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日期:2010-12-27 16:16:35 |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的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做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2011年会费收缴工作 2011年会费收缴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规定执行。 (一)会计师事务所上交省注协的团体会费计算方式:以2010年度会计报表中业务收入表(第13行次)为基数,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 (二)上交省注协的个人会费计算方式:以事务所2011年参加年度检查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按每人1000元交纳。 (三)会费缴纳截止时间: 2010年3月11日。 (四)汇款信息按新更改名称:收款单位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账号21001360008050005804,开户银行建行沈阳中山支行。 二、关于2010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 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继续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 (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填报。 填报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精神,增加报送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 (一)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分别填报上述会计报表。 (二) “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开放时间为2011年1月4日,关闭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 (三)事务所的登录用户名为事务所代码,密码与2010年相同,首次使用的事务所密码为空。 (四)事务所用户登录后,可在首页查询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五)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含分所),须在2011年2月28日前完成2010年度会计报表的网络报送工作。 (六)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委托其他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必须召开全体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股东或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七)会计师事务所在网络报表上报成功之后,带以下资料到省注协进行确认和开收据:纸质的上述9张报表、《审计报告》、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审议财务会计报告的决议、《2011年收取会费基础明细表》(附件1)、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三、关于2009年度事务所业务信息报送工作 2010年度事务所需要填报《2010年度事务所业务信息统计表》(附件2),所填数据应与年度会计报表保持一致。 (一)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3月11日。 (二)报送地址 E-mail:948138503@qq.com (三)联系人:石雪芹(024)23493549、王明杰(024)23496713。 附件1.《2011年收取会费基础明细表》 附件2.《2010年度事务所业务信息统计表》(何时下载另行通知)
二Ο一Ο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