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1
工程名称 | 蔚县新建白乐输变电工程工程 |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主变压器基础 | 子分部工程名称 | 土石方工程 | |
施工单位 | 蔚县金鑫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小明 | |
序号 | 强制性条文规定 | 执行情况 | 相关资料 |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 — 2009 ) | ||||
1 |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 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 验收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2 | 7.1.7 基坑(槽)、 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 以设计要求为依据, 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 7.1.7 (见本部分表 A.1 ) 的规定执行。 | 验收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 — 99 ) | ||||
1 | 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 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 验收合格,按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2 | 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 验收合格,符合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3 | 3.7.5 基坑开挖过程中, 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 验收合格,严格执行强条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 2002 ) | ||||
1 |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 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 采取自上而下、 分段跳槽、 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 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 验收合格,符合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编号:002
工程名称 | 蔚县新建白乐输变电工程工程 |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主变压器基础 | 子分部工程名称 | 地基处理 | |
施工单位 | 蔚县金鑫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小明 | |
序号 | 强制性条文规定 | 执行情况 | 相关资料 |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 — 2009 ) | ||||
1 |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粉煤灰地基、 强夯地基、 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 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 1000m 2 以上工程, 每 100m 2 应至少有 1 点, 3000m 2 以上工程,每 300m 2 至少有 1 点。 每一基础下至少应有 1 点, 基槽每 20 延长米应有 1 点。 | 验收合格,已按强条执行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 — 2002 ) | ||||
1 | 4.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 铺填上层土。 | 验收合格,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编号:003
工程名称 | 蔚县新建白乐输变电工程工程 |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主变压器基础 |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 变压器基础 | |
施工单位 | 蔚县金鑫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小明 | |
序号 | 强制性条文规定 | 执行情况 | 相关资料 |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GB 50204 — 2002(2011)) | ||||
1 |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75 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 验收合格,水泥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完整合格。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
2 |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 验收合格,外观无缺陷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实体 | |
3 |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 验收合格,没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现场测量 | |
4 |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 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 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验收合格,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 — 2012 ) | ||||
1 | 1.0.3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检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 |
2 | 3.0.5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 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 检查产品合格证 | |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编号:004
工程名称 | 蔚县新建白乐输变电工程工程 |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主变压器基础 |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 变压器油坑 | |
施工单位 | 蔚县金鑫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小明 | |
序号 | 强制性条文规定 | 执行情况 | 相关资料 |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 2011 ) | ||||
1 |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 应分批对其强度、 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 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 验收合格,水泥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完整合格。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
2 | 5.2.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试验报告 | |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98 — 2010 ) | ||||
1 | 3.0.3 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 验收合格,未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2 | 4.0.3 砌筑砂浆稠度、 分层度、 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 |
3 | 4.0.5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 30mm 。 | 符合要求 | 现场测量 | |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编号:005
工程名称 | 蔚县新建白乐输变电工程工程 |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主变压器基础 |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 事故油池 | |
施工单位 | 蔚县金鑫建筑责任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杨小明 | |
序号 | 强制性条文规定 | 执行情况 | 相关资料 |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GB 50204 —2002(2011)) | ||||
1 |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 175 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 验收合格,水泥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完整合格。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 |
2 |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 验收合格,外观无缺陷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实体 | |
3 |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 验收合格,没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现场测量 | |
4 |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 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 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验收合格,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 |
5 |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质量证明文件 | |
6 |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 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 。 | 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及钢筋试验报告 | |
7 |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 检查强条执行记录表 |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 — 2012 ) | ||||
1 | 1.0.3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检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 |
2 | 3.0.5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 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 检查产品合格证 | |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 JGJ 95 — 2011 ) | ||||
1 | 3. 1.3 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 95%的保证率。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确定,用fstk或f ptk表示。冷轧带肋钢筋的强度标准值fstk或fptk应按表3.1.3(见本部分表C.8)采用。 | 验收合格 | 检查试验报告及强条执行记录表 | |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 — 2006 ) | ||||
1 | 3.1.10 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钢筋混凝土用砂, 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 0.06 %(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2 对预应力混凝土用砂, 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 0.02 %(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 砂中氯离子含量符合要求 | 检查强条记录表及试验报告 |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 — 2003 ) | ||||
1 | 2.1.2 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 未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 检查强条记录表 | |
2 | 7.2.2 含亚盐、碳酸盐无机盐类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未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检查强条记录表 | |
项目总工: 年 月 日 |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