期目标(2013~2020年):加强生态源区的控制,完善生态廊道体系,修复主要河流湿地系统,完成煤炭采空区土地复垦,到2020年,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100%,城镇人均绿地达到1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5%,人均生态赤字减至1.5hm2/人。
第31条鹤壁市域生态功能区划
1.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矿区生态恢复区】位于鹤山区的鹤壁集乡和山城区部分区域,面积132.88Km ,占市域总面积的 6.20%。
对策建议:以生态恢复为主,加强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和开采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塌陷稳定区域可进行土地复垦工作,逐步开展采空区的人口迁移工作 。
【西部山地生态涵养区】属太行山低山区,海拔高度一般在200~400米,该区域主要包括姬家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和云梦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对策建议:姬家山森林生态功能区以黄庙沟森林公园为主要保护对象,加强幼林的抚育和生物多样性的丰富,可望建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为主要功能的自然保护区;云梦山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部分山地山体裸露较为严重。加强山体绿化工作,针对山地环境脆弱性和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的严重,陡坡地逐步实行退耕还林。
【淇河湿地保护区】包括大河涧乡和上峪乡,总面积为193.99 Km ,占市域总面积 9.05%。是鹤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对策建议:通过淇河沿岸的水源涵养林和护岸固坡林的营造,增强地表植被的水源涵养能力。建立淇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严禁在淇河汇水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污染企业。
2.保护性开发利用区
【生态农业区】平原地区土地往往面临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同时极易形成涝灾,造成土地盐碱化。该区分为两部分:汤河流域生态农业区和卫河流域生态农业区。
对策建议:加强流域工业、生活及农业的污染控制,逐步改善水质状况,加强沿岸自然植被的维护和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减少工业和生活点源污染,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工艺和生态农业,减少农业和畜牧业的面源污染,逐步改善卫河水质。
【东部防风固沙区】主要包括浚县善堂镇,面积为137.58 Km 。占市域总面积的6.42%。属于黄河故道范围,林果产业较为发达。
对策建议:着重生态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重点监控,加强豫北防风固沙林的建设与管理及林下地表植被的建设,防止土壤的进一步沙化,因地制宜适当发展林果产业。
3.城市建设控制区
【缓冲区引导区】位于西部基岩及山前丘陵地带,属于淇县庙口乡范围。海拔高度在120~160米,面积为26.79 Km ,占市域总面积的1.25%。为西部山地水土涵养区和城市建设发展区的缓冲地带。
对策建议:在生态恢复的基础上可适当开发利用。
【城市建设发展区】目前建成区主要集中在新城区、山城区、鹤山区及淇县县城。总面积445.74 Km ,占市域面积的 20.80%,目前建成区集中在三个组团:山城区、淇滨区中心及淇县县城。
对策建议:确立各个组团的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产业布局,避免山城区南部污染企业对淇河水源地的污染。建设生态廊道,加强各个组团的联通。
第6节 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32条水资源利用
1.水资源利用
到2020年鹤壁市市域水资源总量约为7.4亿m3,年总需水量约为6.73亿m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盘石头水库是鹤壁市新增水资源量的主要来源。其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每年分给鹤壁1.亿m3的配水额;盘石头水库每年将向鹤壁市工业和城市供水1.35亿m3。
2.节水措施规划
1)加强农业节水基本建设投入、逐年扩大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规模。
2)加强耗水产业循环利用,不断提高节水技术,减少万元工业GDP用水量。
3)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开展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
4)提高集中供水普及率,减少地下水开采,进行地下水补给回灌。
5)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强水资源的调蓄能力和供给能力。
6)控制并减少工业和生活点源污染,减少农业和畜牧业的面源污染,逐步改善河流水质,提高水资源的可利用率。
第33条水源保护
水源保护区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进行控制,水资源陆域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1.盘石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周围1000米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嵴线以内沿岸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从取水口至水泉前进渡槽南水厂支渠入口的工农渠两侧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与淅河汇合处至盘石头水库大坝内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嵴线以内鹤壁市境内沿岸3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盘石头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淇河流域水体范围和所有陆域汇水区范围。
2.寒坡洞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淇河Ⅰ桥至取水口下游3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Ⅱ桥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5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13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盘石头水库大坝下游的的淇河汇水区范围。
3.鹤壁集井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厂厂界外100米所围的区域。
4.南水北调饮用水源保护区
依据《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的文件规定,划定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及其它开发活动。
第34条市域水源
1.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由丹江口取水,途经我市淇县和新城区,在我市设立3个分水口,配水额1.亿m3,其中市区8440万m3,淇县4600万m3,浚县3360万m3。
2.盘石头水库
通过工农渠,每年为老城区生活和工业供水13500万m3。
3.地下水
结合各县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第35条用电负荷
2020年全市最大用电负荷为1400兆瓦。
第36条市域电源
现状发电厂:鹤壁电厂2×220兆瓦,同力电厂2×300兆瓦,盘石热电厂2×135兆瓦,丰鹤电厂2×600兆瓦,矿务局电厂2×14兆瓦,淇县电厂2×14兆瓦,浚县国能生物电厂1×25兆瓦。
新建火电厂:2×1000兆瓦鹤壁电厂四期。
新建热电厂:2×300兆瓦东杨热电厂,2×300兆瓦高村热电厂,2×300兆瓦鹿楼热电厂。
新建500千伏变电站:新建500千伏鹤壁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为2×1000兆伏安。
第37条变电站
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 500千伏鹤壁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1000兆伏安。
现有220千伏变电站2座:灵山变(2×180兆伏安)、桃园变(2×150兆伏安)。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5座:申屯变(2×180兆伏安)、衡山变(2×150兆伏安)、邢固变(1×180兆伏安)、淇县变(3×180兆伏安)、浚县变(2×150兆伏安)。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即扩建桃园变电站,增容至3×150兆伏安。
市域220千伏变电站总数达到7座,新增变电容量1830兆伏安,变电总容量达到2490兆伏安。
第3高压线走廊
输电线路尽量归并形成高压线走廊,预留大型变电站、预留高压线走廊的建设用地和控制范围。
单独设置的高压输电走廊(单杆、单塔架空线)控制宽度为:500千伏60—75米,220千伏30—40米,110千伏15—25米。
第39条通信工程
1.规划对全市域现有网通、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机房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全市通信发展需求。电信局所设置逐步实现少局所、大容量,规划至2020年,鹤壁电信行业的综合目标局缩减为8 个。统一规划通信管道,满足全市各类通信网对管道的需求。远期规划电话普及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移动通信网络,扩大网络规模,增建基站。
2.淇县、浚县各增设两个邮政支局,各镇、乡及工矿点设立邮政所,各村设立邮政代办点,形成以市邮政中心局为核心,市、县、乡(镇)、村四级邮政网络,辐射全市所有镇、乡、村的邮政通信网络。
3.加快推进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建成集图像、语音、数据于一体的宽带数字化广电信息网络。加快构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村村通”广播电视成果,完善以光缆干线网、有线、无线覆盖为主,直播卫星为辅的强播强传强覆盖体系,努力提高全市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规划到2020年,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
第40条燃气工程
各县(市)中心城市气源均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气源有西气东输豫北支线天然气、中原油田天然气、内蒙古鄂尔多斯长输管线天然气。
到2020年鹤壁市用气总需求量约为3.9亿标立方米/年,总供给量为3.9亿标立方米/年。
第41条市域热源
新城区:在新城区与淇县连接带之间建一座热电厂(高村热电厂),在东杨工业区建一座热电厂(东扬热电厂)。供热一站和供热二站近期与盘石热电厂联网供热。供热一站和供热二站远期做为调峰锅炉房使用。
老城区:山城区改造鹿楼电厂(矿务局电厂)为热电厂,实行热电联产,向山城区供热,尽可能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鹤山区在中山、鹤壁集各建一区域锅炉房,作为集中供热热源。
淇县:以铁西区热电厂作为热源。
浚县:采用区域锅炉房作为热源。
市域内集中供热达不到的地方,采用地源热泵、家庭小煤炉采暖和新型能源。
第42条市域环卫工程
1.规划确定2020年人均垃圾日产量为1.0千克,年垃圾总产量为1860吨/日。
2.新建山城区、鹤山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座。规划淇县、浚县各增建一座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15年),近期达到卫生填埋,远期适当增加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至2020年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并建立完善密闭化、无害化的收集及装运体系。
4.逐步实现清洁作业和垃圾收运机械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远期达到75%。
5.城区按照每0.8~1.2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转运站。
6.城区按照每平方公里设置3~5座公共厕所。
第43条市域综合防灾
1.新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老城区及淇县、浚县县城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2.对各河道定期进行疏浚,并对市域内的防洪堤进行加固,达到设防标准,确保城市(镇)汛期防洪安全。加强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保障水库下游地区安全,同时提高水资源调蓄供给能力。重视工程措施建设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相结合。
3.淇滨区、鹤山区以及淇县、浚县基本上全部位于地震动参数为0.20g的地震高烈度(相当于Ⅷ度)区内,按8度进行抗震设防;山城区位于地震动参数为0.15g-0.20g的地震烈度(相当于Ⅶ-Ⅷ度)区之间,按7-8度进行抗震设防。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抗震防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
强化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道路、通信、供电、供水及消防、医疗等系统应做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价结果抗震设防。特别是位于7-8度分界线附近的工程建筑更应进行专门研究。实行重要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评价制度。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搞好城市抗震设施的建设。避难场地的标准,8度设防城市应达到人均2平方米。
5.消防站的设置,以消防站从接警起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依据,尽量设在责任区中心及附近位置,设在交通便捷、距公共设施近的地点。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二级普通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4平方公里。规划在各区、县按标准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在需要地段应安排特勤消防站,其同时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
6.各县级以上城市要认真做好所在城镇的人防工程规划,并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认真贯彻“全面规划,平战结合,重点突出”的方针,使人防建设和城市的发展相协调,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全面提高平时抗灾、战时抗毁的能力。各城镇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使人防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适应现代战争条件下人防的要求。
加强对重要目标的防护。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设施的防灾抗毁能力。
第7节 市域空间管制
第44条空间管制分类
为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综合工程地质、生态适宜性、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并结合上位规划《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区域性的生态敏感区,在鹤壁市域范围内划定禁止建设区、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及已建区,实施不同的控制管理。
1.禁止建设区
包括生态保护区、历史文物保护区、区域性交通通道及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农田。详见附表4。
2.建设区
建设区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或敏感区,包括镇(村)及发展备用地区、地下矿产资源区、二级水源保护区、滞洪生态保护区、断层影响区和风景旅游区。详见附表4。
3.适宜建设区
在适宜建设区内进行开发建设要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适宜建设区包括:基础工业聚集地区、功能提升地区、发展改善地区。详见附表4。
4.现状建成区
城市建成区是城市行政辖区内已按城市建设规划完成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域。
第45条 空间管制事权划分
1.监督型管制
由市直接控制和管理。原则上禁止在该区内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或指定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凡涉及区域在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与要求的,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与要求。适用于:生态保护区、历史文物保护区、区域性交通通道及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矿产资源区。
2.型管制
由市进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该区内可进行城市建设行为,但必须经过环境保护专项论证并通过市级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建设。适用于:基础产业聚集地区、村镇及发展备用地区。
3.指导型管制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各区可根据发展的需要进行用地功能的局部调整。适用于:功能提升地区、发展改善地区。
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
第1节 产业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46条产业发展目标
以发展“煤电化材”、机械制造业和食品工业三大战略支撑产业为主导,以金属镁精深加工、光伏产业为先导,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大力扶持畜牧业,适度发展旅游产业。
第47条产业发展策略
大力推动第二产业发展,重点转换工业结构,以二产调整促三产发展。引导产业分区聚集,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产业中心,逐步将产业中心由老城区转移至新城区。
第2节 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第4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目标,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规模经营,向二产、三产延伸,形成西部、中部、东部三大农业产业区。西部山区依托山林资源,重点发展观光农业,林果种植业和养殖业等具有山区优势的特色农业。中部地区以发展农产品加工、畜牧业等高附加值农业为主,注重发挥农业用地的生态功能,以农田保护为基础,形成若干与周围自然环境融为一体的农业区,改善城市总体生态环境。东部平原地区应积极发挥浚县“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的带头作用,发展以优质小麦、玉米、畜牧业为主导的特色农业。
第49条工业产业空间布局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化工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
全市规划五个产业聚集区。
1.宝山循环经济园区
主要包括梨林头片区、姬家山片区、大河涧片区、上峪片区、石林片区、鹤山煤炭物流片区六个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煤炭、电力、煤盐化工、新型建材、金属镁及其它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等产业,配套发展煤炭物流等产业。
2.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要包括新城区城北工业片区、东杨工业片区、原金山工业片区三个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金属镁精深加工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无污染的先进制造业,适当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3.朝歌工业园区
主要包括铁西工业片区和县城城北工业片区两个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及其他轻工行业、光伏、粮食物流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4.浚县黎阳工业园区
主要包括黎阳食品工业片区、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片区、精细化工片区三个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食品工业、精细化工、生物产业等产业。
5.高村产业园区
主要包括高村物流片区,高村食品精深加工产业片区等两个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食品精深加工、物流仓储等产业。
第50条服务业产业空间布局
新城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职业教育、文化产业、房地产业、科技服务、金融商务、文博会展、体育健身、专科医疗十大服务业。
建立布局合理,高效、低耗的现代物流体系,集中建设三大物流基地,包括鹤壁集煤炭物流集散基地,高村物流集散基地和钜桥物流集散基地。
充分发挥鹤壁在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等多方面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鹤壁特色的休闲旅游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生态旅游产业。
第3节 产业分期转型发展规划
第51条产业分期转型目标
鹤壁市产业分期转型主要实现三方面目标:
1.乡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
2.传统产业逐步向新型产业转移。
3.全市产业中心由老城区逐步向新城区转移。
第52条产业结构转型分期规划
产业结构转型分为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工业内部结构转型:由传统的资源型工业逐步转向新型制造业,由单一型产业结构逐步转向多样性产业结构,由粗放经营型产业发展模式逐步转向循环经济型产业发展模式。
第二阶段,整体产业结构转型:由第二产业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第三产业为主。
第53条产业布局转型分期规划
鹤壁市产业双中心格局的地域空间逐步置换,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新城区为潜在的产业增长中心,主导发展卫生品系的新型产业,老城区为已有的产业中心,主导发展传统资源型产业。
第二阶段,新城区的产业加速发展,成为仅次于老城区产业中心的产业副中心,形成一主一副的双中心格局。
第三阶段,新城区的工业产业逐渐超过老城区,老城区和新城区的主副地位置换。
第四阶段,新城区发展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的新型产业区,鹤壁一级产业中心,山城区下降到二级中心的地位。
第五章 城市空间结构
第1节 市域空间结构
第54条总体布局
强化“大鹤壁”发展理念,以新城区为核心,以老城区、淇县县城、浚县县城为城市组成单元,近期实现一核心带动三组团的“一心三星”结构,远期实现鹤淇一体化的一核心带动二组团的“一核双星”结构,尽快实现由分散的多节点、弱中心城市结构向有机联系的单元组合型大城市结构转变。
第55条分阶段空间结构化战略
第一阶段:实施两头并举的空间拓展战略。一方面适度加强主新城区同老城区的交通、生态联系,支持老城区的产业集聚与城市改造;另一方面加快南向的空间拓展,壮大主城区规模,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第二阶段:实现以新城区为核心的一心三星的结构化战略。完善城市空间框架,强化与淇县的交通联系,争取行政区划调整,为远景发展提供前期准备。
第三阶段:实现以新城区和淇县一体化发展的“一核双星”的空间结构。在新城区的发展逐步稳定之后,将城市建设的重点逐步移回新城区-淇县发展轴带,充实新城区的复合中心功能,并推动新城区-淇县发展轴成为非矿产业的集聚带和新的城市增长体,最终形成“一核双星”的空间结构。
第2节 市域分区空间结构发展指引
第56条新城区空间发展指引
1.空间发展策略
以城市结构为导向,统筹城市产业布局;强化中心职能;立足地域生态旅游资源,体现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
2.功能组织结构
新城区的功能组织结构为“一个中心,三个功能组团”,其中三个功能组团是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城北、东杨、原金山工业园区三部分组成)、钜桥科研职教组团、高村工业物流产业组团。
第57条老城区空间发展指引
1.空间发展策略
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延伸;加快沉陷、棚户区的治理;加强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强化老城区与周边地区、新城区的交通联系。
2.功能组织结构
老城区的功能组织结构可以概括为“两核五片”。 两核是由大胡生活服务核心和中山生活服务核心组成。主要包括梨林头片区、姬家山片区、大河涧片区、上峪片区、鹤山煤炭物流片区五个产业片区。
第5淇县县城空间发展指引
1.空间发展策略
调整城市拓展方向,向北呼应新城区发展,优化城市结构;集约土地利用,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与新城区之间的道路联系。
2.功能组织结构
结合县城北扩,强化城市轴向发展,对现有的空间结构进行调整,形成“两核两区”空间结构。两核指县城老城区以及县城新城区;两区指铁西工业组团和县城城北工业区两个产业区。
第59条浚县县城空间发展指引
1.空间发展策略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严格保护耕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农家乐等农业旅游;集约土地利用,适度发展工业。
2.功能组织结构
构建 “两园、两轴、三中心”的空间格局。其中,两园指生态观光园、工业园;两轴分别是经济发展轴、生态绿化景观轴;三个中心:卫西行政居住中心、城北文化综合中心、老城商业中心。
第3节 城市规划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形成“一主、一辅、一轴、一带”的空间结构。
一主:指新城区。
一辅:指老城区。
一轴:指以新城区为核心向南北拓展,联动淇县的城市发展主轴。
一带:指联系新城区与老城区的生态联系带。
第4节 城市规划区四线划定
“ 四线”指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和城市紫线。
1.城市蓝线
指城市规划区内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划定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具体包括汤河水库、盘石头水库、汤河流域、思德河流域、淇河流域本区段、南水北调本区段等,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2.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进行绿地建设;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3.城市黄线
主要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具体包括城市交通设施、给排水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4.城市紫线
主要指省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具体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个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个。
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市、县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更新,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前提,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 中心城区规模及用地布局
第1节 城市规模
第60条 近期2012年:中心城区总人口66.5万人,用地规模75平方公里,人均112.7平方米;(其中新城区人口36.5,用地规模45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81-91万人,用地规模102平方公里,人均113平方米。(其中新城区人口55-60万人,用地规模68平方公里)
第2节 城市发展方向
第61条结合用地条件、对外经济联系程度、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生态环境等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城市未来空间拓展方向。
新城区发展的方向为“南拓为主、北拓为辅、适度向东、控制向西”。
老城区发展的方向为“适度向西发展,向东发展”。
第3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62条规划目标
2020年,居住用地面积275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7.1%,人均居住用地为30.6平方米。
第63条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11个居住片区。新城区包括淇滨大道北片区、淇河片区、行政中心片区、北片区、南片区以及高村片区。老城区包括鹤壁集片区、中山片区、山城东片区、山城西片区以及鹿楼片区。
在新城区南片区、淇滨大道北片区、高村片区合理规划建设经济适用房,以满足原居民和城区内其他中低收入市民的居住需求。
第4节 工业及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第条 工业用地规划目标
2020年,工业用地面积279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比例27.3%,人均工业用地31.1平方米
第65条 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11个工业片区。在老城区西侧新规划了4个的工业片区,即梨林头片区、姬家山片区、大河涧片区和上峪片区;同时保留改造3个工业片区,即中山片区、山城北片区、鹿楼片区。在新城区北部规划3个工业片区,即城北、东杨、金山工业片区;在南部规划1个高村工业片区。
第66条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0年仓储用地面积45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4%,人均用地5.0平方米。
第67条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
结合城市对外交通枢纽布局3处仓储物流用地。
在新城区和老城区边缘,规划3处物流组团,便于工业产品集散。
高村片区。位于高村镇东北部,发展工业物流园区。
鹤壁集片区。位于鹤壁集东部,发展以煤炭集散为主的物流集散基地。
钜桥片区。位于钜桥镇北部,发展工业物流园区。
第5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第6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格局
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按三级配置: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1.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新城区,以华夏南路和朝歌路为公建主轴,重点布局市级城市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和综合服务功能区等。
2.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在老城区设立的区级服务中心。
3.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规模较大的居住区分别设施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第69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目标
2020年,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108.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10.8%, 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2.3平方米。
第70条 行政办公用地
1.规划目标
2020年,行政办公用地控制在城市建设用地的1.1%,人均行政办公用地面积减少到1.2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08.9公顷。
2.用地布局
市属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于新城区北部,以现状保留为主,适度增加用地规模。老城区设置区级行政办公用地2处,完善其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职能。部分工业片区行政办公用地以为社区管理服务的设施为主,采取散点布局、灵活组织的方式。
第71条 商业金融业用地
1.规划目标
2020年,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375.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3.7%,人均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4.2平方米。
2.用地布局
市级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1个市级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淇河东岸的综合服务功能区的建设,在综合服务功能区内设置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形成一个以大型商场、商务办公为特色的市级商业金融中心。并设2处特色商业用地,一片以新区市政广场周边现有的商业建筑为基础,形成以商品零售业和步行休闲街为特色;一片以高速铁路鹤壁站前广场为依托,形成以商品零售为特色。
区级商业服务中心:结合老城区实际情况,规划确定3处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新区设2处区级商业服务中心,1处位于新区北部,1处位于新区南部高村片区,强调其与市级商业中心的整体协调发展。
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中心:按3-5万人一处设置,结合居住用地均衡布置。邻近市、区级商业中心的居住区,采取设施共享的原则,不单独安排居住区级中心。
第72条文化娱乐用地
1.规划目标
2020年文化娱乐用地面积92.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0.9%,人均用地面积1.0平方米。
2.用地布局
以新区现状综合图书馆为基础,在周围地区,即兴鹤大街以东、湘江路以南地块重点建设一个文化中心,新建综合博物馆、科技馆、文化活动中心、音乐厅等文化设施以满足市民文化需求。同时结合商业中心 布置会展、购物娱乐用地,形成商业文化有机渗透的格局。
各城区结合分区中心形成包括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宫等配套设施在内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各居住区、居住小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套文化设施。
第73条体育用地
1.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0年体育用地面积60.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0.6%,人均用地面积增加到0.7平方米。
2.用地布局
首先健全各级各类体育设施,满足承接相应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需要。其次要充分考虑体育设施的普及性和可操作,分级设置体育设施,均衡布局,全市形成大型体育中心、片区体育运动场地、社区健身场所相结合的体育用地系统,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规划1个市级体育中心,位于兴鹤大街以西,闽江路以南的地区,形成集群众健身锻炼、体育比赛为一体的市级体育场馆。同时在新城区和老城区各布置3个区级体育健身中心。
第74条医疗卫生用地
1.规划目标
2020年,医疗卫生用地面积79.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达到0.8%,人均用地面积0.9平方米。每万人中医生数达到30人。
2.用地布局
为提高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规划形成市、区、社区三个等级,综合、专科多种类型的医疗卫生设施体系,突出肾病、眼科、肿瘤、康复养老等特色专科医疗优势,发展专科医疗产业。
结合现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16所,专科医院6所,中医院3所,疾病控制中心6所,卫生监督中心3所,中心血站1所,急救指挥中心1所,急救站9所,乡镇卫生院25所的基础上,老城区在山城区新增两个区级综合医院,鹤山区新增一个区级综合医院。新城区在核心区新增一个市级综合医院,高村和钜桥组团各新增一个区级综合医院。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和综合服务能力,健全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完善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卫生检疫中心的设施建设。建立技术先进、管理网络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第75条 教育科研用地
1.规划目标
2020年,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360.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达到3.5%,人均教育科研用地面积达到4.0平方米。
2.用地布局
遵循资源整合、集中为主的原则,对现状零星分布、用地紧张的教育科研用地进行调整。积极培育鹤壁的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区域性职能,职业教育用地集中选址在钜桥镇浚大线南北两侧,逐步形成集教育、科研、信息和生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职教基地。
原则保留已建成的教育用地(包括职业教育、党校用地)。
第6节 旧城改造更新规划
第76条 范围划定
结合鹤壁的城市空间发展特征、人口密度分布情况和现状房屋质量状况,本次规划确定的旧区包括鹤山区和山城区,总面积为2695.8公顷。
第77条 城市旧区改造更新措施
1.以环境建设和市政改造,带动地区的更新
2.完善公交系统缓解交通压力
3.疏解居住人口,降低人口密度,提升居住质量
4.加快城中村改造,提升整体居住水平
5.调整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
6.完善道路系统和改善环境
第7 实施对策
1.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同时,强调的作用,使城市功能的替换和转移能够有利于整体功能布局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广大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改善。
2.学习和引进精明的土地经营手段,防止因基础设施投入带来的土地增值大量流失,在旧区更新中为城市积累财富。
3.通过规划协调,促进旧区更新与新城区建设的联动;加强规划管理,切实保证通过旧区改造,创造更加健康、更加优美的城市环境。
4.重视旧区交通的制定和引导,通过道路交通系统的建设,引导开发,并不断改善和提升旧区交通环境的质量。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79条发展目标
1.建立安全便捷、高效畅达、优质舒适、绿色低耗的整体化综合交通体系;
2.形成网络层次合理化、交通服务人性化、空间环境特色化、综合管理信息化的城市交通系统;
3.配合鹤壁城市空间南向拓展及土地开发策略,构建与城市空间发展相协同的交通网络;
4.加快快速通道建设,增强新城区和老城区的互动联系,促进区域整体发展。
5.促进城市内部交通结构改善,加快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第80条 道路网络规划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1.快速路
在中心城区外围建设城市快速路,近期采用部分立交,远期实施全互通立交,道路红线宽度60米,主要包括连接新老城区的新老城区快速通道,连接浚县和新城区的浚大线,连接淇县与新城区的安(阳)信(阳)快速通道(新107国道)。
2.主干路
道路红线宽度40-60米,总长度312公里,路网密度1.3公里/平方公里。
3.次干道
道路红线宽度30-40米。按路网密度1.6 公里/平方公里布置。
4.支路
道路红线宽度15-20米。
第81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规划公共交通线网覆盖市区90%以上,线网密度在市区中心区达3—4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区达2—2.5公里/平方公里,覆盖全部城市主干路和部分次干路;在城市快速路及其辅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形成多等级的公共交通走廊。城市公共汽车拥有量按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计,设置公交车辆停保场1处,调度中心1处。中心城区各片区布置公交停车场,每处规模停放100—250辆公交车。公交首末站每处用地1300—1500平方米,最小不低于750平方米。
第82条广场规划
规划市级和区级广场4处,其中为市民游憩集会、文化娱乐性质的广场2处,布置在商业区、文化娱乐中心区;市政广场1处,布置于行政中心;交通集散型广场1处,即高速铁路客运站前广场。
第83条公共停车场(库)
主城区内部机动车停车场(库),主要设置在城市的交通枢纽、大中型文化娱乐公共建筑、大型商业区出入口,以及工业区、居住区内部。对于商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各居住小区、行政办公建筑应按照国家规范标准配置停车位。
第84条大型停车场
规划在城市主要对外出入口和城市中心区边缘,布置大型停车场,每处占地约1公顷。
第85条城市道路广场用地指标
规划城市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123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3.0平方米。
第八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86条绿地系统布局
规划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完备的绿地系统,增加了城市绿地的连续性、绿地分布均匀性、功能与景观的综合性。
1.区域绿地系统形成面:通过营建和保护黄庙沟旅游度假区、汤河流域生态农业区、淇河水源保护区、金山风景区、云梦山风景区、浮山风景区和浚县生态农业区等绿色空间,结合现有的郊区农业、林业、水体、风景区等绿地条件,构建中心城区大环境绿化背景,实现区域整体绿化。
2.城市防护绿地廊道系统形成线:片区与片区之间,组团与组团之间保留一定宽度的绿色廊道,组团内高速公路、快速路、河道等布置带状绿化廊道构成城市的生态绿带;在污染较大的工业组团与核心组团之间设置防护绿带,以减少工业用地对居住用地的污染,同时也防止城市的无限蔓延。
3.城市公共绿地系统形成点:在新城区重点打造“一河四园”四大主题公园,并与其他城市公园、街头绿地、生态公园等一同构成点状绿地。
第87条公共绿地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公共绿地总面积731.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7.1%,人均8.13平方米。包括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和街头绿地三类。
1.综合公园6处,包括新城区城北公园,面积约为8.56公顷;淇滨公园,面积约为8.47公顷;公园,面积约为11.13公顷;钜桥公园,面积约为12.20公顷;高村公园,面积约为17.57公顷。以及老城区现状保留的枫岭公园,面积约为31.50公顷。
2.社区公园在中心城区各片区均布置一处,主要为一个城市组团或一个行政区的居民服务,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服务半径为1-2公里。
3.街头绿地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景观道路两侧,居住区出入口附近,每处面积为0.5-2公顷。
第8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生产防护绿地930.3公顷,主要布置在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两侧,宽度为50-200米。
第条生态绿地
由黄庙沟旅游度假区、汤河流域生态农业区、淇河水源保护区、金山风景区、云梦山风景区、浮山风景区和浚县生态农业区等组成。规划强化中心城区大环境绿化背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化联动体系,为城市的远景发展预留余地。
第九章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第90条发展目标
立足于鹤壁自身条件,城市景观以山体、河道、城市、田野为基本骨架和景观要素,以重点地段为节点,以自然环境为背景,展现和突出城市的景观特色。在保持现有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全面完善、优化人工环境,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创造具有独特景观魅力的现代化名城。
第91条景观特色区规划
重点控制下列特色景观区:
1.新城区商业金融中心核心景观区和行政中心核心景观区,以及老城区行政中心核心景观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业园风貌景观区:包括宝山工业区、鹿楼片区、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村片区。
3.森林公园景观区:包括金山森林公园和浮山森林公园;
4.生态农业景观区:包括浚县生态农业景观区和汤河流域生态农业区;
5.自然山体景观区:黄庙沟旅游度假区和云梦山风景区;
6.淇河景观风貌区:包括淇河水源保护区
第92条城市景观轴
1.一条城市景观主轴
淇河:结合“一河四园”工程,沿淇河打造魅力城市景观带。将淇河作为城镇有机组成部分进行两岸的景观塑造和滨水空间设计,形成城市重要景观主轴和推动新城区南拓的核心动力。
2.五条城市景观次轴
新城区中轴线:强化新城区中轴线的景观风貌控制。将中轴线干道作为展现现代化城市景观通道,控制两侧绿化景观,强化两侧的建筑景观效果,创造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轴线。
朝歌路景观轴:贯穿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鹤壁站前广场、体育中心和综合服务功能区三个重要城市节点,是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魅力的景观轴线。
天赉渠和护城河:强化天赉渠和护城河的维护利用,体现城市的历史和水系特色。规划保留天赉渠天然走向、形态,通过天赉渠等一系列水系的保护,体现鹤壁城市特色。
老城区生活轴:串联老城区主要的景观结点,是老城区重要的景观和生活轴。
3.一条生态景观廊道
宝山工业区和老城区之间的生态绿地沿城市道路和组团间双向渗透,构成生态景观廊道。
4.三条生态防护景观轴
濮阳至山西高速公路生态防护景观轴、京港澳高速公路生态防护景观轴和南水北调生态防护景观轴。
第93条景观节点控制
严格各类型景观节点的风貌控制,包括门户型节点、人文型节点、标志性节点和开敞空间节点,提高城市环境的适居性与可识别性。
1.门户节点:加强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鹤壁站、京港澳高速公路和鹤濮高速公路交汇点、鹤辉高速出口等城市出入口处的景观建设,设计不同主题的景观雕塑。
2.地标节点:重点建设几处城市地标节点: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区标志性建筑、京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鹤壁站房等。
第十章 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1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94条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节水型社会,适度超前建设水源和供水工程,境外引水与境内水资源开发相结合,完善水源网络系统和城市供水系统。至2020年,城市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同期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第95条供水规模
中心城区到2020年最高日用水量为67万m3/ d,供水量为67.4万m3/ d,其中净水厂供水量为34.36万m3/ d,电厂、煤化工等项目直接取工农渠原水约20万m3/ d,其余为再生水。
第96条供水水源
(1)盘石头水库
盘石头水库通过工农渠向鹤壁市城区年供水1.35亿m3,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2)淇河寒坡洞水源地
淇河寒坡洞水源地采用泵提方式通过暗管将淇河水引入第三水厂,设计年取水量1825 m3,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
(3)南水北调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每年分给鹤壁市区8440万m3水量,其中三里屯取水口年分水3650万m3(约10万m3/ d),刘庄取水口年分水4790万m3(约13万m3/ d)。
第97条新建水厂
在新城区南部利用南水北调工程三里屯分水口新建第四水厂,规模为10万m3/ d,用地面积控制在5公顷。在金山工业区北部利用南水北调工程刘庄分水口水源新建第五水厂,规模为4万m3/ d,用地面积控制在2.8公顷。
第9给水管网
根据用地布局及道路规划,在现有给水管网的基础上增设完善输配水管线,并使老城区第一、第二两个水厂管线连通,新城区三个水厂的管线连通,各区内的管线成环状管网布置,以确保用水安全。
管网中不采用大型水塔或高位水池等流量调节设施,高层建筑自设加压供水设备用水。
第2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99条规划原则
1.根据鹤壁市排水现状,结合城市布局、地形条件及降雨特点,本着“利用现状、逐步完善、实用经济、不留缺口、变害为利”的原则来规划排水系统。
2.与各专项工程密切配合、互相协调。
3.充分发挥排水系统功能,满足使用要求,力求系统完善、技术先进、设计合理。
4.注重工程建设中的技术经济要求。
5.采用雨、污分流,处理好近、远期关系。
第100条城市污水量预测
规划到2020年鹤壁市中心城区污水总量为44万m3/d。
第101条城市污水处理厂
1.根据对新城区污水量的预测,远期扩建淇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0万m/d。
2.在东杨工业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8万m/d。
3.在新城区南部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6万m/d。
4.根据对老城区污水量的预测,保留现状山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m/d;远期在中山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3万m/d;在鹤壁集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3万m/d;在宝山工业集中区规划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达到8万m/d。
5.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110号文件《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确定鹤壁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第102条城市污水处理厂
1.根据对新城区污水量的预测,远期扩建淇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0万m/d。
2.在东杨工业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8万m/d。
3.在新城区南部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6万m/d。
4.根据对老城区污水量的预测,保留现状山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6万m/d;远期在中山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2万m/d;在鹤壁集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2万m/d。
5.规划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前置厌氧奥贝尔氧化沟生物处理技术(三级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第103条城市污水泵站
在新城区设3座污水提升泵站,分别位于黎阳路与护城河交叉处;柳江路和泰山路交叉口;京港澳高速与淇河交叉口西北部。
第104条城市污水管网布置
1.完善污水管网,避免出现污水收集盲区。
2.重视社区、小区污水支管规划设计,应与干管和主干管的规划设计配套进行。
3.新建污水管道应与新建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4.市区主要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的,需双侧敷设污水管道。
第105条城市雨水管渠设计流量计算
依据鹤壁市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计算。
第106条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规划
规划区域的雨水管渠应充分利用地形,根据分散、直捷的原则,把雨水就近排入汤河、泗河、天赉渠、棉丰渠和淇河等河道。
第107条城市雨水管网布置
1.完善雨水排放系统,雨水就近排放至现状或规划水体内。
2.重视社区、小区雨水支管规划设计。
3.新建雨水管道应与新建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4.市区主要道路红线宽度在40米及其以上的,需双侧敷设雨水管道。
第10城市雨水泵站
改造黎阳路东段过京港澳高速涵洞处雨水泵站,在淇河北岸京广铁路桥东雨水出水口前新建1座雨水提升泵站。
第109条措施要求
工业废水经处理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方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带有传染病毒、病菌的医院污水,必须经特殊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减少雨水径流量,利于城市防洪。
建设雨洪利用设施,节约用水。
增加环保型雨水口的设置,以拦截道路上的初期径流。
维护、整修、 疏挖规划区内排水沟渠,以满足排涝要求。
规划在适当地区开挖河道和水面,增加城市排水能力。
第110条再生水工程规划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该标准满足《再生水水质标准》(2006)中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城市用水以及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再生水处理设备及泵房均建在污水处理厂内。在新建污水处理厂内,同时建设再生水处理系统,并配套建设再生水管道。再生水管道布置以市政主干道为主。
第3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111条用电负荷
2020年鹤壁中心城区最大用电负荷为780兆瓦。
第112条电源规划
现有发电厂:鹤壁电厂2×220兆瓦,同力电厂2×300兆瓦,盘石热电厂2×135兆瓦,丰鹤电厂2×600兆瓦,矿务局电厂2×14兆瓦。
新建发电厂:2×1000兆瓦鹤壁电厂四期工程。
新建热电厂:2×300兆瓦东杨热电厂,2×300兆瓦高村热电厂,2×300兆瓦鹿楼热电厂。
新建500千伏变电站:新建500千伏鹤壁变电站,主变容量为2×1000兆伏安,由省网提供。
2020年发电厂装机总容量为6338兆瓦。
第113条220千伏变电站
现有220千伏变电站2座:灵山变(2×180兆伏安),桃园变(2×150兆伏安)共2座。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2座:衡山变电站主容量2×150兆伏安,申屯变电站2×180兆伏安。
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扩建桃园变电站,增容至3×150兆伏安。
2020年鹤壁中心城区220千伏变电站4座,每座按2—3台主变设置。线路采用架空方式敷设。
第114条110千伏变电站
现有110千伏变电站11座:淇滨变(2×31.5兆伏安)、海河变(2×40兆伏安)、卫河变(1×40兆伏安)、南郊变(3×40兆伏安)、大湖变(2×31.5兆伏安)、冷泉变(2×31.5兆伏安)、康家变(2×31.5兆伏安)、锦绣变(2×31.5兆伏安)、大吕寨变(1×31.5兆伏安)、钜桥变(2×40兆伏安)、高村桥变(2×31.5兆伏安)。
在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石林变电站,主变容量3×40兆伏安。
新建110千伏变电站9座:新建大梁庄变电站,主变容量3×40兆伏安,从220千伏申屯变电站接线;崔庄变电站,主变容量3×40兆伏安,从220千伏灵山变电站、申屯变电站接线;东杨变电站,主变容量2×40兆伏安,从220千伏申屯变电站接线;金山变电站,主变容量2×40兆伏安,从220千伏衡山变电站接线;姬家山变电站,主变容量2×40兆伏安,从220千伏桃源变电站接线;大河涧变电站,主变容量2×40兆伏安,从220千伏衡山变电站接线;小营变电站,主变容量3×40兆伏安,与110千伏石林变电站、冷泉变电站形成环网结构;柳江变电站,主变容量2×40兆伏安,从220千伏桃园变电站接线、与110千伏石林变电站形成环网结构;石岗变电站,主变容量2×40兆伏安,从220千伏灵山变电站接线。
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扩建卫河变电站,增容至2×40兆伏安;大吕寨变电站,增容至2×31.5兆伏安。
2020年鹤壁中心城区110千伏变电站21座,每座按2—3台主变设置。线路均采用架空方式敷设。
第115条高压线走廊
1.500千伏高压走廊
鹤壁变电站—安阳变电站,沿文昌大道道路中心,控制宽度为60米。
2.220千伏高压走廊
灵山变电站—浚县变电站,沿柳江路北侧,控制宽度为40米。
衡山变电站—灵山变电站,沿文昌大道西侧,控制宽度为30米。
灵山变电站—汤阴变电站,沿电力线路控制宽度为30米。
3.110千伏高压走廊
灵山变电站—海河、卫河变电站,沿泰山路东侧,控制宽度为20米。
灵山变电站—钜桥变电站,沿柳江路北侧,控制宽度为40米。(同220千伏浚灵线同杆架设)。
灵山、申屯变电站—崔庄变电站,沿南海路南侧,控制宽度为20米。
申屯变电站—卫河变电站,沿渤海路北侧,控制宽度为20米。
灵山变电站—石岗变电站、牵引站,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20米。
第4节 通信工程规划
第116条用户预测
中心城区2020年固定电话普及率预测指标为55部/百人,固定电话为33万部。移动电话普及率80部/百人,移动电话为48万部。有线电视网用户覆盖率预测指标为100%,宽带接入网覆盖率为100%。
第117条局所规划
1.电信重组后,新城区电信综合目标局缩减为三处,老城区电信综合目标局缩减为两处,中心城区共形成5个电信综合目标局。
2.新建移动基站50座,交换面扩容60万。同时结合3G建设情况开通3G通信设备,提供高速移动数据业务。
3.在新城区新建八个邮政支局所,中心城区共形成一个邮政中心局,12个邮政支局所。
第5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11城市用气量预测
2020年中心城区年用气量3.1亿标立方米。
第119条城市燃气气源规划
1.城市燃气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2.西气东输豫北支线天然气。
3.引进鄂尔多斯长输管道天然气。
4.供气方式为:长输管线-天然气门站-储配站-中压管道-用户调压器-低压管网和用户引入管-燃气表具。
第120条城市燃气供气设施规划
1.天然气门站
启用大八角和鹿楼门站。
在新城区太平庄村北新建一天然气门站,引进鄂尔多斯长输管道天然气,占地约0.5公顷。
2.储配站
在新城区刘庄门站附近新建一座高压燃气储配站,占地约2.0公顷。
在新城区,规划太平庄门站附近新建一座天然气储配站,占地约1.5公顷。
在老城区新华街北新建一座天然气储配站,占地约1.5公顷。
3.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
在新城区设置加气站2座,用气规模为1.5-2万立方米/日﹒座。
4.调压站
规划远期在老城区新建四座专用调压站,满足工业区用气。
第121条城市燃气输配管网规划
1.实施城市输配管网升压,将输气管道压力级制由中压B升至中压A。
2.逐步完善城市中压配气管网。
3.更换现有已老化和不满足压力级制输气管网。
4.远期新建新老城区之间高压输气干线(约35km)。
第6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122条城市集中供热负荷计算指标
规划各类建筑物热指标为:民用住宅:42W/㎡,公共建筑:50W/㎡。
工业热负荷指标:
参考鹤壁市工业用热现状情况及周边市相当的城市工业用热指标,取工业用热指标为0.25吨/小时.公顷。
第123条供热普及率
集中供热普及率远期2020年60%。采暖热负荷1547MW。
第124条城市热源规划
1.保留现有供热一站和供热二站2个民用集中锅炉房供热和盘石热电厂3个热源。
2.规划新建2座热电厂,在新城区与淇县连接带之间建一座热电厂(高村热电厂),规模为2×300 MW;在东杨工业区建一座热电厂(东杨热电厂),规模为2×300 MW。
3.改造鹿楼电厂(矿务局电厂)为热电厂,规模为2×300 MW,实行热电联产,向山城区供热。
4.在中山、鹤壁集各建一区域锅炉房作为集中供热热源。
第7节 环卫工程规划
第125条 环卫工程规划
1.人均垃圾日产量指标远期为1.0千克,至规划期末城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910吨,年产生垃圾量为33.2万吨。
2.城市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密封转运、卫生填埋为主的收运处理体系。工业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应由环卫部门集中统一处理。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3.使用蔡庄无害化垃圾处理厂(日处理量530吨),关闭山城区荷载已满的垃圾填埋场,申报其为城市绿化用地或道路用地。规划新建两处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分别位于山城区和鹤山区,规划日处理量共计330吨。至规划期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80%以上)。
4.垃圾转运站按0.8-1.2平方公里设置一处,每处占地不少于100平方米,分设在主次干道两侧和居民点附近。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共设65座(其中新城区38座,山城区20座,鹤山区7座)。
5.公共厕所布置规划在城市人口集中地段按300-500米设一座,主干道500-700米设一座,次干道800-1200米设一座。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公厕 228座(其中新城区134座,山城区79座,鹤山区15座)。
6.按国家规定城市环卫车辆的配备应达到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二,规划需配备环卫车辆共计182辆(其中新城区120辆,山城区40辆,鹤山区22辆)。
7.规划中心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远期达到75%。
第十一章 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第1节 防洪工程规划
第126条 防洪标准
新城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老城区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第127条 防洪措施
1.对淇河两岸城区段规划防洪设施,建立由淇河河堤、新城区北面护城河和东面护城河河堤组成的防洪安全体系,以满足100年一遇的行洪要求及排涝要求。
2.沿淇河两岸预留生态用地作为分蓄行洪区,在河流险工河段设立应急风险区,以减轻超标洪水造成的损失。
3.拓浚整治城市水系,加固及新建防洪堤,老城区排水河道排涝标准达到50年一遇。
4.山区防洪采取“水库拦蓄,开沟截流,高水高排”的治理措施,主要水库盘石头水库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山体排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第2节 消防工程规划
第12城区消防划分为16个消防责任分区,共设16个消防站。除3个现状消防站,以及1个在建的特勤消防站外,规划新设普通消防站10个,特勤消防站2个。
保留新城区的消防站,并扩建功能为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在新城区建市级消防培训中心。
第129条在各类大型公共建筑、重要交通设施、重要生命线工程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建筑物外围,规划预留30-50米的消防救灾工作空间、进入上述现场,应有不同方向2-3条双车道的救援疏散通道。
第130条建筑设计应严格按消防规范执行。
第131条以市政给水管网为主要消防水源,公共消火栓沿道路设置;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天然水源,在淇河与城区主干道交叉处增建消防车取水平台;在高层工业、民用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增建消防水池。
第132条城市道路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完善城市道路网,合理布局主次干线,提高道路网密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合理规划小区内部道路,拆除违章设施,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设置危险品运输线路,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
第133条现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和场所,近期限期改造或搬迁。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站、汽车加油(气)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的的位置,使之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第3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134条鹤壁市是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对城市主要目标和生命线工程进行重点保护,其中市级战时指挥所及通讯中心要满足三等指挥所标准。
第135条中心城区划分为3个人防防护片区,即山城区、鹤山区、淇滨区。各片区内人防建设要自成系统。
第136条城市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住宅、宾馆、商店、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民用建筑,必须按规定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137条人防设施布局
1.人防指挥工程:规划为市级、区级和街道级。规划市级人防指挥所1处,区级人防指挥所3处,街道级人防指挥所结合城市事处规划建设。
2.医疗救护工程:以规划防护片区为单元,结合片区医院分别设置。
3.防空专业工程:以片区为基础,设置相应专业工程队伍及人员掩蔽部。
4.配套工程:以片区为单元,设置相应配套工程设施。
5.人员掩蔽工程:结合新建居住区、行政办公、商业集中区、广场、公园等进行布局。
第13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策略,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平时与战时相结合、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互协调的原则,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第4节 防震减灾规划
第139条 城镇抗震设防标准
淇滨区、鹤山区按地震基本烈度8度进行抗震设防;山城区按地震基本烈度7-8度进行抗震设防。
第140条建设项目应避开崩塌、滑坡、断层地带;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大型水利工程、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第141条学校等人员集中场所必须满足抗震要求,确保该类工程的抗震安全。
第142条避震疏散场地包括公园、广场、停车场、城市绿地、学校操场、运动场、空地等,应就近就地、有对外通道和自来水或自备水源,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良好,附近不得有高大建筑物和危险建筑,远离次生灾害源。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第143条以城市主、次要交通干道作为疏散救援通道,并对各级疏散通道设醒目指示标志。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内外的避震疏散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4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内外的避震疏散主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7米。与城市出入口、中心避震疏散场所、市抗震救灾指挥中心相连的救灾主干道不宜低于15米。避震疏散主通道两侧的建筑,应能保障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
第144条防止地震时可能诱发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和病菌散溢等次生灾害。严格控制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并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区内现有此类企业要限期搬迁或采取严格的防震措施;对新建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总体规划的要求选址布局,采取有效的防护隔离措施,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第十二章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第145条 保护原则
坚持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使历史文化环境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第146条 城市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浚县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淇县为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管理,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制定和完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
注意对建筑高度的控制,协调空间尺度关系;优化完善古城路网体系,并保证与新城区的顺畅对接。
2.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淇县:老城区具有明清风貌的传统商业街中山街,老城区旧护城河段。
浚县:伾浮路古街区、东西大街、文庙街和文庙前东西街、端木坑、卫河浚县段。
规划要求核心保护区内严格保护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各个要素,历史建筑在保护其格局和风貌的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改善环境和使用质量。
3.历史水系的保护
历史水系包括淇河、卫河、永通河、汤河、羑河等。
规划要求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净化河水。加大滨水绿化建设,沿历史水系设置绿化带。对于沿河建筑,要严格控制其高度、色彩、体量等,以丰富城市的轮廓线。
4.文物古迹的保护
文物古迹包括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和馆藏文物。
规划要求对于已经列入鹤壁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古遗址,分级公布保护等级,制定保护规划,严格按照保护要求保护;尚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规划应根据各遗址的价值及周边环境确定保护区,原则上自各处遗址边界起10米范围内为保护区,保护区界线之外100米或200米内为建设控制区。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形式、性质的地面、地下工程建设。建设控制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其建筑形式、色彩等与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可以在适当地点建设古文化博物馆,展示和再现古代文明的灿烂场景。
第147条非物质文化的保护
对于鹤壁市诸多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需积极培育,确保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深入挖掘、充分认识传统文化的内涵,积极培育,继承和发扬历代的精神财富,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传播工作。积极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弘扬传统文化。设立鹤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1节 环境保护目标
第14 水环境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2012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达标100%,加强农村用水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95%,卫生合格率100%,卫河、汤河达到Ⅴ类水质,其他河流水体保证水质不恶化。详见附表5。
远期目标: 2020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保证区域内河流水质无Ⅴ类水。
第149条 大气环境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2012年,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5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重点工业源废气排放达标率达90%。
远期目标: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5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0%,重点工业源废气排放达标率达100%。详见附表5。
第150条 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2012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达到90%。
远期目标: 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保持100%;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达到100%。详见附表5。
第151条 声环境支撑能力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2012年,建成区达标覆盖率达到85%;交通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85%;安静小区达到90%。
远期目标:2020年建成区达标覆盖率达到95%;交通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95%;安静小区达到97%。详见附表5。
第2节 环境功能区划
第152条 鹤壁市域环境功能区划
1.水环境区划
根据《海河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鹤壁市各条河流的现状、功能,提出水环境功能区划,见附表6。
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划定鹤壁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一类区包括淇河上游湿地、黄庙沟森林公园、云梦山-灵山一带风景名胜区;
二类区包括市内其他区域;
无三类区。
3.噪声功能区划
依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划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
执行0 类标准:无;
执行1 类标准:淇滨区、淇县、浚县居住、文教机关区域;
执行2 类标准:鹤山区、山城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执行3 类标准:鹤煤集团煤矿开采区域、山城区电厂、水泥厂周边地区、东杨工业区、金山工业区;
执行4 类标准: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107公路、鹤濮高速公路、壶台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第3节 环境支撑体系建设
第153条 水环境支撑能力建设
1.水环境修复
加强对水污染重点企业监管;通过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深度;中远期可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工作,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
2.水资源保障
倡导节水灌溉,提高工业污水回用率;进行地下水的补给回灌,普及县域供水管网建设,减少地下水资源的开采;通过盘石头水库的建设,增强水资源的调蓄能力和供给能力;合理分配调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中远期可开展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实现远期的供需平衡。
3.水安全保障
建立水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实时监测报告水质水量;开展综合防洪体系,2020年前淇河、卫河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水库防洪标准全部达标。
4.水文化提升
对淇河的中下游进行生态修复,营造城市公共休闲空间,促进人与水的和谐共处,打造亲水城市。
第154条 大气环境支撑能力建设
1.实行烟尘、粉尘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
2.对大气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13.5 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配置脱硫设施,并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装置,12.5 万千瓦以下的火电机组实行性淘汰。
3.进一步治理工业粉尘污染,电力、水泥、建材行业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治理采石业的粉尘污染问题。
4.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恶臭污染和油烟的污染防治。
5.鼓励使用电力、天然气、水煤浆等清洁资源。
第155条 声环境支撑能力建设
1.对于社会生活噪声,加强对城区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管理,对餐饮服务业噪声以及公共场所环境噪声进行控制。
2.对于交通噪声,分别从改造道路、控制机动车噪声以及优化交通路网体系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控制。
3.对于建筑施工噪声,需加强噪声的监督与控制,将噪声污染防治贯穿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4.对于工业噪声,严格根据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审批新建企业,同时优化产业结构 ,淘汰产值低、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
第156条 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
1.对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应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指导思想,促进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主要加强煤矸石、粉煤灰、金属镁废渣等的综合利用,逐步形成规模的产业化链条。
2.对于农业固体废弃物,应加强畜牧业养殖粪便的综合利用,以及农业薄膜的回收利用和农村秸秆的综合利用。
3.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应加快市域垃圾处理厂建设,逐步封闭简易垃圾填埋场,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及垃圾收运网络和垃圾中转站的建设。
第4节 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体系建设
第157条 生态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立法、用水管理制服、垃圾管理、公众参与等。
第15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
第159条 管理保障
实现各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实行领导者的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完善经济核算体系。
第160条 生态文化、生态行为教育
开展以普及生态环境知识与资源保护意识为目的的生态环境教育,促进居民的传统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型转变。
第161条 城乡一体化中的生态建设
以建立高效、和谐的区域生态经济系统为目标,为城市和乡村的经济在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中实现交融,在物质、能量、信息等各种交换中实现良性循环。
第5节 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
第162条 规划目标
贯彻“资源开发、高效利用、循环经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的生命周期生态矿区建设理念,实施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修复系统工程,发展生态经济,重建矿区新的和谐的人地关系,实现城市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163条 规划年限: 2007~2020年
2012年完成棚户区改造,实现塌陷区人口迁移及地质环境的整治,生态修复工程逐步开展;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矿区初具规模和成效。
第1条 实施方案
1.监测普查
对塌陷区的监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沉陷地性质 (形态、规模、稳定程度等)和积水水体特征,科学划分不同矿井区沉陷地类型,因地制宜规划设计采煤沉陷地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并完善相应的制度。
2.环境综合治理
以环境综合治理为目的,实施居民点搬迁、土地综合整理、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搬迁及土地综合整理,包括煤炭开发影响区域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搬迁,及搬迁后土地系统整理工程;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对因煤炭开发诱发地质灾害(地面裂缝、岩溶塌陷、抽排水沉降等)和地下水均衡系统破坏的综合治理工程。
3.近期工程建设
对于塌陷稳定的地区,搞好农业综合利用开发,通过利用煤矸石、电厂粉煤灰、湖泥、河泥进行复垦,以土地复垦为主,养殖为辅,加工工业配套全面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和“企业共生循环”,着力“三废”综合利用、突出循环经济发展主题,实现对采煤沉陷地“最小化或零污染”排放。同时突出贯彻“两化” (资源化、生态化)理念的煤电工业固废(煤矸石、粉煤灰等)综合处置和采煤沉陷地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有机结合的系统生态环境修复主题。
4.远期工程建设
利用自然过程,采取自然演替方法是重要的手段,包括采用乡土物种、恢复植被群落与演替、改善土壤质量、恢复自然河道与水的自然过程;重构一个注重生物多样性保育、稳定的自维持生态系统,逐步建成矿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构建特色的矿区生态景观。
5.制度体系建设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把新型能源基地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把修复工作纳入市矿统筹的各项规划,构建共同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煤矿与乡村和谐发展的新矿区。
坚持国家投资为主体,国家、集体、社会多元投资原则,加快生态矿区建设。新产生采煤沉陷地生态环境修复,将以市场为导向,运用市场经济法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开发主体的权益和责任, 严格实行“开采许可证”制度,积极探索适合鹤壁矿区特点的生态环境修复投资机制、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地生态环境修复。
6.其他激励措施
建立健全积极有效的机制充分利用和落实土地复垦治理的优惠,凡是经区批准立项的单位或个人,享有土地使用权;复垦后用于种植粮、棉、油作物的林、果、桑及养殖业的,不增加粮、棉、油征购任务,从有效益的那一年起,五年内免缴农林特产税,三年内免缴征购任务等。同时建立“两个不限,两个搞活”,即不限复垦主体性质,允许国家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参与复垦,搞活参与复垦开发的机制;不限经营方式,允许复垦塌陷土地,搞集体经济、承包经营、招标经营、股份合作制经营如个体经营,搞活经营机制。
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初步形成了土地复垦的资金渠道,即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为塌陷地复垦提供资金保证。
建立配套服务机制,提高对塌陷土地的高效利用。为农民利用塌陷地经营高效农作物,提供产前、产中技术服务、产后销路等一系列服务。
第十四章 发展时序规划
第1节 近期建设规划
第165条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指导未来3-5年城市建设。为与相关规划衔接,并考虑到可操作性,本次近期建设规划期限至2012年。
第166条 近期城市发展规模
近期规划到2012年,市域总人口160万人,城镇人口90万人,中心城区人口66.5万人,其中,新城区36.5万人、老城区30万人。
近期规划到2012年鹤壁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人均用地指标确定为112.7平方米,预计城市建设用地将达到75平方公里,共增长约23.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
其中新城区45平方公里,增加20.1平方公里;老城区30平方公里,增加3.1平方公里。
第167条 近期发展方向
新城区在规划范围内加快向南发展,老城区要严格控制向东部非稳定沉陷区发展,适度向西发展煤化工用地。浚县县城作为副中心城市,城镇空间扩展考虑将黎阳镇和城关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规划。规划主要向东、向北发展。淇县加快向北发展,为鹤淇一体化提供前期支持。
第16 近期重点行动计划
新城区
1.加快新城区向南拓展,结合高铁站场集中力量推进CBD建设。
2.推进钜桥与高村的物流园区建设,为新城区发展提供物流保障。
3.强化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工业片区之间的公共设施统、市政设施、产业布局等的统筹规划。
4.结合近期职校用地需求,推动钜桥职业教育基地的建设。
5.鼓励新城区建设多种类型、多层次的居住区,通过居住类型的多样化来促进不同阶层的人口集聚。
6.充分发挥淇河景观主轴的作用,结合“一河四园”等美化项目的建设开展淇河休闲活动,体现城市特色。
7.强化新城区和淇县之间的联系通道,加强新城区与两者的交通联系。
老城区
1.严格控制向东部非稳定沉陷区发展,控制新建项目不在东部非稳定沉陷区选址。适当向西发展,结合现有工业项目在老城区西部发展煤化工用地。
2.对老城区分散的产业园区进行重新梳理和规划,进行煤矿沉陷区和棚户区改造,促进矿业生产区域内居民向居住环境较好的山城区南部和新城区转移。
3.利用市场机制,以多种方式推动山城区的用地置换和旧城改造,逐步完善老城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配套,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
4.加快煤炭物流园区的建设,为老城区主导产业提供资源保证。
5.对老城区进行交通疏导,强化南北向组团间的通道联系,在东部煤矿产业带旁设置货运专线,推进三条南北向主干道的改造建设。
6.推进长治-日照铁路的规划选址工作。
淇县
1.引导淇县向北发展,为鹤淇一体化提供前期支持。
2.加大淇县老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
3.尽快根据淇县主导产业发展铁西和城北工业园区。
浚县
1.加快浚县向东向北发展,重点发展黎阳镇。
2.加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本次规划主要考虑到中心城市与两县县城空间发展需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
1.逐步将淇县撤县设区,设为朝歌区。积极争取将影响新城区城市发展的北部区域划归鹤壁市。
2.撤销大赉店镇,设立街道大赉店事处。
3.逐步将淇县高村镇划归淇滨区管辖。
4.淇县桥盟乡合并朝歌镇,作为一个地域单元。
5.浚县黎阳镇合并城关镇,作为一个地域单元。
6.撤销大河涧乡和石林乡,设置大河涧镇和石林镇。
7.鹤壁集乡、上峪乡和姬家山乡撤乡设镇。
8.撤销淇县黄洞乡,并入庙口乡,同时庙口乡撤乡建镇。
9.淇县西岗乡撤乡设镇。
10.浚县白寺乡、王庄乡撤乡设镇。
第2节 远景发展设想
第169条 远景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及空间拓展
新老城区进一步协调发展,合理分工,优化结构;积极进行大河涧、石林等卫星城镇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浚县城关镇与黎阳镇镇区远景应向西发展,在空间上与新城区呼应;进一步加强两县与中心城区的联系,利用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老城区向新城区梯度转移,促进鹤壁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170条 远景城市空间布局设想
1.构建以新城区为中心的网络交通体系。以新城区为中心,建设覆盖老城区、淇县、浚县的环状快速交通系统,推行BRT快速公交系统,形成网络交通格局。
2.推动新城区-淇县中轴地带的城市化。在新产业园区建设的基础上,利用TOD模式、SOD模式等建设方式,带动新城区-淇县发展轴的城市功能完善。
3.优化新城区的空间结构。通过产业园区的重新规划梳理,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升级;建立完备的社会服务和城市绿化生态体系;完善城市内部路网结构,升级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推动城区用地置换和城市再开发,进一步增强城市活力。
4.构建田园生态系统。利用地质断裂带、采煤沉陷区等非建设区,重构矿区生态分隔廊道;建立沿过境交通、快速交通设施的绿化廊道系统;完善农村与城区之间的绿化分隔系统;改善城区内部的绿化生态环境,营造宜居的生活空间;实行生态重建计划,使鹤壁形成多组团的生态田园城市格局
5.形成“一核双星”的城市结构。一核即新城区-淇县发展核心,是未来城市发展的中心区域;一星老城区是鹤壁主要的能源-资源加工产业集聚区,一星浚县是鹤壁的农业、旅游与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区域。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171条 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经批准后,是鹤壁市指导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市各部门、各级应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实施,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172条 规划的法律效力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鹤壁市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用地调整决定。
第173条 规划实施的体系
1.加强法制化建设,制定《鹤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2.加强规划控制,建立空间管制平台;
3.加强规划引导,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
4.完善协调机制,推行市域共同制度;
5.加强对社会保障住房支持和资金投入;
6.加强城乡统筹,强化农村城镇化建设管理。
第174条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引进管理人才,创建高效服务;
2.加强对市域各县规划建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加强对城市规划区统筹协调发展的管理;
4.加强对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5.加强对战略储备空间的管理。
第175条社会参与
建立公开的规划公众参与机制,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发挥、法律、行政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176条规划变更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市根据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提出修改总体规划,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 则
附表1 鹤壁市城镇规模等级规划
城镇名称 | 等级 | 人口规模 | 城镇数(个) |
新城区 | 中心城市 | 60万 | 1 |
老城区 | 副中心城市 | 30万 | 3 |
淇县县城 | 15万 | ||
浚县县城 | 20万 | ||
屯子镇、善堂镇、小河镇 | 重点中心镇 | 2-3万人 | 3 |
鹤山区:鹤壁集镇,姬家山镇; 山城区:石林镇; 淇滨区:大河涧镇,上峪镇; 浚县:卫贤镇、新镇镇、白寺镇、王庄镇; 淇县:西岗镇、北阳镇、庙口镇 | 一般建制镇 | 1-2万人 | 12 |
合计 | —— | —— | 19 |
城镇等级 | 职能类型 | 城镇名称 |
市域中心 | 综合型 | 新城区 |
市域副中心 | 综合型 | 老城区、淇县县城、浚县县城 |
重点镇 | 工业型 | 屯子镇 |
农贸型 | 善堂镇、小河镇 | |
一般镇 | 工业型 | 鹤壁集镇、姬家山镇、大河涧镇、上峪镇、石林镇、西岗镇 |
农贸型 | 王庄镇、白寺镇、卫贤镇、新镇镇 | |
旅游型 | 北阳镇、庙口镇 |
公共服务设施类别 | 各类服务设施项目名称 | 各类服务设施项目配置 | 备注 | |||||
一级配置(偶然式) | 二级配置(周期式) | 三级配置(日常式) | 特殊配置 | |||||
县城镇 | 中心镇 | 一般镇 | 镇小区 | 中心村庄 | 难以迁徙的自然村落、少数民族聚居点 | |||
1县政管理 | 县党、政、、政协机构 | ● | ● | ● | ―― | ―― | ―― | 属必设公益型,为行政管理办公用房及公共活动场所,主要由投资兴建。 |
公、检、法机构 | ● | ● | ● | ―― | ―― | ―― | ||
会堂、广场 | ● | ● | ◇ | ―― | ―― | ―― | ||
建设、土地管理机构 | ● | ● | ● | ―― | ―― | ―― | ||
农、林、牧副、渔及水、电管理机构 | ● | ● | ● | ―― | ―― | ―― | ||
工商、税务管理机构 | ● | ● | ● | ―― | ―― | ―― | ||
粮、油、棉管理机构 | ● | ● | ● | ―― | ―― | ―― | ||
交通监理机构 | ● | ◇ | ◇ | ―― | ―― | ―― | ||
事处 | ● | ● | ◇ | ―― | ―― | ―― | ||
居(村)委会、村民小组 | ● | ● | ● | ● | ● | ◇ | ||
2教育科技 | 托儿所、幼儿园 | ◇ | ◇ | ● | ● | ● | ◇ | 必设公益型,基本上由投资兴建,亦可由私人、企业或社团等出资兴建。 |
完全小学 | ● | ● | ● | ● | ◇ | ―― | ||
初级中学 | ● | ● | ● | ◇ | ◇ | ―― | ||
高级中学 | ● | ● | ◇ | ―― | ―― | ―― | ||
专科学校、职业中学 | ● | ● | ◇ | ―― | ―― | ―― | ||
培训中心 | ● | ◇ | ◇ | ―― | ―― | ―― | ||
科技馆、图书馆、信息中心 | ● | ◇ | ◇ | ◇ | ―― | ―― |
3文化娱乐 | 儿童乐园 | ● | ● | ● | ● | ● | ◇ | 区域(县域、市域)级服务点全设。镇以下服务网视具体情况选设。兼有兴建和民营型投资兴建。 |
青少年宫 | ● | ● | ● | ◇ | ―― | ―― | ||
老年活动中心 | ● | ● | ● | ● | ● | ◇ | ||
敬老院、老年公寓 | ● | ● | ● | ―― | ―― | ―― | ||
俱乐部 | ● | ◇ | ◇ | ―― | ―― | ―― | ||
影剧院 | ● | ● | ● | ―― | ―― | ―― | ||
体育场馆 | ● | ● | ● | ―― | ―― | ―― | ||
文化站 | ● | ● | ● | ◇ | ◇ | ―― | ||
电视台、转播台、差转台 | ◇ | ◇ | ―― | ―― | ―― | ―― | ||
广播站 | ● | ● | ● | ―― | ―― | ―― | ||
4医疗卫生 | 医务室 | ―― | ―― | ―― | ◇ | ◇ | ◇ | 除“卫生院”外,区域(县域、市域)级服务点全设。镇以下视具体情况选设。 |
防疫站 | ● | ◇ | ◇ | ―― | ―― | ―― | ||
计生保健站 | ● | ● | ◇ | ◇ | ◇ | ―― | ||
卫生院 | ―― | ● | ● | ―― | ―― | ―― | ||
综合医院 | ● | ◇ | ◇ | ―― | ―― | ―― | ||
专科诊所 | ● | ● | ◇ | ◇ | ―― | ―― | ||
5邮电金融 | 保险公司 | ● | ◇ | ◇ | ―― | ―― | ―― | 由兴建外,其它项目亦可由非组织或个人投资兴建。 |
证券公司、彩票售购 | ◇ | ◇ | ―― | ―― | ―― | ―― | ||
信用社 | ● | ◇ | ◇ | ―― | ―― | ―― | ||
投资公司 | ● | ◇ | ◇ | ―― | ―― | ―― |
6商业服务 | 百货商店 | ● | ● | ● | ―― | ―― | ―― | 本类公建项目乃居民生活之必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本类公建多由非组织、个人投资兴建及经营。区域(县域、市域)级服务点全社。镇级以下服务网点选设。 |
专业商店 | ● | ● | ◇ | ―― | ―― | ―― | ||
供销社 | ● | ● | ● | ―― | ―― | ―― | ||
超市 | ● | ◇ | ◇ | ◇ | ◇ | ―― | ||
粮油副食店 | ● | ● | ● | ◇ | ◇ | ◇ | ||
日杂用品 | ● | ● | ● | ◇ | ◇ | ―― | ||
宾馆 | ● | ◇ | ◇ | ―― | ―― | ―― | ||
招待所 | ● | ● | ● | ―― | ―― | ―― | ||
餐馆、茶馆 | ● | ● | ● | ◇ | ◇ | ―― | ||
酒吧、咖啡馆 | ◇ | ◇ | ◇ | ―― | ―― | ―― | ||
照相馆 | ● | ● | ● | ―― | ―― | ―― | ||
美容美发室 | ● | ● | ● | ◇ | ◇ | ―― | ||
浴室 | ● | ● | ● | ◇ | ◇ | ―― | ||
洗染店 | ● | ● | ● | ◇ | ◇ | ―― | ||
社区服务 | ● | ● | ● | ◇ | ◇ | ―― | ||
综合修理服务 | ● | ● | ● | ◇ | ◇ | ―― | ||
物业管理 | ● | ● | ● | ◇ | ◇ | ―― | ||
7市政公用 | 市政营业所 | ● | ◇ | ―― | ―― | ―― | ―― | 必设型,主要由投资兴建。也允许非组织、个人投资兴建及经营。 |
汽车出租站 | ● | ◇ | ―― | ―― | ―― | ―― | ||
公交始末站 | ● | ● | ◇ | ◇ | ―― | ―― | ||
公共机动车场库 | ● | ● | ● | ● | ◇ | ―― | ||
消防站 | ● | ● | ◇ | ―― | ―― | ―― | ||
液化石油气站、煤场 | ● | ● | ◇ | ―― | ―― | ―― | ||
变电站、煤气站、水泵站 | ● | ● | ◇ | ―― | ―― | ―― | ||
旧、废品收购站 | ● | ● | ● | ―― | ―― | ―― | ||
公共厕所 | ● | ● | ● | ● | ● | ● | ||
殡仪馆、火葬场 | ● | ◇ | ―― | ―― | ―― | ―― |
8集贸类市场 | 小商品批发市场 | ● | ● | ● | ―― | ―― | ―― | 各级服务网点均可视情况选设。 |
禽、畜、水产市场 | ● | ● | ● | ―― | ―― | ―― | ||
蔬菜、副食市场 | ● | ● | ● | ◇ | ◇ | ―― | ||
各种土特产市场 | ● | ● | ● | ◇ | ◇ | ―― | ||
供销社 | ● | ◇ | ―― | ―― | ―― | ―― |
(2)表列8类共建项目为一般配置项目,视不同具体情况可进行补偿和调整。
附表4 市域空间管制及事权划分一览表
管制分类 | 事权划分 | 空间范围 | 空间分区 | 发展指引 | 管制措施 |
禁止建设区 | 监督型管制 | 黄庙沟国家森林公园、云梦山国家森林公园、淇诃流域保护区、汤河流域保护区、卫河流域保护区、主义渠流域保护区、思德河流域保护区、淇河一级水源保护区、寒波洞一级水源保护区、鹤壁集一级水源保护区等 | 生态保护区 | 基本视之为是禁止建设区,该区内用地必须整体上永久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通过专项规划划定并进行严格的“绿线”、“蓝线”管制,推进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 市级通过对外部性要素的有力干预,促进城市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对于划定的生态“绿线”、“蓝线”,历史文物保护区“紫线”、重要市政设施“黄线”和矿产资源范围,下层次规划和各相关部门不得擅自更改和挪动,并由市通过行政手段纳入日常管理和建设,实行强制性监督控制。 |
浚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卫河流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淇县基本农田保护区 | 基本农田 | ||||
浚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淇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 | 历史文物保护区 | 通过专项规划划定并进行严格的“紫线”管制 | |||
南水北调、京港澳高速公路、濮阳至山西高速公路、高压廊道、长输管线和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等。 | 区域性交通通道及重大市政基础设施 | 以空间规划为核心协调各专项规划,预留交通通道用地、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并加以严格控制 | |||
建设区 | 型管制 | 采煤沉陷区、地质断裂带等。 | 地下矿产资源区 | 通过专项规划划定范围并按规定进行严格的管制 | |
老城区备用区、新城区备用区。 | 镇(村)及发展备用地区 | 任何具有非农业性质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必须经过专项论证和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程序的审批同意 | 由市级对该类地区的发展类型、建设规模、环境要求和建设标准提供较强针对性的要求,针对土地的不同用途进行分区,使相同性质或兼容性质的土地相对完整,以便对地块的利用作出相应的控制,严格防止与市域发展目标不相一致、与各区主要发展职能相矛盾的粗放式开发建设行为。 | ||
淇河二级水源保护区、寒波洞二级水源保护区、鹤壁集二级水源保护区 | 二级水源保护区 | 通过专项规划划定范围并按规定进行严格的管制 | |||
淇河和思德河交汇处 | 滞洪生态保护区 | ||||
中山附近地区 | 断层影响区 | ||||
金山风景区、浮山风景区 | 旅游风景区 | ||||
适宜建设区 | 梨林头片区、姬家山片区、大河涧片区、上峪片区、中山片区、山城北片区、鹿楼片区、城北、东杨、金山工业片区、高村工业片区。 | 基础工业聚集地区 | 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和积极引导相关产业向该类地区集聚,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和生态环境监控制度 | ||
指导型管制 | 新城区 | 功能提升地区 | 通过财政倾斜集中城市建设投资进行较高水平重点开发,迅速启动城市发展空间并形成规模效应,综合协调城市建设各系统以引导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结构的合理发展 | 对不同类型的发展空间,提出具有指导性的、制度措施、用地布局与公共设施布置等组织层面的要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编制下层次规划,由区级严格执行现行各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标准,全面提升该类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居环境建设质量。 | |
老城区 | 发展改善地区 | 通过优惠、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局部环境、完善设施和置换陈旧功能,挖掘建成区空间潜力,为城市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并保持城市快速发展中的综合平衡 |
分类 | 指标 | 指标取值 | |
2012年 | 2020年 | ||
水环境建设目标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65% | 80% |
卫河、汤河等主要河流水质 | Ⅴ类 | Ⅳ类 | |
大气环境建设目标 | 空气质量优良率 | 90% | 90% |
重点工业源废气排放达标率 | 90% | 100% | |
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目标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5% | 100% |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80% | 90% |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100% | |
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0% | 100% | |
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 | 90% | 100% | |
声环境建设目标 | 建成区达标覆盖率 | 85% | 95% |
交通噪声达标覆盖率 | 85% | 95% | |
安静小区 | 90% | 97% | |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目标 | 退化土地恢复率 | 90% | 100% |
人均生态赤字 | 2hm2/人 | 1.5hm2/人 |
河流名称 | 规划河段 | 分区 | 现状 | 控制断面 | 建议水平 |
淇河 | 方脑岭-将军墓 | 水源保护地 | Ⅰ类 | 将军墓 | Ⅰ类 |
将军墓-淇河大桥 | 生活饮用水 | Ⅱ类 | 淇河大桥 | Ⅱ类 | |
淇河大桥-前枋城 | 农业、养殖区 | Ⅲ类 | 前枋城 | Ⅲ类 | |
汤河 | 西爻头-耿寺 | 工业废水排放区 | Ⅳ类 | 耿寺 | Ⅳ类 |
耿寺-汤河水库 | 农灌区 | Ⅴ类 | 汤河水库 | Ⅳ类,COD<=25mg/L | |
羑河 | 鹤壁集-马驹河 | 农灌区 | Ⅴ类 | 马驹河 | Ⅳ类,COD<=25mg/L |
杨邑水库 | 水库 | 水产养殖区 | Ⅴ类 | 大坝口 | Ⅲ类 |
卫河 | 淇门村-备战桥 | 农灌区 | Ⅴ类 | 备战桥 | Ⅳ类 |
序号 | 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人均建设用地 | ||||
(公顷) | (%) | (平方米/人)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1 | R | 居住用地 | 2742.4 | 2750 | 55.23 | 26.8 | 30.47 | 30.9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490.3 | 1109 | 9.87 | 10.8 | 5.45 | 12.3 | |
其 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99.63 | 108.1 | 2.58 | 1.1 | 1.42 | 1.2 | ||
商业金融用地 | 227.7 | 375.7 | 4.99 | 3.7 | 2.75 | 4.2 | |||
文化娱乐用地 | 27.95 | 92.2 | 0.56 | 0.9 | 0.31 | 1.0 | |||
体育用地 | 5.88 | 60.7 | 0.12 | 0.6 | 0.07 | 0.7 | |||
医疗卫生用地 | 34.37 | 79.8 | 0.92 | 0.8 | 0.51 | 0.9 |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93.48 | 360.9 | 1.88 | 3.5 | 1.04 | 4.0 | |||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4.57 | 30.8 | 0.09 | 0.3 | 0.05 | 0.3 | |||
3 | M | 工业用地 | 1057.5 | 2795.3 | 21.3 | 27.3 | 11.75 | 31.1 | |
其 中 | 一、二类工业用地 | 2069.2 | 0 | 20.2 | 0 | 23.0 | |||
三类工业用地 | 925.5 | 0 | 9.0 | 0 | 10.3 | ||||
4 | W | 仓储用地 | 99 | 453.9 | 1.99 | 4.4 | 1.1 | 5.0 | |
5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11.5 | 26.3 | 0.23 | 0.3 | 0.13 | 0.3 | |
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435.4 | 1350.4 | 8.77 | 13.2 | 4.84 | 15.0 | |
7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65.47 | 301.6 | 1.32 | 2.9 | 0.73 | 3.4 | |
8 | G | 绿地 | 60.43 | 1462.7 | 1.22 | 14.3 | 0.67 | 16.3 | |
其 中 | 公共绿地 | 731.7 | 0 | 7.1 | 0 | 8.1 | |||
生产防护绿地 | 930.3 | 0 | 9.1 | 0 | 10.3 |
9 | D | 特殊用地 | 3.38 | 4.7 | 0.07 | 0.0 | 0.04 | 0.1 | |
城市总建设用地 | 4965.3 | 10253.1 | 100 | 100.0 | 55.17 | 1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