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业务运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凡涉及内部审批流程的,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请假审批、报销审批、采购审批、合同审批等各类审批流程。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应当依法、合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批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风险控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不得私自变动或者忽视流程。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审批流程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流程,确保审批流程的合规、及时。
第二章 请假审批流程
第七条 请假审批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 员工请假应当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请假表格。
第九条 请假审批流程应当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接受请假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批结果,并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以及申请人员。
第十一条 请假审批流程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批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二条 请假审批流程中如出现经办人员违规操作、私拆邮件等情况,应当进行立即处理并追责。
第十三条 对于异常情况或者特殊情况,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但须符合公司规定和公平原则。
第三章 报销审批流程
第十四条 报销审批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十五条 员工报销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要求进行操作,包括填写报销表格、准备相关凭证等。
第十六条 报销审批流程应当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当在接受报销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批结果,并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以及报销人员。
第十 报销审批流程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批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 报销审批流程中如出现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超标报销等情况,应当进行立即处理并追责。
第二十条 对于异常情况或者特殊情况,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但须符合公司规定和公平原则。
第四章 采购审批流程
第二十一条 采购审批流程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采购申请。
第二十二条 部门采购申请应当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操作,包括填写采购申请表格、提供采购理由等。
第二十三条 采购审批流程应当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交至采购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第二十四条 采购部门应当在接受采购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批结果,并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采购审批流程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批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采购审批流程中如出现违规操作、超标采购等情况,应当进行立即处理并追责。
第二十七条 对于异常情况或者特殊情况,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但须符合公司规定和公平原则。
第五章 合同审批流程
第二十 合同审批流程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合同签订。
第二十九条 部门合同签订应当按照公司的合同流程进行操作,包括填写合同申请表格、提供合同需要的材料等。
第三十条 合同审批流程应当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提交至法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第三十一条 法务部门应当在接受合同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批结果,并将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合同审批流程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批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审批流程中如出现违规操作、超标合同等情况,应当进行立即处理并追责。
第三十四条 对于异常情况或者特殊情况,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但须符合公司规定和公平原则。
第六章 审批流程管理及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公司内部应设立审批流程管理及监督机构,负责对各类审批流程的执行和管理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三十六条 审批流程管理及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各类审批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第三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发布后正式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所有。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