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第一条 女方的婚前财产有:
1、个人收入及储蓄:在 银行账户为 的存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男方赠予女方的彩礼:在 银行账户为 的款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上述两笔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双方约定该款项用于婚后购房所用。
第二条 男方的婚前财产有:
1、个人收入及储蓄:在 银行账户为 的存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女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女方个人所有。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第四条 男女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书的签订系双方自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双方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