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审核报告
海南省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琼中县什运乡什来黎山塘工程
以工代赈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审核报告
审 定 耿玉杰 总 经 理 高级经济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审 核 刘志华 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谢 超 经 济 师
编制人员 吴国华(特邀) 高级工程师
赵 军(特邀) 高级工程师
周艳芬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裴 涛 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陈海泉 工 程 师
彭雪岚 注册造价工程师
谢 超 经 济 师
海南省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前 言…………………………………………………1
一 工程概况………………………………………………2
二 审核依据………………………………………………3
三 审核意见..…..……………………………………5
四 结论与建议…………….………………………….8
前 言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安排,海南省咨询投资有限公司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于2013年3月对洋浦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琼中县什运乡什来黎山塘工程以工代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进行了审核。审核组依据设计规范和预算定额及工程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对图纸、预算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
《琼中县什运乡什来黎山塘工程以工代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核意见呈上,供参考。
一.工程概况
(一)概述
什运什来黎山塘位于琼中县什运乡三联村委会附近,山塘拦截昌化江流域的什来黎小溪,坝址距什运乡约6km,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3km2,河流长度4km,河床坡降3.63%,总库容7.3万m3,最大坝高9.36m,该山塘主要以灌溉为主,铺以进行渔业生产。山塘主要有均质土坝、溢洪道和输水涵三部分组成,设计灌溉面积124亩。
什运乡什来黎山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1、新建均质坝一座,长83m,高9.36m,坝顶宽3m,为碾压式均质土坝;2、溢洪道长34.5m,净宽14m,净高2.45m,为开放式溢洪道;3、45m放水涵管及配套放水设备。
该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该村委的124多亩水田灌溉用水,改善农民生产条件,促进该区的经济发展,确保农田旱涝保收,提高农民收入。
(二)主要设计内容:
什运什来黎山塘由均质土坝、溢洪道和放水涵等组成。
1. 大坝长83m,坝顶高程338.36m,最大坝高9.36m,坝顶宽3m,坝上游坡为1:2.5,下游坡为1:2。
2. 溢洪道为开敞式宽顶堰溢洪道,堰顶高程335.00m,长34.5m,净宽14m,高2.45m。最大下泄流量65.99m3/s。
3. 放水涵为Φ40cm的现浇钢筋砼管,长45m,放水闸门为平板铸铁斜拉闸门。
二.审核依据
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5. 《海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琼水利基字[2000]42号文);
6. 《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琼水利基[2000]103号文);
7. 《关于公布我省地方水利工程次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琼水利基字[2000]121号文);
8.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 [2007]170号文);
9.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10. 《海南工程造价信息》(2013.2);
1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12.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资料;
13. 相关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三.审查意见
(三)工程方案审核意见
1. 审核范围
审核范围包括琼中县什运乡什来黎山塘工程中的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
2. 审核意见
专家审核组经认真评议后认为,该工程建设内容基本齐全,主要技术参数确定较为合理,设计依据基本可靠,大坝工程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提出以下意见:
(1)应补充地形图,以便判断涵管和溢洪道布置是否合理。
(2)坝顶高程的计算取值不合理,根据经验公式2h+b=60~65cm,设计应进一步复核调整。
(3)补充放水涵管平面图,建议设底孔充分放水灌溉。
(4)溢洪道纵断面图应补充地面线,并补充平面图。
(四)工程预算审核意见
1. 审核意见
该项目送审的工程预算书编制依据、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规范,存在的问题如下:
(1)原预算临时工程中,工棚、仓库造价指标按100元/m3计列。
(2)主要材料(含运费)偏高,审核进行了调整,水泥按500元/m3,碎石按85元/m3,中砂按70元/m3。
(3)应补充说明项目所在位置、离县城距离、砂石料场位置及运距。
(4)增列“设计文件审查费”,其他费按海南省以工代赈项目有关标准进行调整。
2. 审核结果
该项目送审为90.15万元,审核后为87.76万元,核减了2.39万元。其中:
(1)原建筑工程造价送审投资为55.69万元,审核后为55.69万元。
(2)原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送审投资为2.00万元,审核后为2.00万元。
(3)原临时工程送审投资为5.15万元,审核后为6.55万元,核增了1.40万元。
(4)原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送审投资为21.11万元,审核后为19.02万元,核减了2.09万元。
(4)原预备费送审投资为4.20万元,审核后为2.50万元,核减了1.70万元。
(5)淹没赔偿部分送审投资为2.00万元,审核后为2.00万元。
其他情况详见“预算审核表”。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该村委的124亩多水田灌溉用水,改善农民生产条件,促进该区的经济发展,确保农田旱涝保收,提高农民收入。山塘工程技术方案合理,符合以工代赈建设原则,应予支持。
(二)建议
(1)建议下游侧路缘石与坝平齐,为了有利于排水可留出10cm高出路面。
(2)建议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保证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