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试行)
第一条 案卷分类规范的,5分。案卷没有诉讼、非诉讼分类的,扣2分;诉讼类案件没有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分类的,扣2分;非诉讼类没有法律顾问、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业务分类的,扣1分。
第二条 案卷材料按年度归档的,2分;一案一卷的,2分;一卷一号的,2分。每卷错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条 跨年度案件,在办结年归档的,2分。列错年度的每件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四条 案卷在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的,8分。少登记一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五条 案件立案手续、资料齐全的,10分。缺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利益冲突审查或审批表的,每卷少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六条 案卷有聘请律师合同的,2分;有授权委托书的,2分。每卷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七条 有收费凭证的,2分。缺少的每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 有起诉(上诉)状或答辩状的,2分;有司法机关裁判文书的,2分。每卷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九条 案卷基本证据材料齐全的, 4分。缺少的每件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条 有书面辩护词或代理词(撤诉、调解和撤销案件的除外),辩护词或代理词观点具体、论证充分、结论明确的,15分。每卷少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无书面辩护词或代理词的,扣15分。
第十一条 有法律顾问或非诉讼项目卷宗的,10分;卷宗材料基本齐全的,5分。顾问合同、收费凭证、审批表、工作记录或基本材料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没有法律顾问的除外)。
第十二条 编号编页规范的,4分。要求(1)逐页编号;(2)两面有字要两面编页号;(3)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每卷错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三条 有案卷封面且填写完整的,2分;有卷内目录且内容整齐,字迹工整的,2分。达不到标准的,直接扣完。
第十四条 卷内文书的说明材料填写在备考表内的,2分。如果有说明材料未按要求填写的,每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五条 有案件承办日期且填写准确(以聘请律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3分;有结案日期且填写准确(以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的,3分。每卷错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六条 对破损材料进行处理的,1分;案卷纸张大小统一规范的,1分;对卷内金属物进行处理的,1分。案卷材料达不到要求的,直接扣完。
第十七条 装订线绳装订孔规范的,2分;有封签的,1分;骑缝线盖章的,1分。卷宗达不到要求的,直接扣完。
第十 卷内有书面办案小结的, 2分。没有办案小结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附件:
律师案卷评查的内容和评分标准
被评律师: 牛素云 协办人员:无 被评案卷号:
评查人员:汪计华 刘愚 评查时间:2013.4.1 评 分:
序号 | 评查项目 | 参考分 | 扣分 | 序号 | 评查项目 | 参考分 | 扣分 | ||
1 | 案卷分类规范的,5分。案卷没有诉讼、非诉讼分类的,扣2分;诉讼类案件没有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分类的,扣2分;非诉讼类没有法律顾问、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业务分类的,扣1分。 | 5 | 10 | 有书面辩护词或代理词,辩护词或代理词观点具体、论证充分、结论明确的,15分。每卷少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无书面辩护词或代理词的扣15分。 | 15 | ||||
2 | 案卷材料按年度归档的,2分;一案一卷的,2分;一卷一号的,2分。每卷错一项扣1分。 | 6 | 11 | 有法律顾问或非诉讼项目卷宗的,10分;卷宗材料基本齐全的,5分。顾问合同、收费凭证、审批表、工作记录或基本材料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没有法律顾问的除外)。 | 15 | ||||
3 | 跨年度案件,在办结年归档的,2分。列错年度的每件扣1分。 | 2 | 12 | 编号编页规范的,4分。要求(1)逐页编号;(2)两面有字要两面编页号;(3)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每卷少一项扣1分。 | 4 | ||||
4 | 案卷在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的,8分。少登记一件的,扣1分。 | 8 | 13 | 有案卷封面且填写完整的,2分;有卷内目录且内容整齐,字迹工整的,2分。达不到标准的,直接扣完。 | 4 | ||||
5 | 案件立案手续、资料齐全的,10分。缺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利益冲突审查或审批表的,每卷少一项扣2分。 | 10 |
| 14 | 卷内文书的说明材料填写在备考表内的,2分。如果有说明材料未按要求填写的,每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2 | |||
6 | 案卷有聘请律师合同的,2分;有授权委托书的,2分。每卷少一项扣1分。 | 4 | 15 | 有案件承办日期且填写准确(以聘请律师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3分;有结案日期且填写准确(以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的,3分。每卷错一项扣1分。 | 6 | ||||
7 | 有收费凭证的,2分。缺少的每件扣1分。 | 2 | 16 | 对破损材料进行处理的,1分;案卷纸张大小统一规范的,1分;对卷内金属物进行处理的,1分。案卷材料达不到要求的,直接扣完。 | 3 | ||||
8 | 有起诉(上诉)状或答辩状的,2分;有司法机关裁定文书的,2分。每卷少一项扣1分。 | 4 | 17 | 装订线绳装订孔规范的,2分;有封签的,1分;骑缝线盖章的,1分。卷宗达不到要求的,直接扣完。 | 4 | ||||
9 | 案卷基本证据材料齐全的, 4分。缺少的每件扣2分。 | 4 | 18 | 卷内有书面办案小结的, 2分。没有办案小结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2 |